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出路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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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出路的讨论
作者:胡适
1932年9月11日
本作品收录于《独立评论

  丁文江先生的《中国政治的出路》(本刊十一号)发表之后,《国闻周报》(九卷三十一期)登出一篇季廉先生的《挽救国难的一个私案》,次期(九卷三十二期)又登出一篇季廉先生批评丁先生的文字,题为《中国政治出路商榷》。这三篇文字都是讨论中国政治出路的,都使我感觉深厚的兴趣。丁先生不幸在山上病了一场,病起不久,他又出门旅行去了。他对于季廉先生的批评是否另有答复,我不知道。我此时要说的,只是我个人对这三篇文字的感想。

  先看看季廉先生批评丁先生的五点:

  一,季廉先生责备丁先生下错了“武力革命”的定义。其实这是季廉先生把文字看错了。丁先生说,改革政治的一条路“是用武力革命,在短时期内推翻原有的政府”。这里他并不曾下什么革命定义,只是说用武力来在短时期内推翻政府的一条路。季廉先生误把下半句看作上半句的定义,所以他错怪丁君了。

  二,他又责备丁君的“出路”都不能针对他所指出的七个革命困难,所以“差不多不是对症之药”。他说:

  现在是什么时候?现在是什么局面?社会的崩溃就在目前,敌人的侵略已入堂奥,只是对于现在的政府用“要求”的方式来改革政治,会有成效吗?……要想由“讨论”、“清理”、“研究”中来找条出路,恐怕路还没找着,敌人的飞机就来光临了,共党的暴动就要发生了。

  这段话,我看了很觉得奇怪。季廉先生似乎忘了他自己刚在半个月之前还在一篇《最低限度的改革》里提出四项“我们最低限度的要求”哩!(《国闻周报》九卷二十九期)他最近发表的几篇大文章,那一篇不是“讨论,清理,研究”的文章?——他最近还提议要“改造风俗”哩!风俗的改造怕也未必比敌人的飞机走的更快吧?——如果我的观察不误,季廉君和丁君同是想找到三年之艾来医七年之病的。救国没有捷径,也许最迂缓的路倒反是最快捷的路。

  三,他说丁君文中有自相矛盾之处,比如丁君说过中国旧有的政府组织很少可以利用,何以他又对现政府提出各种要求呢?对于这一点,最好用季廉君自己的话来回答:

  我们不高唱实行宪政,不高唱彻底改革,我们为稍改进我们的环境计,为国民党本身存在计,我们提出这简单的几条方案。(《国闻周报》九卷二十九期)

  四,他很严厉的批评丁君“要求国民政府明白规定政权转移的程序”一条,他“考察英美德法民主政治先进各国,从来没听说政府明白规定政权转移的程序”!我想,季廉君未免失言了。凡宪法中规定总统几年改选一次,议会的任期和解散,总统可以被弹劾去位,总统中道死了或辞了时应由何人继任,凡此等规定都是“明白规定政权转移的程序”。

  五,他又怪丁君要求“尊重人民的言论思想自由”一条为“丝毫没有替贫苦大众着想”。这自然是个人的观点的不同,我们不能勉强季廉君抛弃他的“严刑峻法”论来牵就我们的自由论。但我们忍不住要请教:季廉君赞成五年内备有一千架飞机五十只潜水艇四十只驱逐舰的国防政策(《国闻周报》九卷三十一期),是否“替贫苦大众着想”的结论呢?

  以上五点,不过是就季廉先生的怀疑,稍稍替丁先生加一点分剖解释。以下要讨论季廉先生自己的“私案”。

  季廉先生的“挽救国难的一个私案”确是一个很大胆又很动人的动议,是值得大家平心考虑的。他的原则是这样的:

  现在我们人民要自动组织一个能够肩荷政治责任的团体,要自动设置一个代表民意的机关。到了相当时期,如果政府再不能尽他的职责,我们便只好自动组织有力的政府。

  这样理想的团体,就是全国各种有信用有实力的职业团体,组织联合会。由全国各省市商会,工会,农会,教育会,银行公会,律师工会,新闻协会,工程师会等同各地真正的职业团体,推选代表组织之,不妨就命名为“全国职业联合会”。由这个联合会的代表大会,产生一个执行委员会,执行通常职务。全国代表大会每年举行大会二次,决议各种方针。代表大会投票方法以团体为单位,每一团体一票,一个团体有代表三人。代表大会的人数不要过三百人。执行委员会人数,最多不要过二十人。

  季廉君希望由全国教授联合会发起组织这个全国职业联合会。这个联合会应该“向政府提出下列各种改革要求,愿同政府协同研究,彻底合作,促其早日实现”:(1)树立有力的政府。(2)认真执行既存法律。(3)切实编裁军队。(4)安定社会,发展生产。(5)积极准备抵抗暴日。(6)厉行巩固国防。(7)积极对俄复交。

  大会成立之后,先要作一两件事(例如教育经费的独立)试试力量。……有了美满结果之后,再进一步作禁烟运动,或裁兵运动,先与政府合作,若果不能,再采取严厉手段。农人拒种鸦片,商会拒绝为政府筹款,商人拒纳苛捐杂税,全国报纸极力援助,这两种运动也就不难达到目的。到了这个地步,联合会的力量有了充分表现,经过严重实验,证明意志一致,步伐整齐,然后可以大有为了。

  这是季廉君的“私案”的大旨。他自己说(九卷三十二期)他的提议有四个优点:一,可以避免革命;二,可以使人民得到政治的训练;二,“以职业团体或其他有实力有信用的团体联合起来从事政治运动,现在已经有了基础(例如废除内战大同盟)。将这种运动扩大,比较轻而易举。”四,此案有基尔特社会主义的理论的根据。

  我对于此案的原则是深表同情的。我们此时确实需要一个能够担负政治责任的人民团体,一面帮助政府使他有力,一面监督政府不使他腐化。我想这个原则大概很少人不赞同的。但是季廉先生的议论,依我个人的观察,未免太乐观了,未免忽略了事实上的许多困难。

  第一,我们的“全国各种有信用有实力的职业团体”究竟在那里?季廉先生所列举的许多团体中,除了银行公会和律师公会之外,商会已很散漫了,工会只是无数不能合作的小团体,农会是压根儿不存在,教育会是久已废止了,新闻协会是没有的。就是季廉先生所希望来发起这个新运动的“全国教授联合会”,至今也还不曾应运而生。没有这些分子团体,又何从产生那有力的全国联合会呢?

  第二,现有的各种职业团体又往往是四分五裂,不能合作的。即以上海的商会而论,就有不少的党派纠纷。工会的分裂斗争更是大家知道的。各地教育界的派别纷争也是不可讳的事实;将来若有全国教授会的组织,我们很难希望一个“有信用有实力”的救国团体。

  第三,现在所谓“公团”,那一个不是在党部的箝制之下的?即以报馆业而论,政府已有保障言论自由的种种法律及命令了,已明令停止电报与新闻的检查了,然而各地报纸杂志时时还受检查,还被没收或停止邮寄,我不曾听见有何地的“新闻协会”出来作一点点的抵抗。季廉先生所期望的“实力”又在那里?他们不能抵抗本业的受压迫摧残,如何能有“实力”作全国的政治运动呢?

  第四,季廉先生说他的提案“可以避免革命”,但他明明表示,“到了相当时期,如果政府不能尽他的职责,我们便只好自动组织有力的政府”。这就是革命的事业了。这种革命的事业可以希望从上文所举的职业团体里发生吗?他们能够负荷这种政治责任吗?

  以上是我对于季廉先生的提案的几个疑点。我的怀疑是因为他的说法有点“三分颜料开染坊”的过度乐观而引起的怀疑。但我已说过,我是赞成他的原则的。中国今日应该有一个负责任的人民干政团体。但我们对于这个团体,希望不可太大,责效不可太急,更不必说“自动组织政府”一类的大话把虞洽卿、史量才一类的人吓跑。我们不能希望“全国人民齐集在一个严密组织之中,以四万万人的力量向共同的目标努力”。我们只能希望在最近几年之内国中的智识阶级和职业阶级的优秀人才能组织一个可以监督政府指导政府并且援助政府的干政团体。

  这个干政团体的产生,依我个人的估计,在最初的时期,应该从下列的几种团体里出来:

  (一)学术团体:如中国经济学社,中国社会科学社,中国政治学会,中国工程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以及各大学教授会,各地学者的小组织之类。

  (二)商人团体:如重要城市有组织的商会,银行公会,钱业公会之类。

  (三)技术职业团体:如律师公会,记者公会,邮务公会,以及其他技术职工的组合,如南方的机器工会,海员公会之类。

  这些团体本身都站得住,都有相当的信用,其中都含有知识高明眼光远大的分子,只要有能负责任的领袖人物出来号召,我想,在一种积极的,建设的,有益于国家民族的目标之下,应该可以产生一个有计划有力量的政治大组合。

  这样一个团结,如果没有更适当的名称,我们或者可以称他做“建国大同盟”。因为今日的真问题,其实不是敌人的飞机何时飞到我们屋上的问题,也不仅仅是抗日联俄的问题,也不是共产党的问题,乃是怎样建设一个统一的,治安的,普遍繁荣的中华国家的问题。我们要担负的政治责任,就是这个建设国家的责任。如果我们能在这个“建国”的大目标之下,把国中的智识,技术,职业的人才组织起来,也许就是中国政治的一条出路罢?

  二一,九,五夜

  (原载1932年9月11日《独立评论》第17号)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62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6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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