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北伐宣言
中国国民党北伐宣言 作者:孙中山 中华民国13年(1924年)9月18日 |
国民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独立自由之国家,以拥护国家及民众之利益。辛亥之役,推倒君主专制政体暨满洲征服阶级,本已得所借手,以从事于目的之贯彻。假使吾党当时能根据于国家及民众之利益,以肃清反革命势力,则十三年来政治根本当已确定,国民经济、教育牵荦诸端当已积极进行。革命之目的纵未能完全达到,然不失正鹄,以日跻于光明,则有断然者。
原夫反革命之发生,实继承专制时代之思想,对内牺牲民众利益,对外牺牲国家利益,以保持其过去时代之地位。观于袁世凯之称帝,张勋之复辟,冯国璋、徐世昌之毁法,曹锟、吴佩孚之窃位盗国,十三年来连属不绝,可知其分子虽有新陈代谢,而其传统思想则始终如一。此等反革命之恶势力,以北京为巢窟,而流毒被于各省。间有号称为革命分子,而其根本思想初非根据于国家及民众之利益者,则往往志操不定,受其吸引,与之同腐,以酿成今日分崩离析之局。此其可为太息痛恨者矣!
反革命之恶势力所以存在,实由帝国主义卵翼之使然。证之民国二年之际,袁世凯将欲摧残革命党以遂其帝制自为之欲,则有五国银行团大借款于此时成立,以二万万五千万元供其战费。自是厥后,历冯国璋、徐世昌诸人,凡一度用兵于国内以摧残异己,则必有一度之大借款以资其挥霍。及乎最近曹锟、吴佩孚加兵于东南,则久悬不决之金佛郎案即决定成立。由此种种,可知十三年来之战祸,直接受自军阀,间接受自帝国主义,明明白白,无可疑者。
今者,浙江友军为反抗曹锟、吴佩孚而战,奉天亦将出于同样之决心与行动,革命政府已下明令出师北向,与天下共讨曹锟、吴佩孚诸贼。于此有当郑重为国民告且为友军告者:此战之目的不在覆灭曹吴,尤在曹吴覆灭之后永无同样继起之人,以持续反对革命之恶势;换言之,此战之目的不仅在推倒军阀,尤在推倒军阀所赖以生存之帝国主义。盖必如是,然后反革命之根株乃得永绝,中国乃能脱离次殖民地之地位,以造成自由独立之国家也。
中国国民党之最终目的在于三民主义,本党之职任即为实行主义而奋斗。故敢谨告于国民及友军曰:吾人颠覆军阀之后,必将要求现时必需之各种具体条件之实现,以为实行最终目的三民主义之初步。此次爆发之国内战争,本党因反对军阀而参加之,其职任首在战胜之后,以革命政府之权力扫荡反革命之恶势力,使人民得解放而谋自治;尤在对外代表国家利益,要求从新审订一切不平等之条约,即取消此等条约中所定之一切特权,而重订双方平等互尊主权之条约,以消灭帝国主义在中国之势力。盖必先令中国出此不平等之国际地位,然后下列之具体目的方有实现之可能也。
(一)中国蹈于国际平等地位以后,国民经济及一切生产力方得充分发展。
(二)实业之发展,使农村经济得以改良,而劳动农民之生计有改善之可能。
(三)生产力之充分发展,使工人阶级之生活状况,得因其团结力之增长而有改善之机会。
(四)农工业之发达,使人民之购买力增加,商业始有繁盛之动机。
(五)文化及教育等问题,至此方不落于空谈。俾经济之发展使知识能力之需要日增,而国家富力之增殖,可使文化事业及教育之经费易于筹措;一切知识阶级之失学问题、失业问题,方有解决之端绪。
(六)中国之法律,更因不平等条约之废除,而能普及于全国领土,实行于一切租界,然后阴谋破坏之反革命势力无所凭借。
凡此一切,当能造成巩固之经济基础,以统一全国,实现真正之民权制度,以谋平民群众之幸福。故国民处此战争之时,尤宜急起而反抗军阀,求此最少限度之政纲实现,以为实行三民主义之第一步。
注释: 中华民国十三年九月十八日据《建国粤军月刊》第一期(广州粤军总司令部一九二五年一月一日出版)《中国国民党宣布北伐之目的》
*九月三日江浙军阀战争爆发,孙中山决定乘时北伐,十二日将大本营移设韶关。十八日这天,又以中国国民党的名义发表了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