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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西南三线建设体制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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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西南三线建设体制问题的决定
中发〔65〕123号
1965年2月26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绝密〕(小平同志批。主席、少奇、恩来、彭真、富春、一波、秋里诸同志已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西南三线建设体制问题的决定

冶金工业部和第五机械工业部,国防工办,西南局,四川省委和人委,重庆市委和人委幷中央工交各部、委,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和人委:

西南三线建设现在日益展开,任务艰巨。为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力量,大力协作,使三线建设进行得又快又好,现作如下决定:

(一)凡是在三线一个地区建设的重大综合项目,如以钢铁为中心的攀枝花工业基地的建设、以重庆为中心的常规兵器工业的配套建设,以及铁路建设工程等,都应采用大庆经验,即集中领导、各方协作的办法,以中央主管部为主,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管理,有关各省、市、区和各部门协助进行。

(1)成立攀枝花特区党委、工地指挥部,由冶金工业部统一领导,特区人委问题,按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二月五日批复西南局一月七日电报执行。任命冶金工业部副部长徐驰同志为特区党委书记兼总指挥,冶金工业部基建司司长李非平同志为第一副书记兼第一副总指挥。其他人选,由冶金部商有关部门决定。

(2)成立以重庆地区为中心的常规兵器配套建设指挥部,由第五机械工业部统一领导,四川省委和重庆市委参加,任命第五机械工业部副部长朱光同志为总指挥,四川省委或重庆市委指定一人为副总指挥,请西南局决定。其他迁建项目,仍由各部负责。

(3)西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由铁道部负责不变。川汉铁路的勘察、设计、选线等工作,由铁道部负责,直接指挥。

(二)西南三线的中央直属建设项目,所有建设的施工力量、技术力量、设备和材料,由各有关部统一安排,负责解决,并由国家经委(在国家建委成立后由国家建委)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所需的地方建筑材料、地方协作产品、粮食和副食品供应、临时工、以及其它问题,如协调地方与建设人员的关系等,由有关省、市、区负责安排。

(三)为了加强对整个西南三线建设的领导,决定成立西南局三线建设委员会,并撤销原攀枝花基本建设筹建小组,由李井泉同志任该委员会主任,程子华、阎秀峰同志为副主任。其他委员人选,请西南局提出,报中央批准。西南局三线建设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由西南局计委、经委、建委负责或另设小的办公室,亦请西南局决定。

西南局三线建设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

(1)领导和督促检查中央各部负责的基建项目按国家要求的规模、质量、进度进行建设。发现问题时,能帮助解决即就地解决,不能解决时,由国家经委解决(国家建委成立后由国家建委)。

(2)领导和督促检查各有关省、市在人力、地方建筑材料、地方协作产品、粮食和副食品供应等方面对各建设项目的支援,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3)领导和督促检查由各省、市负责的地方建设项目(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地方军工等)的进行。

(4)如西南局三线建委同中央有关部委在工作中有重大不同意见时,报中央解决。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一九六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发至省委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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