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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中、意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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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中、意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70年11月5日于巴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自一九七〇年十一月六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在三个月之内互派大使。

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意大利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声明。

意大利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意两国政府商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在各自首都为对方的建馆及其执行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田志东
(签字)

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代表
沃尔特·卡迪尼
(签字)

一九七〇年十一月五日于巴黎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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