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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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丝杂感 “公理”之所在
作者:鲁迅
1928年
可恶罪
本作品收录于《而已集

在广州的一个“学者”说,“鲁迅的话已经说完,《语丝》不必看了。”这是真的,我的话已经说完,去年说的,今年还适用,恐怕明年也还适用。但我诚恳地希望他不至于适用到十年二十年之后。倘这样,中国可就要完了,虽然我倒可以自慢。

公理和正义都被“正人君子”拿去了,所以我已经一无所有。这是我去年说过的话,而今年确也还是如此。然而我虽然一无所有,寻求是还在寻求的,正如每个穷光棍,大抵不会忘记银钱一样。

话也还没有说完。今年,我竟发见了公理之所在了。或者不能说发见,只可以说证实。北京中央公园里不是有一座白石牌坊,上面刻著四个大字道,“公理战胜”么?——Yes,就是这个。

这四个字的意思是“有公理者战胜”,也就是“战胜者有公理”。

段执政有卫兵,“孤桐先生”秉政,开枪打败了请愿的学生,胜矣。于是东吉祥胡同的“正人君子”们的“公理”也蓬蓬勃勃。慨自执政退隐,“孤桐先生”“下野”之后,——呜呼,公理亦从而零落矣。那里去了呢?枪炮战胜了投壶,阿!有了,在南边了。于是乎南下,南下,南下……

于是乎“正人君子”们又和久违的“公理”相见了。

现代评论》的一千元津贴事件,我一向没有插过嘴,而“主将”也将我拉在里面,乱骂一通,——大约以为我是“首领”之故罢。横竖说也被骂,不说也被骂,我就回敬一杯,问问你们所自称为“现代派”者,今年可曾幡然变计,另外运动,收受了新的战胜者的津贴没有?

还有一问,是:“公理”几块钱一斤?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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