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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1985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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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85年10月2日

十月一日,以色列当局悍然出动飞机袭击在突尼斯市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总部,造成大量生命财产的损失。

这是以色列当局对巴勒斯坦人民和阿拉伯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是对突尼斯共和国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肆意侵犯,也是对国际法准则和联合国宪章的粗暴践踏。

中国政府和人民强烈谴责以色列当局这一极其蛮横的侵略行径,并重申将一如既往,坚决支持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人民的正义斗争,直至他们收复被占领土和恢复民族权利的崇高民族目标的完全实现。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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