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邑自箴 (四部丛刊本)/卷三
作邑自箴 卷三 宋 李元弼 撰 景常熟瞿氏铁琴铜剑楼藏景钞淳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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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邑自箴卷第三
处事
𦒿镇判状事巳了毕限十日缴连赴县先取知委
告示应在县公人并𦒿镇等凡判状帖引之类有
朱印火急字者违限一日急字者违限两日其馀
违五日并勘决仍出榜发放司前〈二急字印子置书案上印讫旋〉
〈押花字于其下〉
凡判索钱物状量多寡宽与日限却湏逐限要还
及分数于状上用印子〈文在后〉
告示写状钞书铺戸毎名召土着人三名保识自
来有行止不曽犯徒刑即不是吏人勒停配军㨂
放老疾不任科决及有䕃赎之人与本县典史不
是亲戚勘会得实置薄井保人姓名籍定各用木
牌书状式并约束事件挂门首〈状式约束等在后〉仍给小
木印印于所写状钞诸般文字年月前〈文曰某坊巷或郷村〉
〈居住写状钞人某人官押〉如违县司约束指挥断讫毁劈木牌
印子更不得开张书铺内有改业者仰赍木牌印
子赴官送纳亦行毁弃他人不得冒名行使身死
者妻男限十日送纳
应镇𦒿庄宅牙人根括置籍各给手把暦遇有典
卖田产即时抄上立契月日钱数逐旬具典卖数
申县乞催印契其暦半月一次赴县过押
狡猾人戸多将田产写立白契私约年限质当钱
物及至过限钱主将契投税勘会之时业主却称
系准折债此等不用深治但责限三五日还钱
或过限还钱不足情愿印契不尔无以杜绝情幸
凡闘讼乞勾所争人父母妻女之类照证意在搔
扰切冝详度不可一例追呼
公事已施行者不可却凭两争人情愿不争文状
踈放
凡告人罪犯事状未明各湏収禁虽得实情亦且
本家知在候断讫逐便
买卖牛马之类所在郷仪过却定钱便付买主牛
畜口约试水草三两日方立契劵若有疾病已过
所约日限卖主不伏却烦官方与夺人有巳交价
钱未立契劵巳立契劵未还价钱盖不知律有正
条〈条在杂律内〉湏录全条晓示牛马牙人并诸郷村知
委免兴词讼
一家田土典卖与数家为主者𥘉出帐目之时务
要速售大写顷畒疆界买主为见价贱更不较计
经隔年月互论侵占及至打量例各不足除契中
立定硬界自合止依硬界外其界至不明先依年
深契内顷畒摽拨各于契背分明批凿印押给付
以绝后讼
和赁民间动用帐设之类应副过往分明置暦収
管候还日令供领状并请赁钱〈出帐设人户亦湏均匀置暦轮当〉
酒务沽卖不行久例动乐招邀若扑牌子之类便
有赌博之弊非所冝也
诸色公人各子细供家状一本置簿抄上〈状式在后〉贴
司召主戸三人保有行止立籍
钱榖簿暦十日一次差郷书手磨筭朱书保明于
计头后仍别供结罪状入案逐司诸般钱物湏置
都暦一处拘辖以防散失
凡弓手银楪子逐个子细秤盘仍印押
帖引在外多不缴纳村落所谓出烧帖钱者是无
拘系也
典卖田产不画时推収税租经隔年月猝难理会
郷司重叠刷出拖欠人戸为挠不细
以好纸作一簿子应系上州等处送纳钱物画时抄
上常置几案限日缴纳朱钞并呈回文亲自勾销
厅上置一柜凡巳绝公事未暇封题入架阁库者
锁于其中以防去失
勘问罪人未可便行栲掠先安排下小杖子喝下
所栲数目欲行栲打却且权住更且子细闪问待
其欲不持疑之际乘势栲问若未尽本情又
且略住杖子再三盘诘尝留杖子数目未要打尽
自然畏慑不敢抵讳
罪人犯状明白倚赖凶顽累经綳栲未肯招承者
但昼夜不得令睡立在厅前不过三两日便通本
情然湏择有心力狱子三五名专一㸔守不得稍
渉懈怠仍差节级不辍高声提举以防踈失
凡勘罪人切不可非理拗�綳吊但吊起一足直
身令立巳自难受
収禁罪人湏逐牢差定狱子分明交与人数及縁
身有无疾病痕伤责状入案押狱节级状后系书
公事伺候勾干照人罪轻不当収禁者不必责付
镇𦒿知在但只出帖云押去勾某人限几日同出
头
手分各置逐日工课暦子分受公事了即勾销日
下实不能了者批凿行遣因依呈押
取责逐𦒿长所管郷分图子阔狭地里村分四至
开某村有某寺观庙宇古迹亭馆酒坊河渡巡
铺屋舍客店等若干及𦒿长壮丁居止各要至县
的确地里委无漏落诣实结罪状连申置簿抄上
内寺观庙亭馆倒塌酒坊客店开闭仰即时申举
以凭于簿内批凿寺庙等依旧兴修坊店复有人
开赁亦仰申报
作邑自箴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