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大总统令为巴黎会议全权委员对德和约拒绝签字劝谕国人镇静俾政府与各全权委员等得以悉心筹画竭力进行共济艰危
外观
大总统令 中华民国大总统 徐世昌 中华民国8年(1919年)7月10日 1919年7月10日 发布于政府公报七月十一日第一千二百三十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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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会议对德和约。关系至钜。迭经电饬各全权委员审慎从事。顷据全权委员陆徵祥等六月二十八日电称。我国对于山东问题。自通知大会宣言维持保留后。最初主张注入约内不允。改附约后又不允。改在约外又不允。改为仅用声明不用保留字样又不允。改为临时分函声明。不能因签字而有妨将来之提请重议。又复完全被拒。不得已当时不往签字。备函通知会长。声明保存我政府对于德约最后决定之权等语。披览之馀。良深慨惋。此次胶澳问题。以我国与日德间三国之关系。提出和会。数月以来。乃以种种关系。不克达我最初希望。旷览友邦之大势。返省我国之内情。言之痛心。至为危惧。惟究此项问题之由来。诚非一朝一夕之故。亦非今日决定签字与不签字即可作为终结。现在对德和约既未签字。而和会折冲。势不能诎然中止。此后对外问题。益增繁重。尤不能不重视协约各友邦之善意。国家利害所在。如何而谋挽济。国际地位所系。如何而策安全。亟待熟思审处。妥筹解决。凡我国人。须知寰海大同。国交至重。不能遗世而独立。要在因时以制宜。各当秉爱国之诚。率循正轨。持以镇静。勿事嚣张。俾政府与各全权委员等。得以悉心筹画。竭力进行。庶几上下一德。共济艰危。我国家前途无穷之望。实系于此。用吿有众。咸使周知。此令。
大总统印
中华民国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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