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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转型正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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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转型正义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106 年 12 月 5 日 制定21条
中华民国 106 年 12 月 27 日公布1.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600155841号令制定公布全文 21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 111 年 5 月 17 日 增订第6之1至6之3, 11之1, 11之2, 20之1, 20之2条
修正第2, 6, 20, 21条
中华民国 111 年 5 月 27 日公布2.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100045951号令修正公布第 2、6、20、21 条条文;并增订第 6-1~6-3、11-1、11-2、20-1、20-2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华民国一百十一年五月三十日行政院院台综字第1110176498号令发布第 11-1、11-2 条条文,定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施行
中华民国一百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台正字第1110033382号令发布第 2、6~6-3、20~20-2 条条文,定自一百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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