民政部关于江苏省徐州市郊区更名的批复
外观
民政部关于江苏省徐州市郊区更名的批复 民行批〔1993〕1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3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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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五日《关于徐州市郊区更名为徐州市凤凰区的请示》和省民政厅的补充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徐州市郊区更名为徐州市泉山区。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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