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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转型正义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106 年 12 月 5 日
制定21条
中华民国 106 年 12 月 27 日公布
1.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600155841号令
制定公布全文 21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 111 年 5 月 17 日
增订第6之1至6之3, 11之1, 11之2, 20之1, 20之2条
修正第2, 6, 20, 21条
中华民国 111 年 5 月 27 日公布
2.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100045951号令
修正公布第 2、6、20、21 条条文;并增订第 6-1~6-3、11-1、11-2、20-1、20-2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华民国一百十一年五月三十日
行政院院台综字第1110176498号令
发布第 11-1、11-2 条条文,定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施行
中华民国一百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行政院院台正字第1110033382号令
发布第 2、6~6-3、20~20-2 条条文,定自一百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施行
姊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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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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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106年制定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1次的法律
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