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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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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华民国劳动部

  1. 中华民国100年4月28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资3字第1000125702号令订定发布全文27条;并自一百年五月一日施行
  2. 中华民国106年4月14日劳动部劳动关4字第1060125656号令修正发布全文39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3. 中华民国108年12月16日劳动部劳动关4字第1080128893号令修正发布第6条条文
  4. 中华民国110年9月29日劳动部劳动关4字第1100128232号令修正发布第1、2、14、22、27、32、39条条文;增订第2-1、31-1条条文;并自一百十年十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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