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三礼科准明经例逐场去留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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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传三礼科准明经例逐场去留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0

传科不精公谷,虚有其名;礼科未达周仪,如何登第?兼知前后空闻定制,去留皆在终场,博通者混杂以进身,肤浅者侥求而望事。须颁明敕,俾叶公途。自此后贡院应试三传三礼,宜令准进士九经五经明经例,逐场皆须去留,不得候终场方定。仍具所通否粗,一一旋于榜内告示。其学究不在念书,可特示墨义三十道,亦准上指挥。如此,则人知激劝,事有区分,主司免致于繁忙,举子不兴于僭滥。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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