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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讲习所同学录》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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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讲习所同学录》序
作者:胡适

  民国九年,教育部命令:从本年秋季始业起,国民学校的一二年级都改用国语。又令:“凡照旧制编辑之国民学校国文教科书,其供第一第二两学年用者,一律作废。第三学年用书,准用至民国十年为止。第四学年用书,准用至民国十一年为止。”这就是说:民国十一年以后,国民学校一律都要改用国语了。依这例推下去,到了民国十四年,高等小学的教科书也都已改成国语了。

  这个命令是几十年来第一件大事。他的影响和结果,我们现在很难预先计算。但我们可以说:这一道命令把中国教育的革新至少提早了二十年。

  现在有许多人很怪教育部太卤莽了,不应该这么早就行这样重要一桩大改革。这些人的意思并不是反对国语,不过他们总觉得教育部应该先定国语的标准和进行的手续,然后可以逐渐推行。例如最近某杂志说:

  教育部应定个标准,颁布全国。怎样是文,怎样是语,那个是文体绝对不用的,那个是语体绝对不用的:把他区别出来。国语文法,国语话法,国语字典,国语词典,应该怎样编法?发音学是怎样讲?言语学是怎样讲?自己还没有指导人家,空空洞洞登个广告,叫人家把著作物送去审查,凭着极少数人的眼光来批评他,却没有怎样(当作什么)办法发表出来。种种手续没有定妥,就把学校的国文科改掉。这不是“坐在黄鹤楼上看翻船”的主义么?

  这种批评,初看了很像有理,其实是错的。国语的标准决不是教育部定得出来的,也决不是少数研究国语的团体定得出来的,更不是在一个短时期内定得出来的。我们如果考察欧洲近世各国国语的历史,我们应该知道没有一种国语是先定了标准才发生的;没有一国不是先有了国语然后有所谓“标准”的。凡是国语的发生,必是先有了一种方言比较的通行最远,比较的产生了最多的活文学,可以采用作国语的中坚分子;这个中坚分子的方言,逐渐推行出去,随时吸收各地方言的特别贡献,同时便逐渐变换各地的土话:这便是国语的成立。有了国语,有了国语的文学,然后有些学者起来研究这种国语的文法,发音法等等;然后有字典,词典,文典,言语学等等出来:这才是国语标准的成立。(参观我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

  我们现在提倡的国语,也有一个中坚分子。这个中坚分子就是从东三省到四川、云南、贵州,从长城到长江流域,最通行的一种大同小异的普通话。这种普通话在这七八百年中已产生了一些有价值的文学,已成了通俗文学——从《水浒传》、《西游记》直到《老残游记》——的利器。他的势力,借着小说和戏曲的力量,加上官场和商人的需要,早已侵入那些在国语区域以外的许多地方了(我的国语大半是在上海学校里学的,一小半是白话小说教我的。还有一小部分是在上海戏园里听得来的)。现在把这种已很通行又已产生文学的普通话认为国语,推行出去,使他成为全国学校教科书的用语,使他成为全国报纸杂志的文字,使他成为现代和将来的文学用语:——这是建立国语的唯一方法。

  推行国语就是定国语标准的第一步。古人说,“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这话初看了,好像很滑稽,其实是很有理的。我们很可以说:“决没有先定了国语标准而后采用国语的。”嫁了自然会养儿子,有了国语,自然会有国语标准。若等到教育部定出了标准的时候方才敢说国语,方才敢做国语文字,不要说十年二十年,只怕等到二三百年后,还没有国语成立的希望哩!

  现在那些唱高调的批评家见了一篇“文不文,白不白”的文章,就要皱眉;见了一篇“南不南,北不北”的文章,就要摇头。他们说:“没有标准,那有国语呢?”

  我要忠告他们:“请你们不要担忧。你要想学官话,千万不要怕说蓝青官话。你不经过蓝青官话,如何能说纯青官话呢?你要想用国语,千万不要怕南腔北调的国语。你不经过南腔北调的国语,如何能有中华民国的真正国语呢?”

  我再进一步,忠告这些唱高调的批评家:“即使教育部今天就能定下一种标准的国语,我可以预料你还是先须经过你的蓝青国语,你还是先须经过你的南腔北调的国语,然后慢慢的学到你的标准国语。总而言之,先定国语,将来自然有国语标准。”

  今年4月,教育部召集各省有志研究国语的人,在北京办了一个国语讲习所。我也在这里面讲演了十几次。现在国语讲习所的诸君将要毕业了,他们刻了一本《同学录》,要我做一篇序。我想诸君是第一次传播国语的先锋,这回回各省去,负的责任很大。我们对于诸君的临别赠言,没有别的,只是前面说的这点意思。总括一句话:“推行国语便是定国语标准的唯一方法;等到定了标准再推行国语,是不可能的事。”

九,五,十七
(原载1921年2月《新教育》第3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