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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通令黜华崇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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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大总统令
大总统盖印 唐绍仪署名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11日
1912年5月11日
公布于政府公报五月十二日第十二号
本作品收录于《政府公报 (民国元年5月12日)

传曰。俭德之共。侈恶之大。卑宫菲食。而明哲以兴。瑶室酒池。而昏乱以覆。盖自虞夏之初。以逮元明之末。其国之俗趋于俭。则日进富强。其国之俗趋于侈。则终成祸患。明鉴所垂。千古不爽者也。近代以来。财政日难。物力大绌。利源所耗。无有既极。凡民间衣食之需。器皿之费。冠婚丧祭之用。大都较三十年前必加数倍。较百年前必加十倍。物价之贵。用度之增。至于如此。是即格外撙节。力求从俭。尚恐有匮乏之患冻馁之虞。乃习尚奢华。贪多斗靡。豪宗富室。通都雄埠。提倡侈费。有如不及。尚朴素者。多为人嗤。虽西晋石崇王恺之争衡。元魏高阳章武之相炫。无以过之。一䜩会之值。而至万千。一馈送之价。而縻累亿。弊风所煽。仿效恐后。乡里州阎。何以堪此。往往指产举贷。奉觞破家。以致素封化为穷民。贫者流为乞丐。士不能安于乡而成游客。农不能安于田而成游手。欺盗之习。以迫而成。萧条之状。满目皆是。积民成国。民无以生。国于何有。本大总统为此劝吿国民。继自今。衣食日用冠婚丧祭诸费。必不可少者。极力从俭。其可少者。一槪省之。务期多惜一分物力。即多延一方生命。官绅商富。国民之望。尤宜倡导朴素。化及全国。今当竞争之世。谈立国者皆曰富强。本大总统以为必能俭而后能富。能动而后能强。今固有富于我俭于我而强于我者。我国民其屏奢华而师勤俭。则共和幸福。庶永享于无极。此令。

中华民国元年五月十一日

大总统盖印 唐绍仪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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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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