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人事部关于批准62家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人事部关于批准62家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人发〔2000〕113号
2000年11月29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企业集团、总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吸引和培养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结合,经研究决定,批准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见附件)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地区、部门人事厅局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已获准设站单位,并督促其尽快作好与流动站设站单位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准备工作。

二、各设站单位要根据人事部下发的《关于积极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意见》(人发〔1999〕127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下发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博管发〔1997〕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逐步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

三、各设站单位要不失时机地抓紧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密切联系,认真研究确立博士后研究项目和招收计划,并尽快付诸实施。

四、各设站单位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要经过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并要有较高水平的科研课题,确保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高水平、高质量和高效益。

五、各设站单位要充分重视和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作用,积极做好企业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为推动我国博士后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附:

批准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62家企业
ID 申请企业名称 所在省、直辖市
1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
2 江苏阳光集团公司 江苏省
3 江苏长江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
4 江苏梅兰化工集团 江苏省
5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
6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
7 上海复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8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10 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11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 北京市
12 北京中科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市
13 北京清华人学企业集团 北京市
14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
15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市
16 天津天土力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
17 天津市宁河现代生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天津市
18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
19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河北省
2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
2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
22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23 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 湖北省
24 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
25 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
26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
27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
28 广州无线电集团公司 广东省
29 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 广东省
30 广东省农科集团 广东省
31 广东省吉荣空调公司 广东省
32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
33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
3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
35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
36 三角集闭有限公司 山东省
37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
38 华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
39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
40 杭州富通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 浙江省
41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
42 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
43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福建省
44 厦门涌泉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
4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
46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
47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
48 大连商品交易所 辽宁省
49 东风朝阳柴油机公司 辽宁省
50 吉林电子集团公司 吉林省
59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黑龙江省
52 哈尔滨焊接切割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53 哈尔滨九洲电力没备制造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54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55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
56 河南省漯河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
57 郑州华美生物工程公司 河南省
58 河南天冠酒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
59 红旗渠集团 河南省
60 江西风凰光学仪器集团公司 江西省
61 合肥美菱集团公司 安徽省
62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省

2000年11月29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