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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197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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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79年9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南沙群岛主权问题曾多次发表声明,早在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周恩来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中就已经严正指出:南沙群岛“向为中国领土,在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时虽曾一度沦陷,但日本投降后已为当时中国政府全部接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重申:南沙群岛,正如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东沙群岛一样,历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对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些地区的资源属中国所有。中国对于南沙群岛的合法主权,绝不容许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和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任何外国侵占南沙群岛的岛屿以及在这些地区进行开发或其他活动,都是非法的、不能允许的。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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