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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2024年至2026年行动执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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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2024年至2026年行动执行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伯国家
2024年5月30日于北京市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2024年至2026年行动执行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联盟成员国(以下称“双方”),回顾了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及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第九届部长级会议以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论坛为推动中阿战略伙伴关系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双方对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和峰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全面合作规划纲要》以及论坛第九届部长级会议成果落实情况感到满意,各部门、各层级交往更加密切,中国同全部22个阿拉伯国家和阿盟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2023年中阿贸易额达到近4000亿美元,中国已连续多年稳居阿拉伯国家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阿拉伯国家是中国最大的海外原油供应地,中方将30个具备条件的阿拉伯国家项目纳入全球发展倡议项目库,中方给予阿方中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中方在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框架内为阿方培训各领域专业人才超过3400名,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阿拉伯议会建立交流机制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关于践行全球文明倡议的联合声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关于建立中国—阿拉伯国家智库联盟的谅解备忘录》等重要合作文件,双方对上述进展表示赞赏。

双方高度评价论坛框架内各项合作机制举行各项活动,包括2022年11月30日线上举办的第三届中阿城市论坛,2022年12月19日至20日在中国举办的第五届“阿拉伯艺术节”,2023年5月29日在中国举办的第十八次高官会、第七次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2023年6月11日至12日在沙特举办的第十届企业家大会暨第八届投资研讨会,2023年9月19日至21日在中国举办的第七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2023年9月21日在中国举办的第五届中阿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2023年10月24日至25日在阿联酋举办的第十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2023年10月25日在埃及举办的第四届中阿北斗合作论坛,2023年11月30日在中国举办的首届中阿青年发展论坛,2023年12月5日在沙特举办的第五届中阿图书馆与信息领域专家会议,2023年12月10日在中国举办的第六届中阿广播电视合作论坛,以及2023年9月26日中方主办的第四届中阿改革发展论坛和中方为阿拉伯国家各领域人才举办培训班等活动。

双方同意,为全面落实上述文件,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发展全面合作、共同发展、面向未来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特制订《中阿合作论坛2024年至2026年行动执行计划》,具体如下:

第一条 论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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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应加强论坛机制建设,继续保持论坛部长级会议、高官会、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机制及其他各领域现有合作机制和日常联络机制,高度评价上述机制在落实峰会成果、双方领导人共识、推动论坛发展方面作出的积极重要贡献。

第二条 政治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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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调应认真落实双方领导人在峰会上达成的重要共识,就举办下一届中阿峰会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努力做好峰会筹备工作。

二、强调继续加强现有磋商和联络机制,特别是在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和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框架内的政治磋商机制,就重要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化磋商、交换意见、展开协调。

三、强调应在论坛框架内不断加强全面合作、共同发展、面向未来的战略伙伴关系,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深化战略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四、欢迎在突尼斯共和国召开中阿合作论坛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

五、欢迎科威特表示愿举办中阿合作论坛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

六、注意到科威特愿举办中阿峰会的愿望。

第三条 经贸、投资和金融领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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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发挥中阿政府间经贸联委会等合作机制的政策对接作用,探讨建立更多专项工作组。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实现双边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充分发挥贸易畅通、贸易救济等领域合作机制作用,推动双方贸易合作健康发展。加强双方海关的交流合作,支持在贸易便利化、货物贸易统计领域的务实合作。

三、加强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领域合作与互鉴。支持政府部门、工商界和学术界等开展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领域多层次交流,分享有益经验与实践。加强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中小企业商务合作。

四、深化“丝路电商”合作,加强中阿电子商务合作对话机制,开展物流、移动支付等领域合作,促进跨境电商企业、海外仓企业和产业园区合作。

五、加强在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内的合作,通过成员驱动的透明、全面谈判进程推进世贸组织改革进程,支持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强化国际贸易在实现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上所发挥的作用,更好保障发展中成员的发展权益和发展空间。落实好世贸组织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各项成果。中国支持致力于加入世贸组织的阿拉伯国家加快其加入进程。论坛欢迎科摩罗加入世贸组织,赞赏科摩罗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在摩洛哥主持下所作不懈工作。积极加强双方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和机制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与代表性。

六、赞赏阿联酋于2024年2月26日至3月2日在阿布扎比举办世贸组织第十三届部长会期间所发挥的作用,会议就加快推进世界贸易核心议题,为世贸组织和多边贸易体制未来注入新动力达成一致。欢迎阿联酋宣布为支持世贸组织基金而捐款1000万美元。

七、加强展会领域合作。中方欢迎阿方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中方重大展会。欢迎2025年在中国举办论坛第十一届中阿企业家大会暨第九届投资研讨会和2024年10月10日至12日在中国举办第三届世界石油天然气大会。继续支持举办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贸易投资推介活动。积极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展览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

八、尽早完成中国—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自由贸易区谈判,提升中国与阿拉伯国家间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九、继续推动双方商签或升级高水平双边投资协定,为双方企业间的投资合作提供更好法律保障。鼓励双方企业深化产业投资,更好发挥经贸合作区等产业园区平台作用。

十、建立更多双边及联合商会、理事会等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促进双方企业贸易和投资往来。鼓励双方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互设代表处,开展贸易投资促进交流活动,所在国为其提供便利支持。

十一、推动双方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积极支持双方主权财富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有关监管部门加强交流合作,互设分支机构,为双方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继续加强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框架内的协调和合作。

十二、鼓励双方金融机构和企业在经贸、投资和融资合作中使用本币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阿方企业赴中国发行熊猫债。支持符合条件的阿拉伯国家银行机构依照双方相关现行法律和手续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系统(CIPS)。

十三、持续深化双方央行数字货币领域交流合作,共同探索推进通过央行数字货币解决跨境支付难题。中国愿根据阿拉伯国家建设本地央行数字货币系统及区域性基础设施的需要提供相关支持。

十四、欢迎更多阿拉伯国家指定有实力的银行加入中国—阿拉伯国家银行联合体,加强中阿银联体机制建设。欢迎2025年在中国举办中阿银联体第三届理事会会议。加快落实“中东工业化专项贷款”、“中国—阿拉伯国家金融合作专项贷款”和“阿拉伯重建和产业振兴专项额度”。

十五、加强双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包括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在内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优势,为双方投资、工程承包及进出口贸易活动提供金融支持和便利。

十六、鼓励双方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促进中小企业合作,为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十七、欢迎探讨双方联合开展中小企业(SMEs)发展能力建设研修项目。

十八、欢迎双方创业、投资领域合作,致力于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双方在该领域协调。

十九、重视标准在便利经贸往来和促进科技进步中发挥的作用,将持续深化标准化各领域交流沟通,开展标准信息交换和标准化能力提升合作,促进双方标准互认。

二十、加强竞争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签署竞争领域合作文件,为双方国际经贸合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继续开展合格评定领域政策与技术交流合作,鼓励双方合格评定机构合作,推动建立政府间合格评定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商签合格评定领域合作文件。

二十一、强调应在国际场合就全球金融架构改革协调立场,提高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机构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性,着眼点为发展中国家不应偏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应对气候挑战。应加强现有机制,探索转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的最佳方案,合理设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附加费,改进多边开发银行的政策和实践,加强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不同渠道融资和优惠融资的能力,以应对历次国际危机外溢影响,并经受住未来危机考验,通过有效、全面、系统性方式处理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

第四条 基础设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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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提升基础设施领域合作水平,支持中国企业参与阿拉伯国家铁路、机场、港口、公路、能源、电力、电信、水务领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合作,鼓励双方在上述方面开展技术交流和经验共享,并共同维护双方合作项目及企业人员安全。

二、推动双方港口在友好城市的基础上共建友好港。加强双方在国际海事组织的沟通协调。

三、深化铁路领域的政府间合作交流,鼓励中国企业参与阿拉伯国家铁路网建设和后续项目一体化运营,保障在建项目的务实推进。

四、推进中阿“空中丝绸之路”建设,重点在机场建设和运营、促进航线网络互联互通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进航空业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在城市发展、住房建设、智慧城市、绿色建筑等领域交流对接,推动建立中阿住房建设和城市发展领域部长级会议机制。

第五条 能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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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赞赏近年来双方在能源领域取得的成果,愿不断提升能源合作的水平。加强中阿清洁能源合作培训中心在推动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在政策对接、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能力建设领域发挥的积极作用,推动在阿拉伯国家建立若干分中心,交流清洁能源领域经验和成果。欢迎2025年在阿拉伯国家召开第八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

二、保持双方石油天然气贸易稳定,深入推进石油、天然气勘探、炼化及其他下游产业领域合作,根据相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开展油气项目投资。促进能源与金融产业合作,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开展高科技领域合作,就石油事务在相关国际场合协调立场,举办相关培训班和研修班。

三、加强电力技术领域经验交流,鼓励双方企业在电源项目和工程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在可再生能源、能效、智能电网、储能、清洁能源技术、减排以改善气候、可持续能源项目碳市场、电动汽车、绿氢领域举办与各国能力、国情相匹配的研修班和培训班。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展海水淡化领域合作。

四、加强和平利用核能合作,重视借鉴中国在建设各类型核电站,以及在核安全、核安保、核应急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经验。

五、落实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和阿拉伯原子能机构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共同推动阿拉伯和平利用核能培训中心能力提升,利用中国政府原子能奖学金项目以及有关专业化交流合作平台,为阿方培养核能与核技术领域专业人才。

第六条 自然资源和环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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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绿色丝绸之路、“绿色中东”等倡议对接。继续在环境政策、环境污染防治、人员培训、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加强双方在绿色经济框架下的环境、农业、能源等合作,推动围绕“能源、环境与绿色经济”主题举办研修班;加大努力,促进国内、地区和全球向可循环经济转型;通过建立全方位高效合作伙伴关系,支持绿色投资和绿色融资工具。

二、欢迎阿拉伯国家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环保企业加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共同商讨绿色发展,继续在与环境议题相关的国际和地区组织内保持沟通协调。推动可持续发展,支持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重申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主义是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的重要路径。呼吁各方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原则,考虑不同国情,按照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制度安排,平衡和全面地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反对单边制裁和绿色壁垒。

四、加强双方环境保护领域和气变问题合作,共同努力均衡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和2022年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的成果,赞赏大会取得的成就、达成的成果和倡议,这有利于服务共同利益。

五、祝贺阿联酋于2023年在迪拜世博城成功举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欢迎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包括达成“阿联酋共识”,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赞赏阿联酋为应对气候变化发挥的领导作用,特别是阿联酋承诺设立300亿美元的气候解决方案基金并增强其可及性,以及2030年前激活、募集并投资2500亿美元。双方欢迎阿联酋宣布为损失与损害基金拨款1亿美元,为脆弱社会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提供水安全方案拨款1.5亿美元,以及其他旨在减少气候变化影响的倡议。赞赏中方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的领导作用,感谢中方为COP28成功举办作出的重要贡献。

六、肯定南南合作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作用与重要意义,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赞赏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十百千”倡议和“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

七、欢迎《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通过“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愿一道积极推动“昆蒙框架”完整有效落实,欢迎阿方加入“昆蒙框架”实施倡议,根据“昆蒙框架”修订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并实施。双方欢迎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筹备好2024年10月将在哥伦比亚举办的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

八、共同支持将根据2023年8月中国国家林草局和阿盟秘书处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设立的中阿干旱、荒漠化和土地退化国际研究中心打造成集土地退化防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转移转化、人才培养与能力建设为一体的开放共享的国际研究机构,为双方以及全球土地退化防治实践提供技术支撑。

九、支持2024年12月在沙特举办《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支持中方与《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在宁夏银川共建的国际荒漠化防治知识管理中心发挥更大作用。

十、合作加强沙尘暴监测、预报和预警能力,积极开展卫星资料应用、数值天气预报、早期预警等方面合作。

十一、积极考虑共同建设“中国—阿拉伯国家地学合作中心”,开展国家资源可持续利用与资源环境问题合作研究,举办地学领域培训班和研修班,提高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保护能力。

十二、支持继续深化拓展水利合作机制,推动中国水利部与阿盟水资源部长理事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在中国水利部与阿拉伯水理事会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内开展合作,推动签署更多水利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在水资源短缺和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水生态修复、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共同设计、实施一批联合研究及示范项目。

十三、强调应共同努力维护中国和所有阿拉伯国家水安全。进一步加强水资源领域务实合作,为各国如期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涉水目标凝聚更多共识。

十四、探讨通过举办专业人员技术研修班、设立环境领域全方位经验交流项目等方式,包括三方合作、特别是对非三方合作项目,探讨双方在消除塑料污染、跟踪环境挑战、气变问题、生物多样性丧失、污染和支持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合作途径。

十五、赞赏摩洛哥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部大臣担任2022—2024年度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UNEA—6)主席期间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第七条 农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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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农业、渔业和畜牧业合作,推动现代种植技术、中小农户适用技术使用、土壤健康、农业机械化与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合作,扩大可持续农业投资。加强粮食安全、水培农业、无土栽培、农用无人机使用领域合作,开展粮食仓储、减损、科技合作。中方愿与阿方共享技术发展成果,并将其本土化,帮助阿方改进现有农田灌溉系统,加强农业节水能力,使其谷物和战略性农产品等达到自给自足的安全线。

二、共同培育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围绕旱作农业、盐碱地综合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等领域开展农业科技交流。

第八条 旅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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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拓展旅游合作,鼓励双方旅游部门和企业进行对接与合作,举办旅游推介会、研讨会。

二、实施“中国—阿拉伯国家旅游合作发展计划”。推动在论坛框架内,适时举办中国和阿拉伯国家旅游部长会议。

三、欢迎中国在阿拉伯国家举办“你好!中国”国家旅游推广活动,邀请阿拉伯国家参加在中国举办的旅游展会。欢迎中国邀请并指导地方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参加在阿拉伯国家的国际旅游展。

第九条 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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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拓展和加强在全球发展倡议框架内的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对接阿拉伯国家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为阿方培训各行业专业人才。

二、欢迎中方根据阿方需要,并与阿拉伯国家、阿盟秘书处主管部门协调,继续举办阿方人才研修培训项目。

三、根据阿方实际需求,举办扶贫、减贫相关领域研修班,是制定社会保障政策和全方位减贫的基础。

四、就促进残障人士融入和残疾人生活自立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 知识产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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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知识产权主管机构加强发明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并制定联合实施计划,开展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合作,开展涉知识产权内容审查业务经验交流与合作,开展能力建设,就涉知识产权信息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搜索引擎开展交流。

二、遵守《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已加入的国际协定和条约。

三、就禁止假冒产品跨境流动开展协调。

四、便利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加强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交流合作,借鉴中方打击侵犯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经验。

第十一条 人文交流和文化文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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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2023年12月签署的中阿关于践行全球文明倡议的联合声明,推动在论坛框架内设立“全球文明倡议中国—阿拉伯中心”,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共同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开展文明对话提供平台,增进双方人民之间的互相了解,提升中华文明和阿拉伯文明的传播力影响力。

二、致力于支持中阿智库联盟建设,旨在实现文明、文化、思想的交流对话,进行治国理政、文化文明合作经验交流,使其为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充分发挥作用。继续推动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与阿盟秘书处之间的交流,加强双方之间各种形式的合作,如举办研修、对话、研讨会、会见、论坛等。

三、推动更多中阿文化机构开展对口合作,鼓励互设文化中心。

四、欢迎阿联酋于2023年10月24日至25日在阿布扎比举办第十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

五、强调文明对话的重要性,欢迎2025年在中国举办第十一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

六、欢迎中方适时在阿拉伯国家举办“中国艺术节”。欢迎阿拉伯国家2026年来华举办第六届“阿拉伯艺术节”。双方欢迎2026年在华举办中阿文化部长会议。应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就此进行协调。

七、实施“中国—阿拉伯国家数字文化交流计划”,支持2025年举办“中沙文化年”。应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就此进行协调。

八、欢迎沙特发起“中国阿拉伯语月”。

九、赞赏沙特启动首届穆罕默德·本·萨勒曼王储中沙文化合作奖。

十、中方欢迎阿方参与中方在华举办的“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和“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以及“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等“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相关活动和机制。应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就此进行协调。

十一、鼓励双方新闻和影视从业人员互访。支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方新闻、广电机构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媒体新闻交换和联合采访,积极开展影视作品联合拍摄和共同播出。鼓励互办影展,鼓励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性电影节。

十二、加强图书馆和信息领域交流合作。共同办好中阿数字图书馆项目。欢迎2025年在中国举办第六届中阿图书馆与信息领域专家会议。

十三、加强图书领域交流合作,共同实施中阿百部典籍互译工程,推动更多双方优秀图书互译出版。继续鼓励中阿出版机构互相参加对方国家国际书展。加强“中阿文化出版中心”建设,打造中阿人文交流智库与出版人才库。

十四、中国欢迎沙特作为主宾国参加2024年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

十五、中国欢迎阿拉伯国家加入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参与“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共同加强联盟建设,深化古代文明研究、联合考古、古迹修复、博物馆交流等方面合作。应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就此进行协调。

十六、创设机制鼓励中阿间文化产业交流合作。

第十二条 教育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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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教育和科研领域合作,鼓励双方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加强交流合作,对双方优秀学生到对方国家学习提供奖学金支持。推动“中阿大学联盟”交流机制建设,实施“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支持双方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加强学术交流,开展联合科研,推进数字教育合作。

二、通过签署关于中文教学合作的协议、共建孔子学院(课堂)、中文智慧教室、中文学习测试中心、网络中文课堂和中文工坊,提供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培养培训本土中文教师、协助研发教学大纲和本土教材、赠送教材和文化读物,提供考试服务、组织“汉语桥”比赛及来华团组等方式,深化与阿拉伯国家中文教育合作。继续实施中阿翻译联合培养计划。

三、通过共建“鲁班工坊”等方式,推动双方职业教育合作。

第十三条 科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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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中阿科技伙伴计划框架内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支持在科技人文交流、联合研究、技术转移和创新创业等方面深化有关合作。

二、欢迎2025年在中国举办第六届中阿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

三、加强联合研究,充分发挥“中国—阿拉伯国家联合实验室”、“中国—阿拉伯国家伙伴研究所交流计划”作用,鼓励在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空间信息等领域与有关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或研发合作中心,推动形成中阿伙伴研究机构合作网络。

四、扩大中阿科技人文交流,鼓励双方科研人员交流合作,欢迎中方通过“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计划”、“发展中国家培训班项目”等渠道,支持阿方青年科研人员来华进行短期研究工作和培训。欢迎阿方从中国向阿拉伯国家提供的先进适用技术交流、合作及培训中受益。

五、深化技术转移合作,依托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拓展中阿技术转移协作网络,探索开展创新创业孵化器合作,鼓励中阿青年创新创业合作,推动产学研加深交流,推动科技成果共享。推动共建“中国—阿拉伯国家公共卫生科技合作中心”。

六、中方欢迎阿方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共同实施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创业、空间信息科技和科技减贫专项合作计划。

第十四条 航空航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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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欢迎2025年在中国举办第五届中阿北斗合作论坛。加快北斗应用服务在阿拉伯国家落地。设立中阿北斗应用促进中心,开展技术交流、产业合作、应用场景开发、专业人才培养等活动,推动北斗更好服务阿拉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二、支持确保外空活动的长期可持续性,认为有必要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以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和武器化的企图。加强在维护外空安全领域的协调合作,推动外空军控谈判多边进程。

三、中国欢迎阿拉伯国家加入国际月球科研站合作,愿与阿拉伯国家深化在月球与深空探测、卫星研制、发射服务、卫星数据应用及共享、专业人才交流与培训等领域合作,加快推进中阿空间碎片联合观测中心建设,促进太空的可持续发展及和平利用。

四、强调愿共同探讨推进更多阿拉伯国家航天员参加中国空间站飞行任务相关工作。加强在空间科学实验与技术试验、航天搭载以及科普教育等领域的合作,商签有关谅解备忘录。

五、继续利用中国风云气象卫星和北京世界气象中心,支持阿方防灾减灾。双方开展气象科技交流、研讨、联合研究和人员培训。欢迎阿方派员来华参加“一带一路”气象访问学者项目。

六、支持开展航空工业合作。中方欢迎阿方考察和采购中国国产民用飞机。

第十五条 卫生健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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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卫生健康领域合作,积极举办中国—阿拉伯国家卫生合作论坛。推动双方医院对口合作,推动建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医院合作网络”,加强双方医疗卫生机构间的直接合作交流。

二、依托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机制平台,探索打造中国—阿拉伯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中国—阿拉伯国家医疗合作联盟”发展,为阿拉伯国家民众提供远程医疗健康服务。

三、加强卫生政策和创新方面的信息交流,组织学术交流、举办研讨会、开展专家互访、建立合作网络,深化医院管理、医学科研、人口高质量发展、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助、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数字健康、药品供应保障、老龄健康和卫生领域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

四、加强疾病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方面的合作,在公共卫生机构之间开展信息交流,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共享。加强中国红十字会与阿拉伯国家红新月会的交流与合作。

五、深化传统医学交流,推动双方传统医学务实合作。

第十六条 数据和技术创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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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到《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对双方数据领域合作的引领作用,支持中国外交部同阿盟秘书处签署“中阿网络和数据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草案,愿以此为契机,在谅解备忘录框架下举办合作活动并建立中阿数据政策对话机制,加强数据治理政策、规则、制度、技术和标准对接协调,共同维护和完善多边数据治理机制,共同打造开放、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开展跨境网络安全事件处置、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务实合作等活动,共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

二、共同推进中阿网上丝绸之路建设,搭建数字化发展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社会等领域沟通与合作。通过在“阿拉伯数字议程2023—2030”框架下围绕有关议题举办活动和研修班,加强中阿在数字化发展、数字经济、缩小数字鸿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

三、加强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领域合作,共同培育数字经济领域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建立开源合作机制。欢迎阿拉伯专业团队和中方通过联合举办研修班和活动,在上述领域开展合作。

四、阿方对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表示赞赏,双方愿按照倡议提出的各项原则,就人工智能治理开展沟通交流、经验分享、务实合作,推动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规范标准。支持双方企业、科研机构开展人工智能领域交流合作,促进人工智能赋能实体经济。愿在充分尊重各国政策和实践基础上,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标识国际标准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防范虚假信息传播风险。愿合作建立人工智能风险等级测试评估体系,不断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公平性。双方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或构建排他性集团,恶意阻挠他国人工智能发展。双方愿持续共同努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开展能力建设,共同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共享人工智能知识成果,开源人工智能技术。愿增强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与发言权,维护各国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不断弥合智能鸿沟和治理差距。

五、就机器人及先进制造技术加强双多边交流与合作,鼓励开展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智能制造领域务实合作,推进一批合作项目落地。

六、支持中国企业参与阿拉伯国家电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双方在软件领域交流合作,为阿拉伯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软硬件支持。

七、密切中阿双方在国际电信联盟等国际组织事务及国际电信联盟在发展、标准和无线电三大领域举办的国际会议中的合作和协调,就2027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双方关切议题加强交流与合作。

第十七条 新闻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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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双方新闻主管部门交流,鼓励双方新闻机构开展合作,支持共同举办新闻活动,开展中阿新闻交流中心等研修培训。

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关于广播电视合作的谅解备忘录》,鼓励双方加强政策对话、内容交流、技术合作及人员互访等合作。欢迎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阿拉伯广播电视联盟于2025年合作举办第七届中阿广播电视合作论坛。

三、鼓励双方新闻从业人员互访,加强中阿新闻机构间的新闻交换等合作。

四、就合作设立“中阿视听创新交流中心”积极协调共同努力。

第十八条 民间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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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赞赏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阿拉伯中国友好协会联合会及阿拉伯各国对华友好协会在加强双方友谊方面的作用。

二、强调应继续在中阿友好大会机制框架下努力,向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各友好协会提供更多支持。

三、欢迎2024年10月8日至10日在卡塔尔举办第六届中阿友好大会,强调双方应积极参加本届会议。

四、呼吁跟进落实2022年由中国线上主办的第三届中阿城市论坛闭幕宣言内容。

五、强调应确保中阿各城市广泛参与将于2024年在阿拉伯国家举办的第四届中阿城市论坛。

第十九条 妇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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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双方在中阿妇女论坛框架下的高层对话,这一论坛由双方轮流主办并被打造为可持续合作机制。举办专题研讨、研究班和能力建设项目,以实现两性平等和妇女赋能。

第二十条 青年和体育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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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加强青年领域交流与合作,共同倡导青年优先发展,推动双方青年以实际行动参与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全球发展倡议。继续办好中阿青年发展论坛,促进双方青年增进理解与友谊,深化务实合作。欢迎中国2024年在华举办第二届中阿青年发展论坛。

二、欢迎中方继续举办中阿青年友好大使项目,增进双方青年交流和相互了解。

三、设立“青年咨询小组(Advisory Group)”参与中阿合作论坛事务和中阿峰会,以实现青年行动议程的首要议题,即让青年通过提出他们的丰富意见、见解和建议——特别是关于如何落实本行动执行计划的项目,增加青年的知识和贡献。

四、加强体育领域合作,包括鼓励双方体育组织、单项体育协会加强沟通,进一步推动交流与合作,在国际体育事务中加强协调,推动双方体育事业共同发展。

五、中国和阿拉伯国家欢迎摩洛哥和西班牙、葡萄牙共同举办2030年足球世界杯。

第二十一条 人口政策领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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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方同阿拉伯人口与发展理事会秘书处的经验交流,旨在借鉴中方在实施人口政策和战略方面的经验,回顾中方在该领域全国范围内的最佳实践,该实践对人口状况和人口趋势产生积极影响。可通过举办系列会议交流经验和最佳实践,也可举办培训班,介绍中国所采取的有助于提升影响力和效果的人口战略,以及关于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项目的有效政策、应对人口增长的项目、克服国家在人口政策实施期间所面临障碍的全国性计划、所取得的结果和收益及对人口趋势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 灾害管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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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合作,共同提升灾害预防、响应、恢复能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技术交流,推动签署合作文件。

第二十三条 其他领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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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论坛行动执行计划规定以及论坛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其他文件,积极落实其他领域合作事宜,并推动建立其他双方共同关心领域的合作机制。

二、继续根据双方法律法规为双方人员流动提供便利,落实好相关双边互免签证协议,积极为对方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等手续提供便利。

第二十四条 生效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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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执行计划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本执行计划于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通过,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与阿拉伯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代表
阿拉伯国家联盟
代表
王毅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艾哈迈德·阿布·盖特
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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