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书/国字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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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书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
1949年10月20日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史维尔尼克先生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伊始,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首先愿与我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中国人民对此极感欣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热忱欢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友好邦交,并坚信此种邦交的建立与巩固,不仅有利于
贵我两国之亲密合作,仰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安全。为此,本政府特任命王稼祥为驻
贵国特命全权大使,并令其向
贵主席亲呈国书,希予廷见,给以信赖。
顺颂
贵主席政躬康泰,
贵国国家繁荣,人民兴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本人签章)
外交部部长 周恩来(本人签章)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日        
北京         


国字第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