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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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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7号
2019年10月21日
发布机关: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2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6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9年10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8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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