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西藏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日期令
外观
修正西藏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日期令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国务总理内务总长赵秉钧 中华民国2年(1913年)4月12日 1913年4月12日 公布于政府公报四月十三日第三百三十五号 临时大总统令 教令第二十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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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西藏第一届参议院议员之选举日期。俟该选举会于政府所在地组织完毕后。报由内务总长核定之。
前项核定选举日期。由选举监督通吿于筹办西藏选举事务所。宣示公众。
第二条 西藏第一届众议院议员之选举日期。俟选举资格于政府所在地调查完毕后。准用前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
第三条 本令自公布日施行。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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