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通令各省都督各地方长官督率所属文武军民遵守约章
外观
临时大总统令 大总统盖印 陆徵祥署名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7月12日 1912年7月12日 公布于政府公报七月十三日第七十四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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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今万国并峙。所赖以保持和平者。惟在信守条约。勿相侵越。民国肇造以来。迭经宣布列国。将从前条约。继续遵守。幸赖各国坦怀相与。力赞共和。民国丕基。于焉永奠。大信所在。岂容或渝。现在国内秩序。虽有回复之象。而对于列邦。尤须讲信修睦。乃可巩固邦基。安危存亡。胥视乎此。须知吾国此次脱离专制。改建共和。实千载一时之会。当此破坏已终。建设伊始。前途辽远。险象方多。自今以往。正国家祸福之所由分。亦吾人功罪之所由判。凡吾国人。宜履薄临深。互相诰诫。著各省都督各地方长官。各率所属文武军民。讲究约章。切实遵守。勿得稍有违犯。致失大信于天下。而陷国家于危险之遂。特此通吿。其各懔遵。此令。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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