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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庵先生文集/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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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来庵先生文集
卷十一
作者:郑仁弘
1911年
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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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使徐给事戊戌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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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伏以天威远震,诸爷戮力,海窟凶丑,扫群而喙駾,两路,一鼓而平收。小邦君臣上下,感皇朝再造之恩,戴天地覆载之功,懽忻抃跃,罔知报效。岂谓今日庆喜方深而冤痛遽极也?

等伏见丁应泰奏本,惊惶拊膺,不知所措。我寡君,遑遑恤恤,欲一死以自明。等实不知应泰有何感于小邦,而必欲陷诸大逆之罪也。意者,小邦不逞之徒,因缘抵巇,荧惑人听,以致大戚。此等之所以心痛气塞,相率吁呼而不能已也。

等窃闻“天不容伪,人不可欺。”凡为善为恶,天及出王,人亦具知。在匹夫尚尔,况千乘之国,大段举措,天日照临,国人瞻聆?虽有人言,盖不足为意,而皇鉴昭昭,明见万里,亦不须支辞赘说,急急为自明计也。

然小邦末路,世道险疲,人心倾邪,谗说罔极,奸计叵测。欺天下之耳目,陷君国于冤枉者,自古如斯,应泰独不见前日国系事乎?一本之天,人不可诬,而且犹敢焉,况其佗乎?何幸离明洞照,数百年积冤才雪?不幸昔时奸人,复出于今日,既欺应泰,仍罔天听,寡君方在推勘之中,区区蜂蚁之情,岂忍括囊而已也?

请明其一二,惟老爷留听焉。在昔新罗武烈王,并合,有功于民,庙号太宗。盖袭苍梧王故事,而中国不之罪,自后因循不察,以私情掩公义,例为称号。此小邦士大夫,深追其失,已不可及。然此不过臣子欲尊君父,而不知所以尊之耳。妄作固可罪,而其情或可恕也。

三浦户,则往在百馀年间,果款边来附,遍满三浦正德庚午,戕害我镇将,不可复贷,举兵剿除,靡有遗类。今既九十年,事在本国舆地志及《考事撮要》等书,昭昭可考也。岂复有引犯中国?为臣子所不忍者。

而夹江之说,尤无理甚矣。小邦土地如武昌等三邑,境逼野人,彼常承突,害及生民。故弃之不守,今为虏地,况复以夹江地为意耶?三邑之既弃,而夹江地必复,则是弃地不惜于犬豕之戎虏,而反靳于父母之天朝,此何等情理也?况我小邦,父事皇朝,享于子天,义同一家,环千里封彊,为皇朝土地。则岂有谋复芥子地为私有者乎?

古之谋国者,或有为一时权宜之计。晋侯和戎,亶父獯鬻,而不而为贰。况小邦于奴,非和也,非事也。特以狡虏,喜人怒兽,常为边患。故羁縻之,不拒不追,即古人治以不治之意也。易尝有事以珠币犬马,信使不绝者哉?和戎之晋侯、事獯鬻亶父,不见罪于当时。独我寡君,获戾于天朝,则此诚小邦之不幸,亦无如何。

《海东记略》之书,当初誊取史文字,录其风俗与接待等事,以备博考,而大书人年号者,特仍其本书,详载其某年,是皇朝某年耳。非如史家记年首事者比也。至其序文,则大书成化年号,以弁卷首,其情自见,了无可疑。况古文诸书刊行序、跋及士大夫墓道、碑碣、楼观题咏,皆揭皇朝年号,亦可考验,岂合执此闲冗一书而疑之也?凡此诬捏,盖非一二。

独念为臣子者,反逆之恶,既加于身,则无地自容,求死不暇,其馀小节,初不足恤也。大段数件事,构捏既明,则自馀细故,亦可信其虚伪,自不待辨说而知也。

噫!天下之恶,一也,王者之诛恶无外。今此被诬等事,在王法可罪,则阴害本国,构捏君父,逞其私感,蔑大义者,独不当诛乎?昔诬国系,今诬反君,岂独本国君臣痛心切骨而已?天朝一视同仁,亦当深恶而痛惩之,一正其卖国陷君之罪也。不然而只加推勘于寡君,使奸人,自幸其计得行,而终逭义刑之加,则在皇朝字小之仁、天地之度,恐不能无憾也。

等窃以为接伴人于汉官,一动静一语默、一人之出入、一物之取与,无不相知。应泰于数件事,宜有所听闻。前后奏本,无虑千万言,其为接伴者,何敢曰不知也?虽不身犯,迹疑者亦未必不知。狐鼠之徒,误了应泰,眩感天聪,诚非细故。

伏愿老爷既察寡君之冤,仍诛捏诬之贼,则老爷功烈,岂特斩酋而已?寇贼之害,止于亡国,反逆之恶,得罪天地,人臣宁亡其国,义不伏反逆之诛也?

不知老爷以为如何。等虽或处散地,或在草莽,常从大夫之后,亦添缝掖之末。既闻君父之戚,敢避斧钺之诛?玆忘僭妄,冒渎严威,不胜惶悚屏营之至。

李尔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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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纸所示,实是忧国虑远之大计也。然老物之见,以为八岁稚童,不知利害趋舍之所,特匍匐入井之一赤子,圈中之一豮豕也。“杀一不辜,得天下不为。”千圣之心事同也。故先贤继之曰:“于此不同,便不是圣人。”

夫以利害计者,非为私也。为国权宜,或不得不已。在义理则虽阔非事情,乃不易之常经也。圣人于凡人不辜,常不欲杀一,况同气乎?故周公于三叔,则与武庚同诛,囚而降。非有厚薄,罪有轻重故也。圣人权度之精审,此尤可见。管叔之谋,初既不与之而或囚或降,末减亦皆有差等。今年且少弱,初不与知。使周公处此,在所重乎?在所轻乎?

迫于一时之权宜,有乖于万世之常经,不能无不慊。况君父乎?虑他日未然之患,杀目前少弱之同气,殊害于义理,不免累于圣德。故无状前后陈达,不及于罪者,此也。

百官请按律,而无状敢请伸恩者,欲使归美于圣躬也。圣上于逆,既不施刑诛,况遽法于孺子耶?向者凤城一事,与今日迥别,今垂百年,人有所憾。今圣明在上,大资当局,若失此一着,异日之害,其如累圣德何?其如君子之讥何?若朝廷必欲杀,更请按律,则无状恐终不能苟同也。惟大资勿以祛为务也。

答都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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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者谓:“烝乂之道,未孚于嚚傲之间,大杖之走,自及于谋盖之日。包荒无外,是帝王之盛德也。”

君臣子母之名义,出于天而不可易。故以宁王之圣、太公望之贤,同三千八百之一心,诛残贼一夫之。而伯夷叔齐挺然独立,进叩马之谏而不惑者,只惜此名义。故宣圣称其求仁而得仁者,盖以此也。

今圣明之处此者,与臣民自不同者在此,议者之为圣明惜者,所争亦在此耳。圣笔于,逊于之外,无加罪之辞,光武高后犹存园庙之祀。今大妃果有吕后之失,而朝廷拟议于废黜之典乎?

若果烝乂之道未孚嚚傲,大杖之走自及谋盖,则无状之见,以为各处一宫,与大内同,可保无虞。仍得终始保全,甚得处变之道,圣明包荒无外之德,无撼于天地之大也。不知更有何道理,可以快人意耶?

无状之身,缩在远外,病且未赴。只握疏愚之见,倾倒如此,惟诸公采择焉。

李宗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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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此手札,就谙被疫患之苦,奉虑不浅。老物自首月,山阴子女六个儿一时染痛,仅仅无事尽行尔。承谙内子时未行,又有一男之虞云。所谓痛之后,思当痛之时,何以自处者,正此之谓也。早晩疫患既熄,则宜有相就之期矣。企仰企仰。惠来江鲜,感领感领。

示及事所谓峻截之说,不知何谓也。以废杀为可,然后为峻截耶?以子母名义为重,然后为峻截耶?凡此事,在臣民则有格君非之义、在子母则有相全之道,不可一槪言也。必欲以废杀,然后可也,则将置君父于何地?若废格君非之义,则将以君臣之义安在?自有母子之道,自有君臣之义,必幷行而不相悖,然后始安于心。不知更有何道理,可以快人意耶。是老物之见,不得其说也,如何如何?惟照不宣。

金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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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疝症,渐到快叠,慰可慰可。扁额自山阴尚未寄来,其书当于七月旬起便云也。

来示大论之严断一字,曾何所居耶?虽大忤时论,岂可作俑于斁伦之指南乎?老物顷年榻前面达,备悉衷曲,其后答都堂问也。以为别处相全得宜。亦缘身在外,事机之如何,未能目睹故耳。

如或烝乂之道有孚,则子母之天,不可以别处为得宜,而况可以别处拟议耶?老物之断,不过欲吾君无过而姑缓陈箚者,终欲使美德归于圣躬也。若于子母之大,必待外臣之纷纭疏笺,然后可以尽其职,则将不免掠上之美,以为己有,而终使君父,不免有后世之疵累。此不亦不商量者耶?君岂自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