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卷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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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卷头言
作者:胡适

  我是有历史癖的;我深信语言是一种极守旧的东西,语言文字的改革决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但我研究语言文字的历史,曾发现一条通则:

  在语言文字的沿革史上,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

  从这条通则上,又可得一条附则:

  促进语言文字的革新,须要学者文人明白他们的职务是观察小百姓语言的趋势,选择他们的改革案,给他们正式的承认。

  这两条原则,是我五年来关于国语问题一切论著的基本原理,所以我不须举例来证明了。

  小百姓二千年中,不知不觉的把中国语的文法修改完善了,然而文人学士总不肯正式承认他;直到最近五年中,才有一部分的学者文人正式对这二千年无名的文法革新家表示相当的敬意。俗话说,“有礼不在迟”。这句话果然是不错的!

  然而这二千年的中国的小百姓不但做了很惊人的文法革新,他们还做了一件同样惊人的革新事业:就是汉字形体上的大改革,就是“破体字”的创造与提倡。

  例如一个“钱”字,有十六画;小百姓嫌他太难写了,就改用一个四画的“□”字,甚至于改用一个两画的“□”字。又如“万”字改作“万”字,“刘”字改作“刘”字,“龟”字改作“龟”字,“乱”字改作“乱”字,“灶”字改作“灶”字,“芦”字改作“芦”字,“听”字改作“听”字,“声”字改作“声”字,“与”字改作“与”字,“灵”字改作“灵”字,“喜”字改作“□”字,“齐”字改作“齐”字,“斋”字改作“斋”字,“还”字改作“还”字,“坏”字改作“坯”字,……这些惊人的大改革,处处都合于“经济”的一个大原则。我曾说过:

  改变的动机是实用上的困难;改变的目的是要补救这种实用上的困难;改变的结果是应用能力的增加。(《胡适文存》卷三,页三四)

  那几句话虽是为白话文法说的,但我现在用来褒扬破体字的改革,似乎也是很适当的。

  小百姓总算尽了他们的力了:现在又轮到学者文人来做审查与追认的一步工夫了。

  钱玄同、黎劭西诸位先生们对于古来这些破体字,曾经细细研究过,认为很有理由的改革;认为进步,不是退化。他们觉得这些破体的“新字”不是小百姓印曲本滩簧的专有品,乃是全国人的公共利器。所以他们现在以言语学家的资格,十分郑重的对全国人民提出他们审查的报告,要求全国人采用这几千个合理又合用的简笔新字来代替那些繁难不适用的旧字。

  这虽不是彻底改革,但确然是很需要而且应该有的一桩过渡的改革。钱先生们的理论是很不容易驳倒的,他们的态度是十分诚恳的。我很盼望全国的人士也都用十分诚恳十分郑重的态度去研究他们的提议!

  十二,一,十二 病中作

  胡适之先生对于我们出“汉字改革号”是极赞成的,曾经答应给我们做一篇长文。不料胡先生现在病了,不能久坐作文;但他还扶病写了这一篇《卷头言》给我们。这是我们极抱不安,极应该感谢他的。

  胡先生这篇《卷头言》,是用历史的眼光说明通行于民众社会的简笔字合理又合用,应该由学者文人来审查与追认。他一面固然发表了他自己的主张,一面就介绍我们的提议给全国的人们去做研究的资料。但字体改简,只是汉字改革的第一步,只是第一步中的一种方法,而且只是第一步中的一件事;此外应该研究的问题很多很多。本期中讨论字体改简的问题以外,还有好些提议,如赵元任先生的《国语罗马字》,黎劭西先生的《词类连书条例》,以及沈兼士,蔡孑民诸先生所发表的文章都是。我很恳切的希望大家对于这些文章一律注意,并且加入讨论。

  钱玄同附志 1923,1,14

  (原载1923年3月《国语月刊》第1卷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