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现状与未来——革命党吁请英国持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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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现状与未来——革命党吁请英国持中立
作者:孙中山
1897年3月1日
于伦敦

  一般人都认为中国之现状及其未来的展望,殊难令人满意。但是,以我所见,尚没有欧洲人能充分认清中国腐败之程度及其深远影响,已使中国在列国中遭受谴责,并视为是一种危险;也没有欧洲人能够认识中国复兴的潜力,及其人民由内部奋起自救的可能趋向。

  我愿引述一些唯独中国人方能真正了解,也唯有作详细解说其意义始克清楚的事例,说明中国之积弱不振,其根源乃是起自道德方面的。然而,中国人之无能且又不愿开发其国内广大的资源及抵抗国外强权之侵略,也并非是中国人与生俱来的特性,而纯是起自后天人为的因素;这种后天人为的因素,正是革命党所极力反对并主张革除的。

  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不易被改变之事实,常被忽视;然而,身居皇位和政府军政要职者,则均属异族,这些事实,在我们对中国人民之行为和特性予以评断时,应予以适当的估价;尤其当我们对内部作根本改革──一如革命党所期望者──之可能性予以测度时,更须如此。这一点祇是我顺便提及;不过当我们欲对中国官员生活情况──我即将予以描述──予以了解时,此点却值得注意。   倘若不能把目前极度腐败的满清政府澈底推翻,并建立一个纯由中国本部人民自行统治,但在初期数年内藉重欧洲国家的建设与协助的良好政府,则任何改良政治的理想,均无法实施。仅仅把诸如修筑铁路或其他属于欧洲物质文明的产物介绍到中国(纵使某些人对李鸿章之所谓新政深信不疑,认为事属可行),势必因此产生勒索、欺骗和侵吞的新机会,将会使情况变得更糟。当我举出过去失败的一些具体例证,并根据我个人的知识和经验,对这些事实细节加以详细得可能近乎令人厌烦及震惊的描述时,当可使人们获得较清楚的概念,证明这绝非夸大其词。

  由于中国之成文法律内容甚妙,大部份法律条文之滥用,都能假藉执行法律的名义而被技巧地掩饰,这也无怪乎一些在中国仅作短暂居留的英国人,由于消息供应者有意掩饰真象,致其所知所闻非常有限了。诚然,有些英国人也知道真象,但是他们之中大部份人为了达到个人的企图和目的,有时便与不肖的中国人沆瀣一气,成为腐化的中国官吏集团之一份子,他们甚至比中国官僚集团还要坏。我可以很容易地举出许多这类人的姓名。在我从事学医以前,我自早年便曾与中国官场频繁交往,一如过去十年中我的许多朋友之步入宦途一样,我的好友们曾急切地希图为我谋取官爵。以往这些经验,使我有许多机会和有力的动机,对于现在所写作的这个题目进行研究。

  中国人民长期忍受著四种极大的痛苦:即饥馑、洪患、瘟疫以及生命和财产之不安全,这已是普通的常识。但是这些痛苦──即使就前三种而言,都是可以防止且由来有因的。事实上,这些痛苦的起因祇有一个──也是所有中国弊病的最重要的起因,那就是普遍且惯常的腐化风气,它直接影响饥馑、洪患和瘟疫之产生,其为害并不亚于长年发生的盗匪与流寇。

  官场的腐化和中国的瘟疫、饥荒及洪水泛滥成灾等悲惨现象,从表面看来,似乎并无明显的关连,事实上却是因果相关。固然我们不必坚持这些痛苦都是政治腐化必然产生的结果;有时也可能是由于气候因素所造成;甚至可能是人民本身的怠惰或无知所引起,但毫无疑问的,官吏腐败乃是引起这些灾难的主要原因。同时,不可讳言的,怠惰和无知也是造成官吏们腐化的重要原因。

  就以黄河泛滥成灾之例为证:清廷设有河道总督,下辖许多僚属。他的一项特别任务便是维护河岸的安全,他时常巡视两岸的堤岸,必求其牢固无虞,以防灾变发生。这些官员实际上并无固定俸给可领,但他们却往往不惜耗费巨资以购取这一职位。因此,每当黄河决堤必须重修时,他们无不用尽方法勒榨百姓,中饱私囊。他们所切望的反倒是洪患的到来,而绝非在事前对于动辄可以吞噬广大土地和逾万生命的洪患预作防范。他们甚至为了满足贪婪的私欲,而丧尽天良地利用人为方法制造洪患;但是上帝却似乎有意顾惜苍生,往往不如他们所愿。若无足够的雨量来造成两岸之泛滥,他们就动用人力去毁损堤防以制造灾变,这是他们图利的手段之一。其方法:譬如当这些官吏从国库支领了为数可观的修堤费用后,却一面克扣工资,一面虚报工额,又如浮报材料费用等等。由于洪患发生及随之而起的饥馑,造成遍地严重的灾情,俟政府及慈善家的赈款经过官吏之手到达灾民的手中时,却早已被七折八扣,所剩无几了。可是说也奇怪,最后这些官吏却因修堤救灾有功,而获得升迁的奖励。

  这种事也许难以置信,但在中国境内却是家喻户晓。中国民间曾流传一种说法:治河及防洪之最佳善策,便是将职司治河之官吏全部斩首,而让黄河随其自然。

  中国的饥荒,并非由于人口过剩,亦非因自然因素造成粮食不足所引起。通常都是由于税赋(釐金)负担过重,以及缺乏交通设施转运不便等问题所造成。这些事实足以说明满清政府及其官吏之腐化败坏现象。

  以目前广西一带正闹饥荒情形而论。广西原是中国盛产稻米的一个富饶省份,有许多馀粮可供输出。但是现在这个谷仓地带却是田园荒芜,农业不振。官吏之横征暴敛,使农民不愿作超出自身实际需用量的生产。同时,片面的所谓“自由贸易”,也使得地方人民受害不浅。因为在准许从安南和暹罗自由输入稻米的对外贸易条约签订之前,广东省所需的食粮全系依赖广西供应。但是现在外米可以自由进口,而广西的米谷由于须要负担高的税额,便使该地的米价高涨,因而尽失广东的市场,广西本地的农民遂不得不抑制米谷的过量生产了。但事实上,广西本地米的生产成本,还低于进口的外米,这就是不合理的税负(釐金)摧残了广西的农民,釐金乃是造成当地的饥荒的主要原因。

  尤有进者,有时某一省区正闹饥荒,而其邻近省区却是五谷丰收。但是灾区的饥民却因缺乏铁路甚至其他适当的运输设施,而无法从仅距数里之遥的丰收地区获得粮食补给。虽然在以后的篇幅中,我还会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但此处我必须说明的是:交通之不发达,并非如一般人所想像的,是出之于乡民的迷信,而是由于官吏腐败,清廷对于改革的畏惧,以及对于投资的运用不当,风险过多所造成。中国境内水陆交通之未能发达及运输困难的原因,可从我个人亲身经历的这一个典型例子中得到解释。

  有一次,我在广东北江的韶关停留,打算乘船到另一个城市英德,两地相距约三十至四十哩之远,普通船资约需五至六两钱(十五至十八先令)。但是尽管我出价至二十两钱(约三镑),所有的船主仍坚拒绝我上船,因为他们担心中途被水警截留施行勒索。此处,我必须加以补充说明,即所有船主都有义务随时协助政府官员沿河输运囚犯,他们往往要等到押送的官兵和囚犯回程时,方能启碇返航,这就造成了许多可供勒索的机会。警吏不必迳行开口要钱,他们祇消命令船主不得任意将船开行,直到囚犯被递解回到原处,才准船只返航,即使这段期间没有一个犯人被递解回去,船主仍须照等不误,于是船主除非用大笔红包向警吏行贿请求准予返航,否则便得遥遥无期地等上一个月甚至数个月,直到载得犯人之后,方准回航。船主对这种陋规之畏惧,可由下述事实证明:即当我费力说服他们我是英德县令的至好,必可摆脱警吏的纠缠时,就有一个船主愿意自动减收船费至四两钱(十二先令),载我到英德县城。

  经营货船的商人,常跟关卡警吏打通关节,而免于这类的勒索;但他们仍须付上如变相红包的沉重税金,这种负担有时严重地瘫痪了他们整个对内对外的贸易。

  表面上,这些税额并不太高,但事实上一项货物却要不断地缴上许多附税,而每道关卡都是集各种贿赂恶行之大成,我们便不难想像一项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要昂贵到什么程度。以佛山和广州相距仅十二哩之地为例,其间有一征收关税的正式关卡,但至少另有四至五个检查站,驻守的官吏除非得到满意的红包,否则他们便会藉检查之名,故意捣毁货品,并利用拖延、扣留和其他无理的借口来苛扰商民,使得饱受刁难的商民无利可图。譬如,一罐玻璃瓶装的油料虽已付税,但假若付税证明祇注明了油税已付,那么货主便可能被控以企图走私玻璃器皿,而以蒙蔽海关罪名被拘禁,直到付了贿款方能被释。

  水陆交通的不便固然造成饥荒,但是对欧贸易亦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中国目前在沿海及长江沿岸的一些通商口岸,虽属商业鼎盛,但其贸易仅限于邻近地区,外国商品难以深入内陆。假若以从伦敦到布莱顿(Brighton)这一段运输路线为例,每件商品不仅要缴纳多次关税,货主还要遭受逮捕之虞,以及经过四至五个中途检查站层层剥削之苦,商人的苦况真不难想像了。再就自广州到韶关这段二百哩行程为例,看看一批英国商品在中国这种关税制度下,将要遭遇何种情况。首先当这批商品自广州进口时,须缴付百分之五的关税;接着当商品运离广州时,尚须缴付广州海关当局规定的釐金;到了十二哩外的佛山又须缴税,继续下行三十哩到遂南(Sinam),仍须照例缴税;至三、四十哩外北江沿岸的陆宝(Lupau),及最后目的地的韶关,又得分别缴上两次税金。除了这五道正式关卡依例收税外,中途尚有无数个检查站,商人非得付上相当的红包,否则无法轻易过关。因此这批外货到了中国内地时,价格起码已超出了原价的百分之一百,而且除非这批外货确为民生必需品,方能顺利脱售。

  尽管情形如此,中国仍不失为英国货品的良好市场,一旦这些苛捐杂税和层层索贿的不良关税制度一律取消之后,英国对华贸易的前途岂不大有可为?

  洪患和饥荒发生的原因,人为因素重于自然因素这一事实,同样可证诸于中国境内瘟疫之发生。一般而论,中国的气候可谓温和宜人,乡间的人民也有良好的健康体质。在一般城镇所以会有瘟疫发生,应该归咎于严重地缺乏保健设施或官方之预防诊疗机构。中国全境内的每个乡区,一向都不感受瘟疫的威胁;唯有当那些人口拥挤、极端污秽、而水源又污染不堪的城镇首先发生瘟疫后,才会蔓延到乡间。

  对于城镇环境卫生不良起因于官吏腐化一事,可用水源之供应这一例证来说明。欧洲人所谓饮水供应此一概念,在中国境内实际上并不存在。以广州和上海两个城市为例,这两地的建设情况要好过任何其他地方,但其下水道中之污物,却任其流到河里,而当地居民又直接自河中取用饮水。十年前,在广州曾有一中国公司成立,准备建设水厂以供应市民清洁之用水,并静候官府的批准。但是当道者是一贪求无餍的官员,却因要索一笔巨大的贿款不成,而丝毫不顾及这个计画对于免除市民遭受瘟疫的威胁有莫大助益,便迳予驳回了,遂使这个公司建厂的计画为之流产。几年前,广州有一本地商人亦曾计画设立一肥料公司,计画投资清理全市的废物并制作肥料。这项计画获得许多市民的热烈赞助,他们举行会议推选代表,表示愿意出资负担将来的清洁费用,同时公司本身也将由出售肥料获取利润,无疑地,这是一个颇有希望的行业,但是却又因付不起馈赠官府当局的巨额红包,计画再度告吹。

  这些不单是为着私益,并且与公共健康密切相关为民兴利的工商企业,都动辄受到贪官污吏的阻挠,更遑论那些纯属私人生利事业受到百般敲诈勒索的命运了。这也莫怪乎资本家们眼见对人民财产、生命和公共健康安全负有保护之责的官府之如此作为,心生畏惧,不敢有所投资而裹足不前了。

  官府腐败,生命财产缺乏保障之不良后果,自然是盗匪之横行不法。但大部份之沦为盗匪者,都是退伍的兵士,他们仍有枪械,但都挨饿不堪,且远离家乡数千里之遥。政府原先虽曾拨款资遣这些退伍的兵士,好让他们有路费还乡。但这些资遣费用往往被上级军官侵吞了,退伍的士兵无以为生,便惟有四出结伙抢劫了。有些匪徒甚至还受到官府的包庇,祇要他们不在防区附近出没劫掠,便可相安无事。若非篇幅所限,我会详细举例说明这种怪事。但我实在不暇细说,因我还得述及许多别的情况。唯一我须指出的是:有些最凶悍的盗匪竟是现职的军人,他们出动抢劫时便翻穿军服,一旦被追捕时,就又马上把军服正面换穿过来,遂无人敢再招惹他们。不论在城镇或乡村,富裕人家都备有自卫武力。至于大厂家、农庄主人及客轮船东,不仅须向政府照例付税,还须向匪首缴付年金,以求得到保护及免于伤害。驻防城市的官兵,往往是势力猖獗的匪徒的魁首。最近在广州发生了一桩抢案,当警吏头目及其部下率众抢劫地方上一家丝织工厂,总督事后审理本案时,妙的是他惩治的对象,并非这帮匪徒,而是为受害者请愿的领袖。

  政治腐化情况即是如此普遍而又根深蒂固,遂致弊端丛生。欲作局部和缓进的改革实无可能,除非对当前的政治制度作根本的改变,绝无法冀望有一较好的远景。因为在目前满清这一政权之下,任何政府官员想要独善其身,势不可能,唯有被迫走上同流合污一途,或是根本脱离宦途。由于他不得不接受贿赂俾便有馀力孝敬他的上司,遂使他身不由己地与其长官及僚属上下勾结违法乱纪了。   当我继续引证一些官场生涯的实例及不同的步入仕宦之途的门径后,无疑的将更有助于对满清官场腐败情形之了解。

  步入宦途及升迁之道有四种情形:即通过考试、服务军职、有杰出的勋绩并被承认,及购买官爵。

  第一种凭借考试致宦,是最古老、也是最清白和最好的方式。在早年,即使在满清统治中国之初期,一般说来,中国的文官考试都是公正无私的,官员亦无舞弊营私情事。但是近些年来,考试制度也已腐败变质了,有些学问虽属不恶但操守不良的主考官,假借各种不同名义的考试机会,牵引他的门生通过考试,并借此图利,这早已不是奇闻了。

  应试的考生通过自己的县城的第一试后,便取得了秀才资格,他必须等待三年,方可继续参加第二道在省城以至于第三道在京城举行的考试。俟其通过第二试时,便取得了举人资格,同时也有了任官的资格。但在这时,他若不馈赠相当的红包,那么任凭他是何等的杰出,充其量也祇能谋得一项卑微的官职;不然便是在家中仍旧度他的平民生活。当然,他还有资格继续参加在京城举行的第三道考试,这就是所谓的殿试。参与这项考试的考生,由皇帝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翰林院士,留在京城任职;第二类是进士,分发到各省区任官;第三类因成绩不佳,不予录用。第三类考生不是仍旧回乡过平民生活,便是另择前述舞弊途径以谋取一官半职。第二类考生则都成了北京都城以外各地方县令或其他官员人选。他们会很快地被分发到各个省份,再由省城当局授以县令或任何其他适当的官职。

  当他们一到省城时,便须向总督(或巡抚)及其属僚行贿。因为可能同时会有许多其他同科的进士分发在一起,因此这些有限的职位被往往祇颁封给那些出高价行贿者。即使当时没有别的竞争对手,这些等待封官的进士仍须向总督行贿,若不如此,后者可能无限期地延搁对他的任命,纵使皇帝颁了特别的敕令给他一项任官资格,也无济于事。有显赫身世的进士虽可运用一些影响力,但地方上的总督祇消如此敷衍一番:某某仍太年轻,经验太少;或某某祇能暂时充任副职,俟其有相当行政经验后方予补实。若有人顺利地获得颁封官职,此后便逐年按考绩升迁或黜降,总督握考核奖惩大权,自然可以肆意图利。官员的考绩好坏与否,悉以其所献红包多寡而定。任何拒绝行贿的官员,往往难逃“不宜任职”的考绩评定,而遭革职的噩运,连上诉的机会都不容有。在这种情形下,厌恶官场腐败现象的正直之士,便祇有引退而去;而一些官场小人却凭借金钱贿赂而扶摇直上,飞黄腾达。

  晋升较高的官职,例须向皇帝晋见,但此举却须付上相当的花费。因为他须先买通皇室的内侍人员,方可得到皇上赐见的宠遇。李鸿章最后一次晋京时付上巨额的红包,是人所周知的一项秘密。然而有两项我切身注意的例证,也许可帮助英国读者更确切地了解清廷政治腐败丑陋不堪的情形。

  有一身为恭亲王密友的江苏巡抚,想凭借其高贵身分,不愿向内侍人员送礼即迳入宫门,当他见到这位亲王时,恭亲王惊问:“你几时进来的?通报上既无你的名字,我不能允许你的晋见。”于是这位巡抚不得不走出宫门,并付出较惯例多一倍的红包给内侍人员后,方被接见。更显著的是发生在名将左宗棠身上的一个故事。他曾平定新疆中亚一带的回乱,为清廷收复了有一半中国版图大小的失地。皇帝对他极为礼遇,特下诏要在宫廷接见他,当他到了宫廷外,内侍向他索贿八万两,为左氏所拒,遂使他无从获得通报,一直留在北京延搁达数月之久以期待进宫。俟皇帝再次发出谕令时,左氏始获入宫。当皇帝问他为何迟迟不来晋见时,左氏便把缘由报告皇帝,并且说他已把所有的家财捐作军饷,再无馀力向内侍馈赠红包。他要求皇帝怜恤他的困厄,免受馈赠的勒榨。皇帝却回答说:“这是个由来已久的规矩,即使总督和大将军亦不例外,例须馈赠红包。”但是左氏的确无力纳贿,祇得靠他的朋友为他募钱,另由皇后为他捐赠了半数。

  拉拉杂地谈了不少,或许已超出本题,但由此亦可看出清廷当局对官场腐败现象的态度。

  当然新近升迁的官员,要想蒙得皇上的赐见和颁赐爵禄,更非厚加馈赠红包给宫廷的内侍不可。官等陞得愈高,所需馈赠的数目也就愈大。虽然名义上,朝廷会颁赐俸禄给每一位新任命的官员,但实际上却从无固定的俸禄可得。每次朝廷的俸饷转到省库之前,已遭层层克扣,省库的实际所得仅不过原数之百分之三十到四十。这些有限的俸饷虽然远较他为保持官位所需付出的花费为少,但他们并不在意,因他们尽可从别处贪取金钱。任何一位官员也很容易受到朝廷罚薪一年的惩治。他须全数缴纳罚薪,除非他能证明去年入库的薪饷迄未动用,方能以此抵缴。因此,一位规定每年领俸相当一百英镑的官员,被罚薪一年时,由于他实际祇领得原数之百分之三十到四十,故尚须倒贴相当六十或七十英镑。

  因此,这些名义上虽有薪俸甚至还有所谓“养廉”费的官员,不论是文职或武职,实际上却并无所得。他们多少类似英国餐馆中的侍役,工作没有工资,任随主人的意思酌予津贴,而主要系靠赚取小费维持生活。

  当各省的新任地方首长──即所谓道台等类官职自朝廷接受封官回到各省之后,他便紧接著开始压榨他的属下和百姓,不仅借此来弥补他任官时所付出的花费,并藉这些剥削别人得来的钱财,养活自己,及无数的家族、戚友、党羽和其他依附他过活的人,同时,也开始为他三年后可能升级之所需费用,预作准备。

  假若有些人之步入宦途,的确是凭借着科举考试制度这种较纯正、艰苦及狭隘的途径而来,那末还有没有其他较有利的途径,将其导入仕宦之途呢?

  服务军职也许是升迁较易的一条路。

  李鸿章日后的飞黄腾达即是经由此途。当他通过科举考试的第三关后,既未被分封到地方上任官,亦未留在翰林院担任京官,他却是迳自还乡,藉着曾国藩父亲之助投奔军旅,数月之后,昇任福建省道台。若是按照正常的升迁年资,担任这项职务需经六年之久。但他还未至福建履新之前,约一月左右,他又迅即被昇任为江苏抚台。正当他担任曾国藩将军的幕僚时,江苏总督适被刺殒命,李鸿章又被荐昇这项职位。曾国藩对李氏虽甚宠遇,并为了荐举他昇官而上了奏折向皇帝陈情,但一当他差人把奏折送出之后,旋又觉得不妥,认为这样未免过份宠幸李氏,因为通常由道台昇任为抚台至少需要九年。于是他又赶紧派人想把奏折收回。可是为时已晚,李鸿章已预料到可能会发生这事,已暗中关照传送奏折的官差尽速的送出了。

  靠着英人戈登将军(General Gordon)和其他外人之助,李鸿章成功地自太平军手中收复了江苏,并立刻接任了总督之职。李氏平步青云扶摇直上既是如此之快,所以我才在此作了较详尽的叙述。当我在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夕正停留天津,那时曾亲眼看到有许多文武官员自全国各地赶来向当时权倾一时的宰相李鸿章晋见,在蒙允晋见之前,无不需要馈赠巨额红包给他的僚属。

  当某人的军职将发表时,被任命者亦需视其所被任命职位之高低,付出相当的红包给发布派令的上级衙门的官员。此人一旦上任后,便也照样向他所管辖的僚属收取贿赂。以上所说的是已经有了军职的人藉著行贿以谋取更高的军职,但是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方式亦同样可以取得军职。例如有些一生从未上过战场的人昇任到相当上校的阶级,并不足为奇。我愿意就我亲身目睹的事情,提出一个例子:

  我家乡有个年轻人,早年投身军旅,凭借英勇战绩昇任到相当准将的地位。他有位弟弟在一间鸦片烟馆当厨子,兄弟数年难得见面。但是这位青年军官在每次立了战功之后,总是把他弟弟的名字冒列进去,并虚构他兄弟的战功。这样过了一些日子以后,一天,他那位从未当过军人、终日沉缅于鸦片烟灯旁的弟弟,竟在官报上发现了自己的名字;更使他奇怪的,是他已被任命相当于上校阶级的官职。

  满清军队中的军官有相当的厚利可图,他们可以在自己管辖的部队中虚列许多员额而冒领军饷。即使如李鸿章之声名较好的军队,其一般军官皆尚称诚实优秀,但其军队编制中实际员额事实上祇有百分之七十而已,至于其他地方的军队,实际员额更往往祇有百分之四十至五十左右,其馀尽属虚额。一旦遇到军队检阅的日子,这些军官则会想办法临时雇人来受检。军官除了吃空缺以外,尚有其他图利的手段。例如他们可以浮报购买军队粮食服装的费用而中饱私囊,于是政府发给士兵们每个月五两钱的饷金,士兵们真正到手的不超过一两钱。在战争期间,军队往往需要招募大批士兵征战,但是战事一结束后就被遣散,由于这些被遣散的兵士没有足够的川资还乡,于是这些武装的散兵游勇被迫沦为盗匪,流窜全国各地,平时驻守的军队因为粮饷菲薄,训练不精,不过是虚有其表罢了。然而由满洲人自己统率的满洲籍军队,粮饷待遇却甚优厚,他们并不作战,祇是戍守重要城市以防范中国人的反抗活动。他们戍守的营区与中国百姓隔绝,但仍不时受到人民的攻击。满洲籍的军队与中国汉人军队冲突的事,也时有所闻,但是满籍兵士的暴行,却从未受到公正的惩治,一向被当作无罪开释,满人与汉人之不睦自是必然之事。

  凭借军职升迁之涵义,与购买官爵藉以图利之意思,并无二致。试看下述之另一事实,即可更加明了。在中国军队中的将领,大都有凭空捏造一大批升迁名单的陋习,因此许多已发表的职务,实际上并非真有其人担任,但此一虚悬的职位,却随着虚构的人名不断地获得调整升迁。将领们往往视有意购买此一虚悬职位之人出价之高低,出售官职图利。有些不欲久任军职者,亦可与人换用姓名,而把职位出售给对方顶替。因此,所谓“军职升迁”与捐资购取官位,并无明显的区别。这是军旅中之一般现象。

  第三种进身仕宦的方式,即所谓“特殊功绩”升迁的方式,可说更是虚假,不必多加赘词。因为几乎无一例外地,主其事的官吏均以此作为维持生活及收纳贿赂之主要财源,除非他们所荐举的所谓有“特殊功绩”之辈是自己的亲属或党羽,否则悉以对方出价多寡而定。

  第四种升迁方式,便是在法律许可之下,名正言顺地使用金钱或捐献换取官职。甚至位秩显赫如曾任驻美公使的张某也并非经由考试,而是以金钱买官,步入宦途。

  当清廷财政拮据需要筹募金钱以应急需时,便有“捐官”之举,一般人均可凭价购买官职。此外,有时政府成立一官方机构,主其事者,也是常藉出售其职位作为图利之途径。譬如有一官方之制造有限公司之职员,与多人集资合购此一肥缺后,再将利益均分。另有些人先行借钱周转以购取这个公司的职位,再逐年以所赚得之钱偿付本息。

  凭金钱买官以步入宦途,固然比经由考试致仕所付出的费用要大,但是两者将来升迁的机会却都相等,其原因已如上述。

  吾人更须了解的是:满清官场之贿赂公行,牵朋引戚的族阀主义,厚颜无耻的贪赃枉法、鬻官售爵等情形,绝非偶然的,抑非产生在个别的环境及互不相涉的情况下,而是个普遍存在的事实。在现代中国官场,不论是担任文职或武职的人要想长保官位,不分其职位的高低,其唯一的办法便是随波浮沉,同流合污。反之,要想洁身自好的唯一办法,便是毅然决然地自官场引退。

  由于满清官场如此腐败,容不下任何一位操守清廉的官员,是故期望注入新血以使情况好转实无可能,亦无法冀望藉教育加以改变;因为一般满清政府之官吏不仅自身昏庸愚昧,他们更试图使一般百姓也变得愚昧无知。有些官吏不仅蠢得不会阅读和书写,甚至有些即使通过科举考试而被任官的人,由于以往祇会死读八股文章,故对世界情势、本国之需要与未来,以及平日由刀吏执行之法律,亦均完全懵然不解。

  以上所叙述有关满清军队的情况以及其内部浮滥的现象,或可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之成为列强刀上之爼及其所以会迅即败于日本之手,并非中国人缺乏勇气或无爱国精神,实系满洲统治者无可救治之腐败制度有以致之。我在此顺便提及中国试图重建海军努力之失败,由于清廷延聘主其事之英国海军上将朗氏,其为人廉洁不苟,无法忍受当时恶劣之腐败风气,及对他阴谋排斥和连串的侮辱,终被迫愤然辞职。官员的腐败如何影响中国对抗强权之侵略行动,可以从下述发生在中日甲午战争即将爆发前我的一位年轻的海军军官朋友之遭遇获得说明。他在前不久愤然离开海军时告诉我,有一次他被迫在冒充为弹药的数吨煤渣之收据上签字。我还要补充的是,清廷海军军官实际上系享有专营走私之利益,藉着这种非法营业,不啻可以坐享暴利;南方的海军舰队,据我所知,几乎无一不在经营载运客货及走私之勾当。

  在英国似乎有人想像中国即将开始复兴;当李鸿章和其左右一批人若被说服开始修造铁路、电讯设备以及引进欧洲的海陆军制度,并启发中国人之民智及输入西洋之机械文明时,中国广大的天然资源即可能获得开发。这正如有些人以为向那些未开化之土著传授使用雪飞耳出品之刀叉的技术,即可使食人肉之野人变成素食民族。

  我举出一两个具体的例子,或可减少这方面无谓的争论。

  欧洲的新技术在过去三十年中曾陆续引进中国。天津、福州和上海等地都先后建立了兵工厂和船坞;天津和南京两地也都设有陆、海军学堂;电报线路遍及国境;天津和山海关之间筑有铁路;官营及商营的输运沿着海岸及内河航行;然而以上种种都不足以期望为中国带来任何方面的现代化之进步。在兵工厂中没有真正的工作可做,倒有一大批冗员被闲置着。工厂各部门的专门领班、技师等人待遇既苦,对于他们熟悉的作业技术及管理知识,亦无任何发言的权利,整座工厂却尽被一些不学无术、祇图昇官却从不利用时间充实进修之高级官员把持操纵。这些并不想久安于其位之官员常常下达无理的指示,并强令僚属遵行,于是生产的唯一成果,便是徒然浪费原料;但这情形也并不多见,因为直接向国外进口武器弹药更有厚利可图。

  电信事业最初政府曾批准交由商人经营,以后政府收回自营。此后所有电信事业之经营管理人员皆由官派,并令由自身的戚友充当要职,每年的营收情形从此亦不再公布。电信修护是项颇能赚钱的技术行业,但是自从由官方监造电信工程后,工人已无利可图。有一件使外国人吃惊的现象是──他们发现在乡间的电线杆比同时购进竖在城市中的电线杆的长度,要短得多。由于亲眼目睹我才了解其原因,那是因为经营电信的官员在买到电线杆后,就立刻把每根线杆锯去数尺,并把锯下的木料出售图利。外人都以为中国境内电信和铁路交通不发达的主要障碍,应归咎于中国人的迷信和保守,事实并非如此。当湖南最初建设电信时,当地百姓立刻把电线杆和电线拆毁,于是乎外人都认为当地居民因有强烈的排外情绪而反抗这一新事业。但是真正的原因并非如此,实由于督造电信工程的官员不付给工人足够的工资,于是工人起来暴动,并毁坏他们所兴建的工程。真正排外的是清廷官吏,而非中国人民;是满洲人,而非土生中国人;且是曾靠英国人协助击败太平军的满清官吏,策动反基督教的屠杀和暴行,但事后他们却把一切责任推卸给无辜的老百姓。周汉 (Chow Han) 这位著名的排外运动的煽动家,任职道台,因排外积极而被清廷的官吏视为一位最伟大的英雄人物。天津铁道局原先的经营情形为人所乐道,它拥有相当的运输量,但自被腐化的官府当局接收后,由于经营者祇顾贪污舞弊,不久即宣告破产。中国的投资家因为晓得这些弊端,都不愿投资类此的事业。目前正在兴筑的几条铁路,虽系令由俄国和中国人所投资,但我们不难预知将来这些铁路的产权将由何国人所据有。

  关于轮船航运公司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 这项事业,原由著名的商人唐金星 (Tong-King-Sing) 经营,与官方不生任何关系,其业务似颇发达。随后政府将其收归己有,就如它将任何其他生利事业逐一据有一样,当然这个轮船公司亦如其他政府企业一般,同样变得腐化了,其主持人常需花钱购买职位。由此显而易见的是,除非将官场腐败现象完全根绝,否则中国决无法藉西方物质文明之引进,获得改变。官场之腐败风气,已一年更甚一年,十年前引为惊奇的一些腐败现象,现在早已司空见惯。即在不久前,清廷官职之颁封,尚无固定的红包价格。但是,最近前两广总督李瀚章(李鸿章之弟)已将其治区的官职,分别订定了价钱。

  中国人民接受改变的时机已届成熟,有许多正直之士愿意献身政坛;军队既是这般腐化,纵使对革命党寄予同情者尚未达至相当的程度,满清政府却已不足依恃他的军队了。革命党所感忧心者,莫过于顽梗的满洲籍军队或自私短视外人之横加干涉。的确,我撰写本文目的之一,是向英国人民证明,革命党一旦获得成功,将对整个欧洲,尤其对英国是一有利之举,并且证明最近常提到的保护中国现政权的政策是完全错误的(例如评论杂志八月号曾讨论此一政策)。有些论者主张英国应倾全力保护现政权使免于遭受内外方面的攻击,他们所疏于认识的是满洲人及依赖现政权维生的清廷官员,危害中国境内其他民族的利益。假若把中国交由真正的纯中国人统治,让他们去巩固自己的国家,则中国未来的和平,将使其与世界诸国开展友好的关系。

  欲详细叙述革命党的目标和理想,势需另撰一篇文章。本文的主旨乃是说明英国和其他列强之善持中立,是帮助革命党将现有政治结构改变为脱离腐化,及使随时可能解体的贸易获得全面改进的不可缺少的助力。当中国境内自然资源之开发将增进全球之富足,政治军事之改革使其有力抵御任何强权──甚至俄国之侵略,以防其陷入如土耳其横遭瓜分之噩运时,将可使欧洲诸国避免产生严重之困扰。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25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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