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修葺岳镇海渎庙宇诏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修葺岳镇海渎庙宇诏
作者:石敬瑭 后晋
(后晋高祖)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5

岳镇司方,海渎纪地,载诸祀典,咸福蒸民,将保丰穰,宜申虔敬,俾加崇饰,以奉神明,其岳镇海渎庙宇等,宜令各修葺,仍禁樵苏。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