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1号
2018年6月22日
发布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6月12日第1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6月22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0号)。现予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