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野狸饷石末公因侑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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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野狸饷石末公因侑以诗
作者:刘基 元末明初
本作品收录于《列朝诗集/甲前02

野狸性狡猾,夜动昼则潜。
絷之笼槛中,耳弭口不呥。
当其得意时,足爪长且铦。
跳踉逞俊捷,攫噬靡有餍。
贫家养一鸡,冀用易米盐。
尔黠弗自食,寻声窃窥觇。
破栅舔肉血,淋漓汗毛髯。
老幼起顿足,心如刺刀镰。
东邻借筌蹄,西邻呼猲猃。
系饵翳丛灌,设伏抽阴钤。
彼机倏已发,此欲方未丱。
丝绳急缠绕,四体如黐粘。
野人大喜慰,不敢私烹罝。
持来请科断,数罪施剜帟(七廉切)
使君镇方面,残贼职所歼。
械送致麾下,束缚仍加钳。
腥膏忝污钺,膻胔或可腌。
芼芳和糟酱,颁赐警不廉。
黄雀利螳螂,碎首泥涂沾。
乌鸦殉腐肉,喷墨身受淹。
此物亦足戒,申章匪虚讠冉。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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