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恭墓志铭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丁志恭墓志铭
作者:高启 
本作品收录于《凫藻集/卷05

洪武六年四月,余闻志恭得暴疾,卧江上,扁舟往视之。志恭握余手,欷歔不自胜,仰曰:“先生自天而下耶?”明日疾革,余抚谓之曰:“子尝求赠诗,吾未暇为,今如有不可讳,当为悼诗,葬且当为铭。”志恭已昏不知人,复张目举手作谢且别状。时其母及家人亲旧环床立,见之莫不掩面泣下。又明日乃卒。余既赋五言一章哭之,将葬,其兄志刚来以请铭。余曰:“吾忍铭志恭耶?然言不可食也。”乃序而铭之。

志恭,吴人讳俨,姓丁氏,风度清美,学书有楷法,尝游吴越汴洛之都,名卿硕士咸赏爱之。年虽少,不喜声利芬华事,归处郊墅以赋诗、弹琴自娱。与人交悃,款有情义,而于余尤相亲敬者也。年三十一,以是月六日卒;以十二月六日葬吴县太平乡梅湾之原。其先世为吴人,曾祖讳震,祖讳有庆,皆弗耀。考讳让,主河南永宁簿。妻袁氏,男二人:原显,八岁;原亨,志恭殁五月而生。呜呼!余观志恭平居兢慎,不敢妄有所为,惟恐祸之及己,所以自爱其身何如也。然竟以疾夭,使世之肆者得共非笑,谓徒谨无益也。不知志恭之死者,命也,不幸也。命故无悔,不幸故君子哀之。夫人之死,能无所悔?而又有君子哀之,则亦庶矣乎!是不可以无铭。铭曰:

娈彼妇兮与儿,矧昆贤兮母之慈,子忍舍兮去兹?又返顾我兮友私,驷方骛兮倏止。斯非夫天兮孰使之?哀哉奈何兮慰以铭诗。

  ↑返回顶部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