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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积极健康老龄化合作联合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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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积极健康老龄化合作联合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大韩民国
2019年12月24日于成都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大韩民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于2019年12月24日在中国成都举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之际;

重申三国对全球和区域框架下积极健康老龄化相关承诺,特别是进一步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联合国老年人原则(1991年)和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2002年)中关于积极健康老龄化的相关内容;

忆及世界卫生大会关于2016-2020年老龄化与健康全球战略和行动计划的第69.3(2016)号决议:构建人人享有长寿健康生活的世界;

忆及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以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良好社会适应能力为核心理念的积极健康老龄化倡议;

认识到三国在人口老龄化领域的合作交流成果,以及历届中日韩卫生部长会议联合声明中所作的相关承诺;

认识到中日韩健康老龄化政策对话是三国分享积极健康老龄化政策、经验和最佳实践的有益平台;

注意到自20世纪以来,三国国内65岁以上人口数量显著增加,政府在医疗服务和长期护理方面的支出急剧上升,给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需要有效应对;

强调中日韩三国应通过实施国家战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为此,我们宣布采取以下措施:

一、提高积极健康老龄化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鼓励和支持将积极健康老龄化纳入相关国家政策和行动计划,包括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公共卫生及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医疗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等,让积极健康老龄化的理念贯穿于各级政府政策措施之中。

二、强调积极健康老龄化重要意义,即从生命全过程的角度,从生命早期开始,对所有影响健康的因素进行综合、系统干预,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环境,以延长健康预期寿命,维持老年人健康功能,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三、强调多部门协作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引导相关部门建立明确目标,清晰责任划分,保证充分预算,加强跨部门协作、监测、评估和报告机制。

四、坚持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适宜的、连续综合的医疗卫生和长期护理服务,并提高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实现全民健康覆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期安宁疗护一体化的综合服务。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老年痴呆症等的有效干预。

五、提升老年人生活自主权,保护老年人的权利、自由、权益和尊严,反对年龄歧视。引导公众更加重视老龄化现象对所有年龄群体带来的问题和挑战,促进代际团结。

六、鼓励中日韩三国就促进积极健康老龄化进一步加强政策对话,交流经验,包括就积极健康老龄化相关问题开展合作研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本地区打造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功模式,通过分享最佳实践等方式,促进在全球范围内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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