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虹口区提篮桥街道和调整四川北路街道管辖范围建立北外滩街道的批复
外观
沪府〔2018〕8号
虹口区人民政府:
虹府〔2017〕30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撤销虹口区提篮桥街道、调整四川北路街道管辖范围,建立北外滩街道。具体批复如下:
北外滩街道管辖范围为东至大连路、秦皇岛路,西至河南北路,南至苏州河、黄浦江,北至海宁路、周家嘴路。四川北路街道海宁路以南区域划入北外滩街道。北外滩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新建路100号。
在建立北外滩街道的同时,要做好新建提篮桥居委会工作,切实保护提篮桥历史文化地名,进一步提升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功能。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0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