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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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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十 元史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卷四十二 

顺帝四

三年春正月丙子,中书左丞许有壬辞职。丁丑,享于太庙。乙酉,中书平章政事纳麟辞职。庚寅,沙汰怯薛丹名数。

二月戊戌,祭社稷。甲辰,太阴犯井宿。填星犯牛宿。荧惑犯罗堰。丁未,立四川省检校官。辽阳吾者野人叛。乙卯,太阴犯氐宿。是月,汴梁路新郑、密二县地震。宝庆路饥,判官文殊奴以所受敕牒贷官粮万石赈之。秦州成纪县,巩昌府宁远、伏羌县山崩,水涌,溺死人无算。

三月壬申,造鹿顶殿。监察御史成遵等言:“可用终场下第举人充学正、山长,国学生会试不中者,与终场举人同。”戊寅,诏:“作新风宪。在内之官有不法者,监察御史劾之;在外之官有不法者,行台监察御史劾之。岁以八月终出巡,次年四月中还司。”壬午,太阴犯氐宿。是月,诏修辽、金、宋三史,以中书右丞相脱脱为都总裁官,中书平章政事铁木儿塔识、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傒斯为总裁官。

夏四月丙申朔,日有食之。乙巳,享于太庙。是月,两都桑果叶皆生黄色龙文。车驾时巡上都。

五月,河决白茅口。

六月壬子,命经筵官月进讲者三。是月,回回剌里五百馀人渡河寇掠解、吉、隰等州。中书户部以国用不足,请撙节浮费。

秋七月丁卯,享于太庙。戊辰,修大都城。戊寅,立永昌等处宣慰司。[1]庚辰,太白犯右执法。是月,兴国路大旱。河南自四月至是月,霖雨不止。户部复言撙节钱粮。

八月甲午朔,晋宁路临汾县献嘉禾,一茎有八穗者。命朵思麻同知宣慰司事锁儿哈等讨四川上蓬琐吃贼。戊戌,祭社稷。山东有贼焚掠兖州。是月,车驾还自上都。

九月甲子,湖广行省平章政事巩卜班擒道州、贺州猺贼首唐大二、蒋仁五至京,诛之。其党蒋丙,自号顺天王,攻破连、桂二州。甲申,修理太庙,遣官告祭,奉迁神主于后殿。

冬十月乙未,增立巡防捕盗所于永昌。丁酉,告祭太庙,奉安神主。戊戌,帝将祀南郊,告祭太庙。至宁宗室,问曰:“朕,宁宗兄也,当拜否?”太常博士刘闻对曰:“宁宗虽弟,其为帝时,陛下为之臣。春秋时,鲁闵公弟也,僖公兄也,闵公先为君,宗庙之祭,未闻僖公不拜。陛下当拜。”帝乃拜。丁未,月食。己酉,帝亲祀上帝于南郊,以太祖配。癸丑,命佥枢密院事韩元善为中书参知政事,中书参议买术丁同知宣徽院事。己未,以郊祀礼成,诏大赦天下,文官普减一资,武官升散官一等,蠲民间田租五分,赐高年帛。以湖广行省平章政事巩卜班为宣徽院使,行枢密院知院剌剌为翰林学士承旨。

十一月辛未,享于太庙。

十二月丙申,诏写金字藏经。丁未,以别儿怯不花为中书左丞相。是月,胶州及属邑高密地震。河南等处民饥,赈粜麦十万石。

是岁,诏立常平仓,罢民间食盐。征遗逸脱因、伯颜、张瑾、杜本。本辞不至。

四年春正月辛未,享于太庙。辛巳,诏:“定守令黜陟之法,六事备者陞一等,四事备者减一资,三事备者平迁,六事俱不备者降一等。”庚寅,河决曹州,雇夫万五千八百修筑之。是月,河又决汴梁。

二月戊戌,祭社稷。辛丑,四川行省立惠民药局。是月,中书右丞太平陞平章政事。

闰月辛酉朔,永平、澧州等路饥,赈之。乙亥,月食。

三月丁酉,复立武功县。壬寅,特授八秃麻朵儿只征东行省左丞相,嗣高丽国王。癸丑,以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纳麟为中书平章政事,集贤大学士姚庸为中书左丞。

夏四月丁亥,复立广样局。是月,车驾时巡上都。

五月乙未,右丞相脱脱辞职,不许。甲辰,许之,以阿鲁图为中书右丞相。乙巳,封脱脱为郑王,食邑安丰,赐金印及海青、文豹等物,俱辞不受。是月,大霖雨,黄河溢,平地水二丈,决白茅堤、金堤,曹、濮、济、兖皆被灾。

六月戊辰,巩昌陇西县饥,每户贷常平仓粟三斗,俟年丰还官。己巳,赐脱脱松江田,为立松江等处稻田提领所。

秋七月戊子朔,温州飓风大作,海水溢,地震。益都濒海盐徒郭火你赤作乱。己丑,享于太庙。是月,滦河水溢。

八月戊午,祭社稷。丁卯,山东霖雨,民饥相食,赈之。丙戌,赐脱脱金十锭、银五十锭、钞万锭、币帛二百匹,辞不受。是月,陕西行省立惠民药局。莒州蒙阴县地震。郭火你赤上太行,由陵川入壶关,至广平,杀兵马指挥,复还益都。车驾还自上都。

九月丁亥朔,日有食之。丙午,命太平提调都水监。辛亥,以南台治书侍御史秦从德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提调海运。癸丑,命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儿、平章政事铁木儿塔识知经筵事,右丞达识帖睦迩提调宣文阁、知经筵事。

冬十月乙酉,议修黄河、淮河堤堰。

十一月丁亥朔,以各郡县民饥,不许抑配食盐。复令民入粟补官,以备赈济。戊子,禁内外官民宴会不得用珠花。己亥,保定路饥,以钞八万锭、粮万石赈之。戊申,河南民饥,禁酒。

十二月己未,四川廉访司建言:“广元等五路,广安等三府,永宁等两宣抚司,请依内郡设置推官一员。”从之。壬戌,太阴犯外屏。癸亥,汉阳地震。戊寅,猺贼寇靖州。是月,东平地震。禁淫祠。赈东昌、济南、般阳、庆元、抚州饥民。

是岁,徭贼寇浔州,同知府事保童率民兵击走之。

五年春正月辛卯,享于太庙。是月,蓟州地震。

二月戊午,祭社稷。

三月辛卯,帝亲试进士七十有八人,赐普颜不花、张士坚进士及第,其馀赐出身有差。是月,以陈思谦参议中书省事。先是思谦建言:“所在盗起,盖由岁饥民贫,宜大发仓廪赈之,以收人心,仍分布重兵镇抚中夏。”不听。大都、永平、巩昌、兴国、安陆等处并桃温万户府各翼人民饥,赈之。

夏四月丁卯,大都流民,官给路粮,遣其还乡。是月,汴梁、济南、邠州、瑞州等处民饥,赈之。募富户出米五十石以上者,旌以义士之号。车驾时巡上都。

五月己丑,诏以军士所掠云南子女一千一百人放还乡里,仍给其行粮,不愿归者听。丁未,河间转运司灶户被水灾,诏权免馀盐二万引,候年丰补还官。

六月,庐州张顺兴出米五百馀石赈饥,旌其门。

秋七月丁亥,河决济阴。己丑,享于太庙。丙午,命也先帖木儿、铁木儿塔识并为御史大夫。诏作新风纪。

八月戊午,祭社稷。是月,车驾还自上都。

九月(壬午)〔辛巳朔〕,日有食之。[2]戊戌,开酒禁。辛丑,以中书右丞达识帖睦迩为翰林学士承旨,中书参知政事搠思监为右丞,资政院使朵儿直班为中书参知政事。是月,革罢奥鲁。

冬十月壬子,以中书平章政事太平为御史大夫。乙卯,享于太庙。辛酉,命奉使宣抚巡行天下,诏曰:

朕自践祚以来,至今十有馀年,托身亿兆之上,端居九重之中,耳目所及,岂能周知。故虽夙夜忧勤,觊安黎庶,而和气未臻,灾眚时作,声教未洽,风俗未淳,吏弊未祛,民瘼滋甚。岂承宣之寄,纠劾之司,奉行有所未至欤?若稽先朝成宪,遣官分道奉使宣抚,布朕德意,询民疾苦,疏涤冤滞,蠲除烦苛。体察官吏贤否,明加黜陟,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职申请,五品以下就便处决。民间一切兴利除害之事,悉听举行。

命江西行省左丞忽都不丁、吏部尚书何执礼巡两浙江东道,前云南行省右丞散散、将作院使王士弘巡江西福建道,大都路达鲁花赤拔实、江浙行省参知政事秦从德巡江南湖广道,吏部尚书定僧、宣政佥院魏景道巡河南江北道,资政院使蛮子、兵部尚书李献巡燕南山东道,兵部尚书不花、枢密院判官靳义巡河东陕西道,宣政院同知伯家奴、宣徽佥院王也速迭儿巡山北辽东道,荆湖北道宣慰使阿乞剌、两淮运使杜德远巡云南省,上都留守阿牙赤、陕西行省左丞王绅巡甘肃永昌道,大都留守答尔麻失里、河南行省参知政事王守诚巡四川省,前西台中丞定定、集贤侍讲学士苏天爵巡京畿道,平江路达鲁花赤左答纳失里、都水监贾惟贞巡海北海南广东道。黄河泛溢。辛未,辽、金、宋三史成,右丞相阿鲁图进之,帝曰:“史既成书,前人善者,朕当取以为法,恶者取以为戒,然岂止激劝为君者,为臣者亦当知之。卿等其体朕心,以前代善恶为勉。”己卯,监察御史不答失里请罢造作不急之务。是月,以吕思诚为中书参知政事。

十一月甲午,至正条格成。奉元路陈望叔伪称燕帖古思太子,伏诛。

十二月丁巳,诏定荐举守令法。

是岁,宣徽院使笃怜铁穆迩知枢密院事,冯思温为御史中丞。

六年春二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辛未,兴国雨雹,大者如马首。是月,山东地震,七日乃止。

三月辛未,[3]盗扼李(开)〔海〕务之闸河,[4]劫商旅船。两淮运使宋文瓒言:“世皇开会通河千有馀里,岁运米至京者五百万石。今骑贼不过四十人,劫船三百艘而莫能捕,恐运道阻塞,乞选能臣率壮勇千骑捕之。”不听。戊申,京畿盗起,范阳县请增设县尉及巡警兵,从之。山东盗起,诏中书参知政事锁南班至东平镇遏。八番龙宜来进马。

夏四月壬子,辽阳为捕海东青烦扰,吾者野人及水达达皆叛。癸丑,以长吉为皇太子宫傅官。颁至正条格于天下。甲寅,以中书参知政事锁南诚为左丞。乙卯,享于太庙。丁卯,车驾时巡上都。发米二十万石赈粜贫民。万户买住等讨吾者野人遇害,诏恤其家。以中书左丞吕思诚知经筵事。命左右二司、六部吏属于午后讲习经史。

五月壬午,陕西饥,禁酒。象州盗起。江西田赋提举司扰民,罢之。丁亥,盗窃太庙神主。遣火儿忽答讨吾者野人。丁酉,以黄河决,立河南山东都水监。

六月己酉,汀州连城县民罗天麟、陈积万叛,陷长汀县,福建元帅府经历真宝、万户廉和尚等讨之。丁巳,诏以云南贼死可伐盗据一方,侵夺路甸,命亦秃浑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讨之。

秋七月己卯,享于太庙。丙戌,以辽阳吾者野人等未靖,命太保伯撒里为辽阳行省左丞相镇之。丁亥,降诏招谕死可伐。散毛洞蛮覃全在叛,招降之,以为散毛誓厓等处军民宣抚使,置官属,给宣敕、虎符,设立驿铺。癸巳,诏选怯薛官为路、府、县达鲁花赤。[5]丙申,以朵儿直班为中书右丞,答儿麻为参知政事。壬寅,以御史大夫亦怜真班等知经筵事。甲辰,京畿奉使宣抚定定奏言御史撒八儿等罪,杖黜之。时诸道奉使,皆与台宪互相掩蔽,惟定定与湖广道拔实纠举无避。

八月丙午〔朔〕,命江浙行省右丞忽都不花、江西行省右丞秃鲁统军合讨罗天麟。戊申,祭社稷。是月,车驾还自上都。

九月乙酉,克复长汀。戊子,邵武地震,有声如鼓,至夜复鸣。

冬十月,思、靖猺寇犯武冈,诏湖广省臣及湖南宣慰元帅完者帖木儿讨之,俘斩数百级,猺贼败走。

闰月乙亥〔朔〕,诏赦天下,免差税三分,水旱之地全免。靖州猺贼吴天保陷黔阳。癸未,汀州贼徒罗德用杀首贼罗天麟、陈积万,以首级送官,馀党悉平。

十二月丁丑,省臣改拟明宗母寿童皇后徽号曰庄献嗣圣皇后。己卯,改立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开设屯田,驻军马。甲申,诏复立大护国仁王寺昭应宫财用规运总管府,凡贷民间钱二十六万馀锭。辛卯,有司以赏赉汎滥,奏请恩赐必先经省、台、院定拟。甲午,设立(海)海剌秃屯田二处。[6]诏:“犯赃罪之人,常选不用。”复立八百宣慰司,以土官韩部袭其父爵。辛丑,以吉剌班为太尉,开府,置僚属。壬寅,山东、河南盗起,遣左、右阿速卫指挥不儿国等讨之。

是岁,黄河决。尚书李䌹请躬祀郊庙,近正人,远邪佞,以崇阳抑阴,不听。

七年春正月甲辰朔,日有食之。大寒而风,朝官仆者数人。己酉,享于太庙。壬子,命中书左丞相别儿怯不花为右丞相,寻辞职。丁巳,复立东路都蒙古军都元帅府。庚申,云南老丫等蛮来降,立老丫耿冻路军民总管府。丙寅,以广西宣慰使章伯颜讨徭、獠有功,升湖广行省左丞。诏以怯薛丹支给浩繁,除累朝定额外,悉罢之。

二月甲戌朔,兴圣宫作佛事,赐钞二千锭。己卯,山东地震,坏城郭,棣州有声如雷。河南、山东盗蔓延济宁、滕、邳、徐州等处。庚辰,以中书参知政事锁南班为中书右丞,道童为中书参知政事。丙戌,以宦者伯帖木儿为司徒。是月,徭贼吴天保寇沅州。以阿吉剌为知枢密院事,整治军务。

三月甲辰,中书省臣言:“世祖之朝,省、台、院奏事,给事中专掌之,以授国史纂修。近年废弛,恐万世之后,一代成功无从稽考,乞复旧制。”从之。乙巳,遣使铨选云南官员。修光天殿。庚戌,试国子监,会食弟子员,选补路府及各卫学正。戊午,诏编六条政类。庚申,监察御史王士点劾集贤大学士吴直方躐进官阶,夺其宣命。乙丑,云南王孛罗来献死可伐之捷。壬申,遣使修上都大乾元寺。命有司定吊赙诸王、公主、驸马礼仪之数。

夏四月乙亥,命江浙省臣讲究役法。己卯,享于太庙。辛巳,遣达本、贺方使于占城。以通政院使朵郎吉儿为辽阳行省参知政事,讨吾者野人。己丑,发米二十万石赈粜贫民。以翰林学士承旨定住为中书右丞。庚寅,复命别儿怯不花为中书右丞相,以中书平章政事铁木儿塔识为左丞相。临清、广平、滦河等处盗起,遣兵捕之。通州盗起,监察御史言:“通州密迩京城,而盗贼蜂起,宜增兵讨之,以杜其源。”不听。是月,河东大旱,民多饥死,遣使赈之。车驾时巡上都。

五月庚戌,徭贼吴天保陷武冈路,诏遣湖广行省右丞沙班统军讨之。乙丑,右丞相别儿怯不花,以调燮失宜、灾异迭见罢,诏以太保就第。是月,临淄地震,七日乃止。

六月,诏免太师马札儿台官,安置西宁州,其子脱脱请与父俱行。以御史大夫太平为中书平章政事。彰德路大饥,民相食。

秋七月甲寅,召隐士完者图、执礼哈琅为翰林待制,张枢、董立为翰林修撰,李孝光为著作郎。张枢不至。丙辰,太阴犯垒壁阵。丁巳,以江南行台大夫纳麟为御史大夫。是月,徭贼吴天保复寇沅州,陷溆浦、辰(汉)〔溪〕县,[7]所在焚掠无遗。徙马札儿台于甘肃,以别儿怯不花之谮也。

九月癸卯,八怜内哈剌那海、秃鲁和伯贼起,断岭北驿道。甲辰,辽阳霜早伤禾,赈济驿户。戊申,车驾还自上都。癸丑,上都斡耳朵成,用钞九千馀锭。甲寅,诏举材能学业之人,以备侍卫。丁巳,中书左丞相铁木儿塔识薨。辛酉,以御史大夫朵儿只为中书左丞相。甲子,集庆路盗起,镇南王孛罗不花讨平之。丁卯,徭寇吴天保复陷武冈,延及宝庆,杀湖广行省右丞沙班于军中。

冬十月辛未,享于太庙。丁丑,诏:“左右丞相、平章、枢密知院、御史大夫,得赐玉押字印,馀官不与。”庚辰,诏建木华黎、伯颜祠堂于东平。丙戌,亦怜只答儿反,遣兵讨之。辛卯,开东华射圃。戊戌,西蕃盗起,凡二百馀所,陷哈剌火州,劫供御蒲萄酒,杀使臣。是月,徭贼吴天保复寇沅州,州兵击走之。

十一月辛丑,监察御史曲曲,以宦者陇普凭借宠幸,骤陞荣禄大夫,追封三代,田宅逾制,上疏劾之。甲辰,沿江盗起,剽掠无忌,有司莫能禁。两淮运使宋文瓒上言:“江阴、通、泰,江海之门户,而镇江、真州次之,国初设万户府以镇其地。今戍将非人,致使贼舰往来无常。集庆花山劫贼才三十六人,官军万数,不能进讨,反为所败,后竟假手盐徒,虽能成功,岂不贻笑!宜亟选知勇,以任兵柄,以图后功。不然,东南五省租赋之地,恐非国家之有。”不听。拨山东地土十六万二千馀顷属大承天护圣寺。乙巳,中书户部言:“各处水旱,田禾不收,湖广、云南盗贼蜂起,兵费不给,而各位怯薛冗食甚多,乞赐分拣。”帝牵于众请,令三年后减之。庚戌,太阴犯天廪。怀庆路饥。徭贼吴天保复陷武冈,命湖广行省平章政事苟尔领兵讨之。以河决,命工部尚书迷儿马哈谟行视金堤。甲寅,徭贼吴天保陷靖州,命威顺王宽彻不花、镇南王孛罗不花及湖广、江西二省以兵讨之。丁巳,命中书平章政事太平为左丞相,辞,不允。戊午,命河南、山东都府发兵讨湖广洞蛮。己未,以中书省平章政事韩嘉讷为陕西行台御史大夫。迤北荒旱缺食,遣使赈济驿户。丁卯,海北、湖南徭贼窃发,[8]两月馀,有司不以闻,诏罪之,并降散官一等。是月,马札儿台薨,召脱脱还京师。

十二月庚午,以中书左丞相朵儿只为右丞相,平章政事太平为左丞相,诏天下。丙子,以连年水旱,民多失业,选台阁名臣二十六人出为郡守县令,仍许民间利害实封呈省。壬午,晋宁、东昌、东平、恩州、高唐等处民饥,赈钞十四万锭、米六万石。丙戌,中书省臣建议,以河南盗贼出入无常,宜分拨达达军与扬州旧军于河南水陆关隘戍守,东至徐、邳,北至夹马营,遇贼掩捕,从之。是月,陕西行御史台臣劾奏,别儿怯不花乃逆臣之亲子,不可居太保之职,不从。

是岁,置中书议事平章四人。隆福宫三皇后弘吉剌氏木纳失里薨。

八年春正月戊戌朔,命也先帖木儿知枢密院事。丁未,享于太庙。辛亥,黄河决,迁济宁路于济州。诏:“各官府谙练事务之人,毋得迁调。”诏翰林国史院纂修后妃、功臣列传,学士承旨张起岩、学士杨宗瑞、侍讲学士黄溍为总裁官,左丞相太平、左丞吕思诚领其事。甲子,木怜等处大雪,羊马冻死,赈之。是月,诏给铜虎符,以宫尉完者不花、贵赤卫副指挥使寿山监湖广军。命湖广行省右丞秃赤、湖南宣慰都元帅完者帖木儿讨莫磐洞诸蛮,斩首数百级,其馀二十馀洞,缚其洞首杨鹿五赴京师。

二月癸酉,御史大夫纳麟加太尉致仕。乙亥,以北边沙土苦寒,罢(海)海剌秃屯田。丙子,命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习读畏吾儿文字。庚辰,太阴犯轩辕。癸未,太阴犯平道。甲申,命星吉为江南行台御史大夫。壬辰,太平言:“孛答、乃秃、忙兀三处屯田,世祖朝以行营旧站拨属虎贲司,后为豪有力者所夺,遂失其利。今宜仍前拨还。”从之。是月,以前奉使宣抚贾惟贞称职,特授永平路总管。会岁饥,惟贞请降钞四万馀锭赈之。诏济宁郓城立行都水监,以贾鲁为都水。

三月丁酉〔朔〕,诏以束帛旌郡县守令之廉勤者。辽东锁火奴反,诈称大金子孙,水达达路脱脱禾孙唐兀火鲁火孙讨擒之。壬寅,土番盗起,有司请不拘资级,委官讨之。福建盗起,地远,难于讨捕,诏汀、漳二州立分元帅府辖之。癸卯,帝亲试进士七十有八人,赐阿鲁辉帖木儿、王宗哲进士及第,馀出身有差。己酉,湖广行省遣使献石壁洞蛮捷。丙辰,太阴犯建星。己未,遣使诣江浙、江西、湖广、四川、云南铨福建、番、广蛮夷等处官员选。辛酉,辽阳兀颜拨鲁欢妄称大金子孙,受玉帝符文,作乱,官军讨斩之。壬戌,六条政类书成。京畿民饥。徽州路达鲁花赤哈剌不花以政绩闻,诏赐金帛旌之。是月,徭贼吴天保复寇沅州。

夏四月辛未,河间等路以连年河决,水旱相仍,户口消耗,乞减盐额,诏从之。乙亥,帝幸国子学,赐衍圣公银印,升秩从二品。定弟子员出身及奔丧、省亲等法。诏:“守令选立社长,专一劝课农桑。”诏:“京官三品以上,岁举守令一人,守令到任三月,亦举一人自代。其玉典赤、拱卫百户,不得授县达鲁花赤,止授佐贰,久著廉能则用之。”平江、松江水灾,给海运粮十万石赈之。丁丑,辽阳董哈剌作乱,镇抚钦察讨擒之。己卯,海宁州(沐)〔沭〕阳县等处盗起,[9]遣翰林学士秃坚不花讨之。是月,享于太庙。车驾时巡上都。命脱脱为太傅。湖广章伯颜引兵捕土寇莫万五、蛮雷等。已而广西峒贼乘隙入寇,伯颜退走。

五月丁酉朔,大霖雨,京城崩。庚子,广西山崩,水涌,漓江溢,平地水深二丈馀,屋宇、人畜漂没。壬子,宝庆大水。丁巳,四川旱,饥,禁酒。

六月丙寅朔,升徐州为总管府,以邳、宿、滕、峄四州隶之。丙戌,立司天台于上都。是月,山东大水,民饥,赈之。

秋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辛丑,复立五道河屯田。乙巳,享于太庙。旌表大都节妇巩氏门。戊申,西北边军民饥,遣使赈之。壬子,量移窜徙官于近地安置,死者听归葬。乙卯,遣使祭曲阜孔子庙。江州路总管刘恒有政绩,升授山东宣慰使。丙辰,以阿剌不花为大司徒。

八月丙子,太阴犯垒壁阵。己卯,山东雨雹。是月,车驾还自上都。

九月己未,太阴犯灵台。

冬十月丁亥,广西蛮掠道州。

十一月辛亥,徭贼吴天保率众六万掠全州。

是岁,诏赐高年帛。设分元帅府于沂州,以买列的为元帅,备山东寇。台州方国珍为乱,聚众海上,命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朵儿只班讨之。监察御史张桢劾太尉阿乞剌欺罔之罪,又言:“明里董阿、也里牙、月鲁不花,皆陛下不共戴天之仇,伯颜贼杀宗室嘉王、郯王一十二口,稽之古法,当伏门诛,而其子、兄弟尚仕于朝,宜急诛窜。别儿怯不花阿附权奸,亦宜远贬。今灾异迭见,盗贼蜂起,海寇敢于要君,阃帅敢于玩寇,若不振举,恐有唐末藩镇噬脐之祸。”不听。监察御史李泌言:“世祖誓不与高丽共事,陛下践世祖之位,何忍忘世祖之言,乃以高丽奇氏亦位皇后。今灾异屡起,河决地震,盗贼滋蔓,皆阴盛阳微之象,乞仍降为妃,庶几三辰奠位,灾异可息。”不听。

校勘记

[编辑]
  1. 立永昌等处宣慰司 按本书卷九二百官志,至正三年七月置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元制,宣慰司掌军民之务,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时永昌等地,“达达人口、头匹时被西番劫夺杀伤”,故有司府设置。此处但载宣慰司而无“都元帅府”,疑脱。
  2. 九月(壬午)〔辛巳朔〕日有食之 按是年九月辛巳朔,当公历一三四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十九时五十九分合朔,日偏食。此作“壬午”误,今改。
  3. 辛未 按是月庚辰朔,无辛未日。此“辛未”误。
  4. 盗扼李(开)〔海〕务之闸河 据本书卷六四河渠志改。
  5. 诏选怯薛官为路府县达鲁花赤 按元制,地方分置路、府、州、县,均设达鲁花赤总辖政务。蒙史于“府”下补“州”,疑是。
  6. (海)海剌秃 据本书卷二九泰定帝纪泰定元年六月庚午、二年闰正月丁卯条删。蒙语“海剌秃”,义为“有榆”。新元史已校。下同。
  7. 辰(汉)〔溪〕县 据本书卷六三地理志改。道光本已校。
  8. 海北湖南徭贼窃发 按本年内史不载海北海南道有徭兵反元事,此处所指当系上文所见之吴天保。“海北”疑为“湖北”之误。
  9. (沐)〔沭〕阳县 据本书卷五九地理志改。蒙史已校。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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