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劳工退休准备金监督委员会组织准则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事业单位劳工退休准备金监督委员会组织准则
沿革
制定机关:中华民国内政部;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华民国劳动部

  1. 中华民国七十四年七月一日内政部台内劳字第321291号令令订定发布全文11条
  2. 中华民国九十年十二月十九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90)台劳动三字第0060935号令修正发布第3、4、6条条文
  3. 中华民国九十一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三字第0910055872号令修正发布第1条条文
  4. 中华民国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4字第1010131580号令修正发布第5条条文
  5. 中华民国一百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劳动部劳动福3字第1040136320号令修正发布第1、8、10条条文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