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 (佛教)/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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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缚解品第十六 中论
观业品第十七
观法品第十八 

观业品第十七

龙树菩萨造 梵志青目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问曰。汝虽种种破诸法。而业决定有。能令一切众生受果报。如经说。一切众生皆随业而生。恶者入地狱。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应空。所谓业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  二世果报种

人有三毒。为恼他故生行。善者先自灭恶。是故说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恼众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后世乐果种子。复次。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  种种分别说

大圣略说业有二种。一者思。二者从思生。是二业如阿毘昙中广说。

 佛所说思者  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  即是身口业

思是心数法。诸心数法中能发起有所作故名业。因是思故起外身口业。虽因馀心心数法有所作。但思为所作本。故说思为业。是业今当说相。

 身业及口业  作与无作业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  能了诸业相

口业者四种口业。身业者。三种身业。是七种业有二种差别。有作有无作。作时名作业。作已常随逐生名无作业。是二种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恶。善名止恶。复有从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种福。一从施生。二从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杀人有二种罪。一者从射生。二者从杀生。若射不杀。射者但得射罪。无杀罪。是故偈中说罪福从用生。如是名为六种业。第七名思。是七种即是分别业相。是业有今世后世果报。是故决定有业有果报故。诸法不应空。答曰。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业  云何生果报

业若住至受果报。即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业是生灭相。一念尚不住。何况至果报。若谓业灭。灭则无。云何能生果报。问曰。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从谷有芽。从芽有茎叶等相续。从是相续而有果生。离种无相续生。是故从谷子有相续。从相续有果。先种后有果。故不断亦不常。如谷种喻。业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犹如谷种。因是心馀心心数法相续生。乃至果报。先业后果故不断亦不常。若离业有果报。则有断常。是善业因缘果报者。所谓。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

白名善净。成福德因缘者。从是十白业道。生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无益语不嫉不恚不邪见。是名为善。从身口意生是果报者。得今世名利。后世天人中贵处生。布施恭敬等虽有种种福德。略说则摄在十善道中。答曰。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若以业果报相续故。以谷子为喻者。其过甚多。但此中不广说。汝说谷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谷子有触有形。可见有相续。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况心及业。无触无形不可见。生灭不住欲以相续。是事不然。复次从谷子有芽等相续者。为灭已相续。为不灭相续。若谷子灭已相续者。则为无因。若谷子不灭而相续者。从是谷子常生诸谷。若如是者。一谷子则生一切世间谷。是事不然。是故业果报相续则不然。问曰。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所谓。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  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  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尔时报独生
 如是二种业  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  而业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  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  有漏及无漏

不失法者。当知如券。业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亦不系。若分别善不善无记中。但是无记。是无记义阿毘昙中广说。见谛所不断。从一果至一果。于中思惟所断。是以诸业。以不失法故果生。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则得破业过。是事阿毘昙中广说。复次不失法者。于一界诸业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时果报独生。于现在身从业更生业。是业有二种。随重而受报。或有言。是业受报已业犹在。以不念念灭故。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者。须陀洹等度果已而灭。诸凡夫及阿罗汉死已而灭。于此中分别有漏及无漏者。从须陀洹等诸贤圣。有漏无漏等应分别。答曰。是义俱不离断常过。是故亦不应受。问曰。若尔者。则无业果报。答曰。

 虽空亦不断  虽有亦不常
 业果报不失  是名佛所说

此论所说义。离于断常。何以故。业毕竟空寂灭相。自性离有何法可断何法可失。颠倒因缘故往来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从颠倒起。则是虚妄无实。无实故非常。复次贪著颠倒不知实相故。言业不失。此是佛所说。复次。

 诸业本不生  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  以其不生故
 若业有性者  是则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  常则不可作
 若有不作业  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  而有不净过
 是则破一切  世间语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无有差别
 若言业决定  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报已  而应更复受
 若诸世间业  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  业当何有实

第一义中诸业不生。何以故。无性故。以不生因缘故则不灭。非以常故不灭。若不尔者。业性应决定有。若业决定有性。则为是常。若常则是不作业。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复次若有不作业者。则他人作罪此人受报。又他人断梵行而此人有罪。则破世俗法。若先有者。冬不应思为春事。春不应思为夏事。有如是等过。复次作福及作罪者。则无有别异。起布施持戒等业。名为作福。起杀盗等业。名为作罪。若不作而有业。则无有分别。复次是业若决定有性。则一时受果报已。复应更受。是故汝说以不失法故有业报。则有如是等过。复次若业从烦恼起。是烦恼无有决定。但从忆想分别有。若诸烦恼无实。业云何有实。何以故。因无性故业亦无性。问曰。若诸烦恼及业无性不实。今果报身现有。应是实。答曰。

 诸烦恼及业  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  何况于诸身

诸贤圣说。烦恼及业是身因缘。是中爱能润生。业能生上中下好丑贵贱等果报。今诸烦恼及业。种种推求无有决定。何况诸身有决定果。随因缘故。问曰。汝虽种种因缘破业及果报。而经说。有起业者。起业者有故。有业有果报。如说。

 无明之所蔽  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  不即亦不异

无始经中说。众生为无明所覆。爱结所缚。于无始生死中。往来受种种苦乐。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则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异则失业果报堕于无因。无因则断灭。是故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答曰。

 业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  能起于业者
 无业无作者  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  何有受果者

若无业无作业者。何有从业生果报。若无果报。云何有受果报者。业有三种。五阴中假名人是作者。是业于善恶处生。名为果报。若起业者尚无。何况有业有果报及受果报者。问曰。汝虽种种破业果报及起业者。而今现见众生作业受果报。是事云何。答曰。

 如世尊神通  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  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  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  是则名为业
 诸烦恼及业  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与梦  如炎亦如向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复化作化人。如化人无有实事但可眼见。又化人口业说法。身业布施等。是业虽无实而可眼见。如是生死身作者及业。亦应如是知。诸烦恼者。名为三毒。分别有九十八使九结十缠六垢等无量诸烦恼。业名为身口意业。今世后世分别有善不善无记。苦报乐报不苦不乐报。现报业生报业后报业。如是等无量作者。名为能起诸烦恼业能受果报者。果报名从善恶业生无记五阴。如是等诸业皆空无性。如幻如梦。如炎如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