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佛学大辞典/众圣点记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佛学大辞典 导航


作者丁福保1922年出版,1952年逝世,所以本辞典在两岸四地以及美国属公有领域。

<<<上一词条
众圣

下一词条>>>
众道

Wikipedia-logo
Wikipedia-logo

维基百科条目:
众圣点记

Wiktionary-logo
Wiktionary-logo

维基词典词条:
众圣点记

众圣点记】 (术语)持善见律毘婆沙之师资相传也。佛入灭以来每岁安居竟记一点,故名众圣点记。出三藏记十一善见律毘婆沙记曰:“仰惟佛世尊泥洹已来年载,至七月十五日受岁竟,于众前谨下一点,年年如此。感慕心悲,不觉流泪。”历代三宝记十一曰:“外国沙门僧伽跋陀罗,齐言僧贤(善见律译者),师资相传云:佛涅槃后,优波离既结集律藏讫,即于其年七月十五日受自恣竟,以香华供养律藏,便下一点置律藏前,年年如是。优波离欲涅槃持付弟子陀写俱,陀写俱欲涅槃付弟子须俱。(中略)如是师师相付至今三藏法师,三藏法师将律藏至广州,舶反还去,以律藏付弟子僧伽跋陀罗,罗以永明六年共沙门僧猗于广州竹林寺译出此善见毘婆沙。因共安居。以永明七年庚午岁七月半夜受自恣竟。如前师法,以香华供养律藏讫,即下一点。当其年计得九百七十五点,点是一年。赵伯休,梁大同元年,于庐山值苦行律师弘度,得此佛涅槃后众圣点记,年月讫齐永明七年。伯休语弘度曰:自永明七年以后云何不复见点?弘渡答云:自此已前皆是得道圣人手自下点,贫道凡夫止可奉持顶戴而已,不敢辄点。伯休因此旧点下推至梁大同九年癸亥岁,合得一千二十八年。房(三藏记之著者)依伯休所推,从大同九年至今开皇十七年丁已岁,合得一千八十二年。若然则是如来灭度始出千年,去圣尚迩,深可庆欢。”依此记则周敬王三十五年,西历纪元前四百八十五年,是佛入灭之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