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省属各级机关学校、各县市政府(局)为抄发本府暨所属各级机关全年各月份办公时间表及四十九年夏令时间起止日期,希遵照 (民国49年台湾省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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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省属各级机关学校、各县市政府(局)为抄发本府暨所属各级机关全年各月份办公时间表及规定四十九年夏令时间自六月一日零时起至九月三十日午夜二十四时止,希遵照
作者:台湾省政府 中华民国
制定机关: 台湾省政府
1960年
1960年5月21日于台湾
本作品收录于《台湾省政府公报四十九年夏字第四十五期
公告民国49年夏令时间自6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台湾省政府令

(49)5 21 府人乙字第三二四五四号

事由:为令发本府及所属各级机关全年各月份办公时间表及四十九年夏令时间起止日期,仰遵照。

省属各机关学校
各县市政府(局):

一 奉 行政院台四十九人字第一九五二号令颁各机关全年各月份办公时间表,正办理间,又奉 台四十九人字第二一七五号令开:“一、奉 总统四十九年四月十三日(49)台统㈠义字第二三一三号令开:‘该院四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台(49)人字第一八二二号呈:“为四十九年夏令时间拟改为六月一日零时起至九月三十日午夜二十四时止,全国各地应将钟点上之时刻拨早一小时(例如现在之七时在实行日光节约时间后钟表上所指之时刻与各地所报之钟点均应为八时),所有机关部队学校以及社会工商各业,水陆空交通通讯各方面,一律注意办理,除报告院会外,呈请鉴核通令遵照”等情。二、应准照办,除分行外,令仰遵照,并转饬遵照’等因。二、除分行外,令仰遵照,幷转饬遵照”。

二 本(四十九)年夏令时间自六月一日零时起至九月三十日午夜二十四时止,应一体遵照。关于全年各月份办公时间表,除遵照院令规定外,并经参酌本省各级机关学校实际情形,分别规定于该表说明栏,自该表公布后,本府(44)3 31 府人秘字第三三一三九号令颁之办公时间表应即废止,以后每年除另有规定外,不再令知。

三 兹抄发本府曁所属各级机关全年各月份办公时间表,仰即遵照。

主 席 周至柔



原始文件[编辑]

本作品来自台湾省政府依据《公文程式条例》历次条文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叫做“令”的台湾省政府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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