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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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树记
作者:欧阳修
本作品收录于《欧阳修集/卷064》和《庐陵文钞/20

署之东园,久茀不治。修至始辟之,粪瘠溉枯,为蔬圃十数畦,又植花果桐竹凡百本。春阳既浮,萌者将勤。园之守启曰:“园有樗焉,其根壮而叶大。根壮则梗地脉,耗阳气,而新植者不得滋;叶大则阴翳蒙碍,而新植者不得畅以茂。又其材拳曲臃肿,疏轻而不坚,不足养,是宜伐。”因尽薪之。明日,圃之守又曰:“圃之南有杏焉,凡其根庇之广,可六七尺,其下之地最壤腴。以杏故,特不得蔬,是亦宜薪。”修曰:“噫,今杏方春且华,将特其实,若独不能损数畦之广为杏地耶?”因勿伐。

既而悟且叹曰:“吁!庄周之说曰:樗栎以不材终其天年,桂、漆以有用而见伤夭。今樗诚不材矣,然一旦悉剪弃;杏之体最坚密,美泽可用,反见存。岂才不才,各遭其时之可否耶?”

他日,客有过修者。仆夫曳薪过堂下,因指而语客以所疑。客曰:“是何怪耶?夫以无用处无用,庄周之贵也。以无用而贼有用,乌能免哉?彼杏之有华实也,以有生之具而庇其根,幸矣!若桂、漆之不能逃乎斤斧者,盖有利之者在死,势不得以生也。与乎杏实异矣。今樗之臃肿不材,而以壮大害物,其见伐诚宜尔。与夫才者死不才者生之说,又异矣。凡物幸之与不幸,视其处之而已。”客既去,修然其言而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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