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录要 (四库全书本)/卷01
九章录要 卷一 |
钦定四库全书
九章录要卷一
松江屠文漪撰
乘除诸法
九章乘除之法各有不同因以分著各章其通用者宜先讲也具详于左
并乘并除 算以速见巧乘或屡乘除或屡除不若一乘一除之捷也假如有数须用一十五乘复一十八乘者直以二百七十乘之〈先以十五与十八相乘〉馀可意推其在除法尤以并为便盖使分除而前除不尽以后必用零除之法仍是并除而更多事固不如先并也惟前除适尽则后除虽有零馀亦当无几特便于命分而并除者馀实反多然约之亦正相同耳
分乘分除 再三乘除不若一乘除之便而亦有时宜用分者不可以一律拘假如有数须二百四十五乘〈凡为四十九者五〉则先以五乘之复以七乘之又以七乘之既无易误之患而算较捷也其在除法则须审量何也恐前除不尽而后仍用零除也盖以法除实或不能尽者非必如三六七九等除虽破实之一为十为百与千〈如实米一石破为十斗为百升为千合之类是也〉而终不尽也即如二四五八等除但破实之一为十与百千自无不尽而若不破实则仍不尽矣前除既破实以至于尽后除势不中止此于命分反远特求分釐数者宜之耳夫既已命分而以母除子亦得分釐数既得分釐数而以原法乘之亦可命分二者固亦相通然而各自取捷岂须借径此其宜审者也更恐前除破实且不尽则虽求分釐数亦未能精细故所分之除法孰先孰后〈大抵二四五八等除宜居前三六七九等除宜居末〉又不可不审总之运算之巧存乎一心非言所可悉矣 假如有银四百五十两用一百六十八除若并除得二两又一百六十八分两之一百一十四即不复破实细除但约之为二十八分两之一十九而可以命分矣若分除者先用三除次八除次七除〈以原数四百五十故先用三除若系三百五十便当先用七除次八次三也〉得二两六钱七分八釐五毫七丝又七分丝之一〈尚可再除而数微已甚矣〉倘欲以两命分则惟二两整数已定外馀须以原法乘之乃得一百一十四之数仍再约之反不捷也〈右一条新增〉
乘除相减归一法 数须乘除并用而可用乘省除或用除省乘则归一尤为至便如数须一十八乘复三除者直以六乘之须四乘复十二除者直以三除之其法乘数多则从乘除数多则从除而必先取乘除两数以少除多除之可尽即用除得之数不可尽者不能归一也省乘用除倘有零馀则约分简易更非原数乘除之比〈右一条新订〉
两数一半一倍乘法 置两数欲相乘者若倍其一半其一而乘之所得数同如一数五百二十五一数三十二倍上数为一千零五十半下数为一十六乘之视以原数相乘者捷矣此特宜于数之少者盖直可以臆计而不烦布算也〈右一条新增〉
倍除法 置两数欲以法除实者若倍其法除之所得数亦倍之即应得之数如有数须四十五除则用九十除须一百三十五除则用二百七十除亦倍所得数捷于以原法除也遇零分欲求分釐数者依此除之若欲命分则仍其子还用原母〈即原法也〉以命之或须约者更约之满原母者归整为一数俱不用倍〈右一条新增〉
乘除通用法 二乘与五除同二除与五乘同〈置银十两以二乘之得二十两以五除之得二两其差十倍然而可通用者其乘除俱得二数则同耳〉 四乘与二五除同四除与二五乘同〈其差百倍〉 八乘与一二五除同八除与一二五乘同〈其差千倍〉
以加减代乘法 假如有数须八乘者即于实下一位减二若实数系五二五当减一十则于实之本位减一也有数须一零五乘者即于实下第二位加五若实数系二二五当加一十则于实下一位加一也加减俱从小数始
三率准测乘除法 数有已知者因以测所未知则列前三率求后一率先定三率之位第一率与第三率相准第二率与未知之第四率相准如谷准谷钱准钱之类乃以二率三率相乘为实以一率为法除之得四率为所求数旧名异乘同除〈左例原银与原米是为同今银与原米是为异〉
假如原有银三十六两籴米四十八石今银六十三两问米几何
一率 原银三十六两
二率 原米四十八石
三率 今银六十三两
四率 八十四石为今米数
右法若先以一率除二率得数乃以乘三率或先以一率除三率得数乃以乘二率所得四率皆同但除之不尽必用零乘之法则不若从前先乘后除为捷〈凡数须乘除并用者每以乘居先仿此〉
右法覆算以二率三率相乘如前以四率除之仍得第一率若以一率四率相乘以二率除之得三率以三率除之得二率
三率化多为寡乘除法 别求一通数可以除尽率中之两数者〈其一必系第一率其一或第二率或第三率〉即以通数除率数所得数列本率下以代率数乘除如前无通数者则否
一率 三十六 三〈此以十二为通数〉
二率 四十八 四
三率 六十三
四率 八十四
又式
一率 三十六 四〈此以九为通数〉
二率 四十八
三率 六十三 七
四率 八十四
三率易位乘除法 前法以原银原米相连置一二率而今银置三率盖以二率视四率犹以一率视三率三率视四率亦犹一率视二率其数可例推也若如左例原珠数多其价数反少今珠数少其价数反多必以一率与三率互换其位而后三率之视四率亦犹一率之视二率矣乘除如前得所求数旧名同乘异除〈若如前置率则当以一率二率相乘以三率除之〉 假如原有小珠五十颗今有珠稍大三十颗其总重适等原珠共价银一十二两问今价几何
一率 今珠三十颗 三〈以十为通数〉
二率 原价十二两
三率原珠五十颗 五
四率 二十两为今价
又如有物一枚以称称之称小不及其锤重十两外加一锤重八两称之得三十五斤依小称算该几斤一率 原锤十两 二〈以五为通数〉
二率 今重三十五斤 七
三率 并两锤十八两
四率 六十三斤为实重数
又如原称称物重三十五斤失原锤欲别作锤配之不知轻重却借一锤重十两以较原称之物得六十三斤问原锤重
一率 原重三十五斤
二率 今锤十两
三率 今重六十三斤
四率 十八两为原锤重
〈此即前例一率四率相乘而以二率除得三率也〉
三率重测法数或繁杂非三率可尽当叠用三率之法次第推之
假如原母银五十两三月得子银四两今母银二百两欲得子银二百两须几年
一率 原母五十两
二率 原子四两
三率 今母二百两
四率 十六两为今母三月之子
又
一率 子十六两
二率 三月
三率 子二百两
四率 三十七月二分月之一为所求数
右例亦可用并法
一率 原子四两
二率 原母乘三月得一百五十两
三率 今须子二百两
四率 七千五百两为今母乘月之数再以今母除
之得月数
又如客贩布卖之每匹二钱即母银百两已得息三十两设每匹卖二钱四分则百两获息几何
一率 已得息并母一百三十两
二率 母一百两
三率 布价二钱化二十分
四率 十五分又十三分分之五为每匹母银别有捷法应补于后
一率 二十分
二率 一百三十两
三率 四分
四率 二十六两
并三十两得五十六两
又
一率 每匹母十五分又十三之五
二率 布价二钱四分内息八分又十三之八三率 母一百两
四率 五十六两为所求息数
又捷法
一率 二十分
二率 一百三十两
三率 二十四分
四率 一百五十六两
此为母子并数
三率并乘并除法数虽繁杂而可归并入三率之内则以三率尽之
假如炼矿求银初火得三之二再火得七之五又火得四之三凡三火得银七十五两问原矿几何一率 三子相乘得三十
二率 三母相乘得八十四
三率 炼得银七十五两
四率 二百一十两为原矿
又如原有绫八匹换纱二十匹原纱三十匹换布一百匹原布六十匹换锦二匹今有绫一十八匹问换锦几何
一率 原绫纱布乘得一万四千四百
二率 原换纱布锦乘得四千匹
三率 今绫一十八匹
四率 五匹为换锦数
乘除先化大小数法 凡数大小杂见不便相乘除则先以大数化为小数假如原有银六钱买丝七两今有银五两问买丝几何此因银数有钱复有两须化两为钱其丝自作两算不必化钱也大凡同类者须化殊类则否〈遇多数取最小数为主以大数化之仿此如一十二两三钱四分化为一千二百三十四分之类〉
一率 六〈原银钱数〉
二率 七〈原丝两数〉
三率 五十〈今银化为钱数〉
四率 五十八又三分之一〈今应得丝两数〉
右例亦可以钱从两化之而不如前法之捷
一率 五分之三〈原银化为两数〉
二率 七〈原丝两数〉
三率 五〈今银两数〉
四率 五十八又三分之一〈得丝两数同前〉
又如原银六钱二分五釐买丝七两今银一百三十二两问买丝几何此若以大数化小则原银今银当悉化为釐而原银数固可以两命分又不如从两化之为便所贵乎随宜通变者也〈因今银是以两计而化之非为丝以两计也〉
一率 八分之五〈原银化为两数〉
二率 七〈原丝两数〉
三率 一百三十二〈今银两数〉
四率 一千四百七十八又五分之二〈今应得丝两数右一条新增〉
九章录要卷一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