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 (佛教)/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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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观合品第十四
龙树菩萨造 梵志青目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说曰。上破根品中。说见所见见者皆不成。此三事无异法故则无合。无合义今当说。问曰。何故眼等三事无合。答曰。
- 见可见见者 是三各异方
- 如是三法异 终无有合时
见是眼根。可见是色尘。见者是我。是三事各在异处终无合时。异处者。眼在身内色在身外。我者或言在身内。或言遍一切处。是故无合。复次若谓有见法。为合而见不合而见。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合而见者。随有尘处应有根有我。但是事不然。是故不合。若不合而见者。根我尘各在异处亦应有见。而不见。何以故。如眼根在此不见远处瓶。是故二俱不见。问曰。我意根尘。四事合故有知生。能知瓶衣等万物。是故有见可见见者。答曰。是事根品中已破。今当更说。汝说四事合故知生。是知为见瓶衣等物已生。为未见而生。若见已生者。知则无用。若未见而生者。是则未合。云何有知生。若谓四事一时合而知生。是亦不然。若一时生则无相待。何以故。先有瓶次见后知生。一时则无先后。知无故见可见见者亦无。如是诸法如幻如梦无有定相。何得有合。无合故空。复次。
- 染与于可染 染者亦复然
- 馀入馀烦恼 皆亦复如是
如见可见见者无合故。染可染染者亦应无合。如说见可见见者三法。则说闻可闻闻者馀入等。如说染可染染者。则说瞋可瞋瞋者馀烦恼等。复次。
- 异法当有合 见等无有异
- 异相不成故 见等云何合
凡物皆以异故有合。而见等异相不可得。是故无合。复次。
- 非但见等法 异相不可得
- 所有一切法 皆亦无异相
非但见可见见者等三事异相不可得。一切法皆无异相。问曰。何故无有异相。答曰。
- 异因异有异 异离异无异
- 若法从因出 是法不异因
汝所谓异。是异因异法故名为异。离异法不名为异。何以故。若法从众缘生。是法不异因。因坏果亦坏故。如因梁椽等有舍。舍不异梁椽。梁椽等坏舍亦坏故。问曰。若有定异法。有何咎。答曰。
- 若离从异异 应馀异有异
- 离从异无异 是故无有异
若离从异有异法者。则应离馀异有异法。而实离从异无有异法。是故无馀异。如离五指异有拳异者拳异。应于瓶等异物有异。今离五指异。拳异不可得。是故拳异。于瓶等无有异法。问曰。我经说。异相不从众缘生。分别总相故有异相。因异相故有异法。答曰。
- 异中无异相 不异中亦无
- 无有异相故 则无此彼异
汝言分别总相故有异相。因异相故有异法。若尔者。异相从众缘生。如是即说众缘法。是异相离异法不可得故。异相因异法而有。不能独成。今异法中无异相。何以故。先有异法故何用异相。不异法中亦无异相。何以故。若异相在不异法中。不名不异法。若二处俱无。即无异相。异相无故此彼法亦无。复次异法无故亦无合。
- 是法不自合 异法亦不合
- 合者及合时 合法亦皆无
是法自体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异法亦不合。以异故。异事已成不须合故。如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说合者合时合法。皆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