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蕤给学术界与文艺界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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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蕤给学术界与文艺界朋友的一封信
作者:何春蕤

何春蕤给学术界与文艺界朋友的一封信 2004-09-15(欢迎转载转寄)


今天促使我写这封信的动机,不仅是我个人因为动物恋网页连结而遭到起诉与司法审判,虽然宣判无罪,然而还有许多类似的压迫事件在在都显示此刻学术界与艺文界所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威胁──也就是宪法赋予的学术自由与艺术自由在民粹压力下越来越缺乏保障。

近年来,不管是华山艺文空间的展演或是大专学生社团的身体创意活动,艺术自由在涉及敏感题材与前卫表现方式时,不但在公众之前、公共空间中、或网路上的展示,每每遭到质疑,即使在室内严守十八禁的情况下,主管或主办或赞助单位往往也会因为媒体的报导而饱受压力或踌躇考量,更有保守人士积极质疑公家单位对前卫艺术的赞助或出借空间。

在另一方面,学术自由所面对的威胁,不但来自“学术的社会责任”或“学术自由不能无限上纲”这些通俗说法的侵蚀,也来自学术的行政单位受制于教育部官僚,而后者则往往臣服于民粹民意的压力。在民粹的学术管制下,不但政治与性的议题首当其冲受到压抑,很多其他学术研究议题也难以幸免(假设有人发现大麻或摇头丸具有多种医疗健康效果,这种研究发现势必也会遭到挞伐)。

学术自由与艺术自由的基本精神,原本就建立在学术与艺术都属于独立自主的领域。民意或多数决并非学术与艺术两个领域内的操作原则,不论君主或民主,都不能决定何者为真、何者为美。

事实上,作为一种理性的批判活动,学术自由必须是绝对的价值,因为理性必须能够绝对自由的表达与被批判、而无理性之外的限制;理性只受理性本身的限制,因此只有学术同侪(即,任何使用学术说理方式者)才是适切的学术批判者。一个专家的偏见成见只能用另一个专家的意见来对抗,而不能诉诸警察或群氓。易言之,对一种学术意见或艺术呈现的质疑,也只能以另一种学术意见或艺术呈现来提出,而不能由外在于这些领域的力量来取代说理。如果学术圈、艺术圈不能进行自我的内部批判,如果学术或艺术遭到来自外部的控制打压或内部的垄断把持,那么这就意味著学术自由和艺术自由遭到了威胁。(当然,学术只是在真理评断这个层次才作为独立自主的领域,学术或艺术的生产可能是和群众、国家、企业等等有机共生的,因此对于学术或艺术的理性批判可以更后设地针对学术与艺术真理的生产过程、典范预设等等。)

另外,就所谓“学术的社会责任”而论,即使我们不谈“反蒙昧的启蒙”(也就是对既有意见或常识的批判),不谈“追求解放的知识”(也就是反宰制的知识),而只用最低标准来谈“坚持追求真理”,那么,就算我们诉说的真理有可能会摧毁传统的社会道德基础、有可能会冒犯大多数人的情感与伦理观──就像当年在西方社会提出进化论(被认为会摧毁西方人的信仰与道德基础)一样──对自己的专业负责的学术人还是必须坚持追求真理。艺术自由在很多方面也可以循著类似的理路来理解。

上述学术自由和艺术自由的理念与实践固然清晰,然而学术人与艺术人往往在行政官僚、国家、媒体、群氓民粹的庞大压力下,被弱化而被迫步上媚俗、噤声、粉饰、退缩的道路,严重挫伤学术和艺术的活力与批判力。晚近教育主管单位花费巨资进行学术网路管制检查,侵害学术人的知之权利与蔑视大学师生独立判断能力;许多外文学术论文的网路连结仅因为出现特定字眼就被筛检而被禁止阅读。学术自由可说是荡然无存了,而这则意味著一般人的资讯自由与言论自由都遭到了剥夺。

面对各种来自外界的非理性压迫,学术人和艺术人要如何维护自主尊严,要如何呵护思辨活力,要如何抗拒道德挂帅的判断,这是所有学术人和艺术人共同的课题。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著作权所有者如此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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