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与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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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兼示” 中国文与中国人
瞿秋白[注 1]
1933年10月25日
野兽训练法
本作品收录于《准风月谈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十月二十八日《申报·自由谈》,以鲁迅名义发表,署名余铭,日期为鲁迅所加。


  最近出版了一本很好的翻译:高本汉著的《中国语和中国文》。高本汉先生是个瑞典人,他的真姓是珂罗倔伦(Karlgren)。他为什么“贵姓”高呢?那无疑的是因为中国化了。他的确对于中国语文学有很大的供献。

  但是,他对于中国人似乎更有研究,因此,他很崇拜文言,崇拜中国字,以为对中国人是不可少的。

  他说:“近来——按高氏这书是一九二三年在伦敦出版的——某几种报纸,曾经试用白话,可是并没有多大的成功;因此也许还要触怒多数定报人,以为这样,就是讽示著他们不能看懂文言报呢!”

  “西洋各国里有许多伶人,在他们表演中,他们几乎随时可以插入许多‘打诨’,也有许多作者,滥引文书;但是大家都认这种是劣等的风味。这在中国恰好相反,正认为高妙的文雅而表示绝艺的地方。”

  中国文的“含混的地方,中国人不但不因之感受了困难,反而愿意养成它。”

  但高先生自己却因此受够了侮辱:“本书的著者和亲爱的中国人谈话,所说给他的,很能完全了解;但是,他们彼此谈话的时候,他几乎一句也不懂。”这自然是那些“亲爱的中国人”在“讽示”他不懂上流社会的话,因为“外国人到了中国来,只要注意一点,他就可以觉得:他自己虽然熟悉了普通人的语言,而对于上流社会的谈话,还是莫名其妙的。”

  于是他就说:“中国文字好像一个美丽可爱的贵妇,西洋文字好像一个有用而不美的贱婢。”

  美丽可爱而无用的贵妇的“绝艺”,就在于“插诨”的含混。这使得西洋第一等的学者,至多也不过抵得上中国的普通人,休想爬进上流社会里来。这样,我们“精神上胜利了”。为要保持这种胜利,必须有高妙文雅的字汇,而且要丰富!五四白话运动的“没有多大成功”,原因大抵就在上流社会怕人讽示他们不懂文言。

  虽然,“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我们还是含混些好了。否则,反而要感受困难的。

  十月二十五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国本地版权期限更长,但对外国外地作品应用较短期限规则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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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5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国本地版权期限更长,但对外国外地作品应用较短期限规则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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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编辑]

  1. 以鲁迅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