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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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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百二十四 元史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赛典赤赡思丁 布鲁海牙 高智耀 铁哥

赛典赤赡思丁子纳速剌丁 忽辛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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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典赤赡思丁,一名乌马儿,回回人,别庵伯尔之裔。其国言赛典赤,犹华言贵族也。太祖西征,赡思丁率千骑以文豹白鹘迎降,命入宿卫,从征伐,以赛典赤呼之而不名。

太宗即位,授丰(靖)〔净〕云内三州都达鲁花赤,[1]改太原平阳二路达鲁花赤,入为燕京断事官。宪宗即位,命同塔剌浑行六部事,迁燕京路总管,多惠政,擢采访使。帝伐蜀,赛典赤主馈饷,供亿未尝阙乏。

世祖即位,立十路宣抚司,擢燕京宣抚使。中统二年,拜中书平章政事,皆降制奖谕。至元元年,置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书省,出为平章政事。莅官三年,增户九千五百六十五、军一万二千二百五十五、钞六千二百二十五锭、屯田粮九万七千二十一石,撙节和买钞三百三十一锭。中书以闻,诏赏银五千两,仍命陕西五路四川行院大小官属并听节制。

七年,分镇四川。宋将昝万寿拥强兵守嘉定,与赛典赤军对垒,一以诚意待之,不为侵掠,万寿心服。未几,赛典赤召还,万寿请置酒为好,左右皆难之,赛典赤竟往不疑。酒至,左右复言未可饮,赛典赤笑曰:“若等何见之小耶?昝将军能毒我,其能尽毒我朝之人乎?”万寿叹服。八年,有旨:大军见围襄阳,各道宜进兵以牵制之。于是赛典赤偕郑鼎率兵水陆并进,至嘉定,获宋将二人,顺流纵筏,断其浮桥,获战舰二十八艘。寻命行省事于兴元,专给粮饷。

十一年,帝谓赛典赤曰:“云南朕尝亲临,比因委任失宜,使远人不安,欲选谨厚者抚治之,无如卿者。”赛典赤拜受命,退朝,即访求知云南地理者,画其山川城郭、驿舍军屯、夷险远近为图以进,帝大悦,遂拜平章政事,行省云南,赐钞五十万缗、金宝无算。

时宗王脱忽鲁方镇云南,惑于左右之言,以赛典赤至,必夺其权,具甲兵以为备。赛典赤闻之,乃遣其子纳速剌丁先至王所,请曰:“天子以云南守者非人,致诸国背叛,故命臣来安集之,且戒以至境即加抚循。今未敢专,愿王遣一人来共议。”王闻,遽骂其下曰:“吾几为汝辈所误!”明日,遣亲臣撒满、位哈乃等至,赛典赤问以何礼见,对曰:“吾等与纳速剌丁偕来,视犹兄弟也,请用子礼见。”皆以名马为贽,拜跪甚恭,观者大骇。乃设宴陈所赐金宝饮器,酒罢,尽以与之,二人大喜过望。明日来谢,语之曰:“二君虽为宗王亲臣,未有名爵,不可以议国事,欲各授君行省断事官,以未见王,未敢擅授。”令一人还,先禀王,王大悦。由是政令一听赛典赤所为。

十二年,奏:“云南诸夷未附者尚多,今拟宣慰司兼行元帅府事,并听行省节制。”又奏:“哈剌章、云南壤地均也,而州县皆以万户、千户主之,宜改置令长。”并从之。十三年,以所改云南郡县上闻。云南俗无礼仪,男女往往自相配偶,亲死则火之,不为丧祭。无秔稻桑麻,子弟不知读书。赛典赤教之拜跪之节,婚姻行媒,死者为之棺椁奠祭,教民播种,为陂池以备水旱,创建孔子庙、明伦堂,购经史,授学田,由是文风稍兴。云南民以贝代钱,是时初行钞法,民不便之,赛典赤为闻于朝,许仍其俗。又患山路险远,盗贼出没,为行者病,相地置镇,每镇设土酋吏一人、百夫长一人,往来者或值劫掠,则罪及之。

有土吏数辈,怨赛典赤不已,用至京师诬其专僭数事。帝顾侍臣曰:“赛典赤忧国爱民,朕洞知之,此辈何敢诬告!”即命械送赛典赤处治之。既至,脱其械,且谕之曰:“若曹不知上以便宜命我,故诉我专僭。我今不汝罪,且命汝以官,能竭忠自赎乎?”皆叩头拜谢曰:“某有死罪,平章既生之而又官之,誓以死报。”

交趾叛服不常,湖广省发兵屡征不利,赛典赤遣人谕以逆顺祸福,且约为兄弟。交趾王大喜,亲至云南,赛典赤郊迎,待以宾礼,遂乞永为藩臣。

萝槃甸叛,往征之,有忧色,从者问故,赛典赤曰:“吾非忧出征也,忧汝曹冒锋镝,不幸以无辜而死;又忧汝曹劫虏平民,使不聊生,及民叛,则又从而征之耳。”师次萝槃城,三日不降,诸将请攻之,赛典赤不可,遣使以理谕之。萝槃主曰:“谨奉命。”越三日又不降,诸将奋勇请进兵,赛典赤又不可。俄而将卒有乘城进攻者,赛典赤大怒,遽鸣金止之,召万户叱责之曰:“天子命我安抚云南,未尝命以杀戮也。无主将命而擅攻,于军法当诛。”命左右缚之,诸将叩首,请俟城下之日从事。萝槃主闻之曰:“平章宽仁如此,吾拒命不祥。”乃举国出降。将卒亦释不诛。由是西南诸夷翕然款附。夷酋每来见,例有所献纳,赛典赤悉分赐从官,或以给贫民,秋毫无所私;为酒食劳酋长,制衣冠袜履,易其卉服草履。酋皆感悦。

赛典赤居云南六年,至元十六年卒,年六十九,百姓巷哭,葬鄯阐北门。交趾王遣使者十二人,齐绖为文致祭,其辞有“生我育我,慈父慈母”之语,使者号泣震野。帝思赛典赤之功,诏云南省臣尽守赛典赤成规,不得辄改。大德元年,赠守仁佐运安远济美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咸阳王,谥忠惠。

子五人:长纳速剌丁;次哈散,广东道宣慰使都元帅;次忽辛;次苫速丁兀默里,建昌路总管;次马速忽,云南诸路行中书省平章政事。

纳速剌丁,累官中奉大夫、云南〔诸〕路宣慰使都元帅。[2]至元十六年,迁帅大理,以军抵金齿、蒲、骠、曲蜡、缅国,招安夷寨三百,籍户十二万二百,定租赋,置邮传,立卫兵,归以驯象十二入贡,有旨赏金五十两、衣二袭,麾下士赏银有差。

会其父赡思丁殁,云南省臣于诸夷失抚绥之方,世祖忧之,近臣以纳速〔剌〕丁为言。[3]十七年,授资德大夫、云南行中书省左丞,寻升右丞。建言三事:其一谓云南省规措所造金簿贸易病民,宜罢;其一谓云南有省,有宣慰司,又有都元帅府,近宣慰司已奏罢,而元帅府尚存,臣谓行省既兼领军民,则元帅府亦在所当罢;其一谓云南官员子弟入质,臣谓达官子弟当遣,馀宜罢。奏可。

二十一年,进荣禄大夫、平章政事。奏减合剌章冗官,岁省俸金九百馀两;屯田课程专人掌之,岁得五千两。(三十二)〔二十三〕年,[4]以合剌章蒙古军千人,从皇太子脱欢征交趾,论功赏银二千两。二十八年,进拜陕西行省平章政事。二十九年,以疾卒。赠推诚佐理协德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中书左丞相,封延安王。

子十二人:伯颜,中书平章政事;乌马儿,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札法儿,荆湖宣慰使;忽先,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沙的,云南行省左丞;阿容,太常礼仪院使;伯颜察儿,中书平章政事,佩金虎符,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中书左丞相、奉元王,谥忠宪。

忽辛,至元初以世臣子备宿卫,世祖善其应对。至元十四年,授兵部郎中。明年,出为河南等路宣慰司同知。河南多强盗,往往群聚山林,劫杀行路,官军收捕失利,忽辛以招安自任,遣土豪持檄谕之。未几,贼二人来自归,忽辛赐之冠巾,且谕之曰:“汝昔为贼,今既自归,即良民矣。”俾侍左右,出入房闼无间,悉放还,令遍谕其党。数日后,招集其为首者十辈来,身长各七尺馀,罗拜庭下,顾视异常,众悉惊怖失措。忽辛命吏籍其姓名为民,俾随侍左右,夜则令卧户外,时呼而饮食之,各得其欢心。群盗闻之,相继款附。

二十一年,授云南诸路转运使。明年,转陕西道。又明年,授燕南河北道宣慰司同知,寻除南京总管。三十年,授两浙盐运使。大德九年,[5]进江东道宣慰使,改陕西行台御史中丞,再改云南行省右丞。

既至,条具诸不便事言于宗王,请更张之,王不可,忽辛与左丞刘正驰还京师,有旨令宗王协力施行。由是一切病民之政,悉革而新之。豪民规避徭役,往往投充王府宿卫,有司不胜供给,忽辛按朝廷元额所无者,悉籍为民,去其宿卫三分之二。马龙州酋谋叛,阴与外贼通,持所受宣敕纳贼以示信,事觉,宗王为左右所蔽,将释不问,忽辛与刘正反复研鞫,反状尽得,竟斩之。军粮支给,地理远近不同,吏夤缘为奸,忽辛籍军户姓名及仓廪处所,为更番支给,吏奸始除。

先是,赡思丁为云南平章时,建孔子庙为学校,拨田五顷,以供祭祀教养。赡思丁卒,田为大德寺所有,忽辛按庙学旧籍夺归之。乃复下诸郡邑遍立庙学,选文学之士为之教官,文风大兴。王府畜马繁多,悉纵之郊,败民禾稼,而牧人又在民家宿食,室无宁居。忽辛度地置草场,构屋数十间,使为牧所,民得以安。

广南酋沙奴素强悍,宋时尝赐以金印,云南诸部悉平,独此梗化。忽辛遣使诱致,待之以礼,留数月不遣,酋请还,忽辛曰:“汝欲还,可纳印来。”酋不得已,赍印以纳,忽辛置酒宴劳,讽令偕印入觐,帝大悦。

大德五年,缅国主负固不臣,忽辛遣人谕之曰:“我老赛典赤平章子也,惟先训是遵,凡官府于汝国所不便事,当一切为汝更之。”缅国主闻之,遂与使者偕来,献白象一,且曰:“此象古来所未有,今圣德所致,敢效方物。”既入,帝赐缅国主以世子之号。乌蛮等租赋,岁发军征索乃集,忽辛以利害榜谕诸蛮,不遣一卒,而租赋咸足。俄有为飞语及符谶以惑宗王者,忽辛引刘正密为奏驰报,朝廷遣使临问,凡造言之徒悉诛之,忽辛偕使者还觐。

大德八年,出为四川行省左丞,改江浙行省。至大元年,拜荣禄大夫、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明年,以母老谢职归养。又明年正月卒。天历元年,赠守德宣惠敏政功臣、上柱国、雍国公,谥忠简。

子二人:伯杭,中庆路达鲁花赤;曲列,湖南道宣慰使。

布鲁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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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海牙,畏吾人也。祖牙儿八海牙,父吉台海牙,俱以功为其国世臣。布鲁海牙幼孤,依舅氏家就学,未几,即善其国书,尤精骑射。年十八,随其主内附,充宿卫。

太祖西征,布鲁海牙扈从,不避劳苦,帝嘉其勤,赐以羊马毡帐,又以居里可汗女石抹氏配之。太祖崩,诸王来会,选使燕京总理财币。使还,庄圣太后闻其廉谨,以名求之于太宗,凡中宫军民匠户之在燕京、中山者,悉命统之,又赐以中山店舍园田、民户二十,授真定路达鲁花赤。

辛卯,拜燕南诸路廉访使,佩金虎符,赐民户十。未几,授断事官,使职如故。时断事官得专生杀,多倚势作威,而布鲁海牙小心谨密,慎于用刑。有民误殴人死,吏论以重法,其子号泣请代死,布鲁海牙戒吏,使擒于市,惧则杀之。既而不惧,乃曰:“误殴人死,情有可宥,子而能孝,义无可诛。”遂并释之,使出银以资葬埋,且呼死者家谕之,其人悦从。

是时法制未定,奴有罪者,主得专杀,布鲁海牙知其非法而不能救,尝出金赎死者数十人。征讨之际,隶军籍者,惮于行役,往往募人代之,又军中多逃归者。朝廷下制:募代者杖百,逃归者死。命布鲁海牙与断事官卜只儿按顺天等路。及至州县,得募人代者万一千户、逃者十二人。然募者闻命将下,已潜遣家人易代募者,布鲁海牙闻之,叹曰:“募者已惧罪往易,逃者因单弱思归,情皆可矜,吾可不伸理耶?”遂奏其状,皆得轻减。有丁多产富而家人不往,及未至役所而即逃者,则曰:“此而不杀,何以戒后!”有窃妓逃者,吏论当死,布鲁海牙曰:“败乱纲常,罪固宜死;此妓也,岂可例论!”命杖之。其执法平允类如此。

世祖即位,择信臣宣抚十道,命布鲁海牙使真定。真定富民出钱贷人者,不逾时倍取其息,布鲁海牙正其罪,使偿者息如本而止,后定为令。中统钞法行,以金银为本,本至,乃降新钞。时庄圣太后已命取真定金银,由是真定无本,钞不可得。布鲁海牙遣幕僚邢泽往谓平章王文统曰:“昔奉太后旨,金银悉送至上京。真定南北要冲之地,居民商贾甚多,今旧钞既罢,新钞不降,何以为政?且以金银为本,岂若以民为本?又太后之取金帛,以赏推戴之功也,其为本不亦大乎!”文统不能夺,立降钞五千锭,民赖以便。俄迁顺德等路宣慰使,佩金虎符。来朝,帝命坐,慰劳之,赐以海东青鹘。至元二年秋卒,年六十九。

布鲁海牙性孝友,造大宅于燕京,自畏吾国迎母来居,事之,得禄不入私室。幼时叔父阿里普海牙欺之,尽有其产,及贵显,筑室宅旁,迎阿里普海牙居之,弟益特思海牙以宿憾为言,常慰谕之,终无间言。帝尝赐以太府绫绢五千匹,丝絮相等,弟求四之一纳其国赋,尽与之,无吝色。初,布鲁海牙拜廉使,命下之日,子希宪适生,喜曰:“吾闻古以官为姓,天其以廉为吾宗之姓乎!”故子孙皆姓廉氏。后或奏廉氏仕进者多,宜稍汰去,世祖曰:“布鲁海牙功多,子孙亦朕所知,非汝当预。”大德初,赠仪同三司、大司徒,追封魏国公,谥孝懿。

子希闵、希宪、希恕、希尹、希颜、希愿、希鲁、希贡、希中、希括,孙五十三人,登显仕者代有之。希宪自有传。

高智耀子睿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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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耀,河西人,世仕夏国。曾祖逸,大都督府尹;祖良惠,右丞相。智耀登本国进士第,夏亡,隐贺兰山。太宗访求河西故家子孙之贤者,众以智耀对,召见将用之,遽辞归。

皇子阔端镇西凉,儒者皆隶役,智耀谒藩邸,言儒者给复已久,一旦与厮养同役,非便,请除之。皇子从其言。欲奏官之,不就。宪宗即位,智耀入见,言:“儒者所学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自古有国家者,用之则治,不用则否,养成其材,将以资其用也。宜蠲免徭役以教育之。”帝问:“儒家何如巫医?”对曰:“儒以纲常治天下,岂方技所得比?”帝曰:“善。前此未有以是告朕者。”诏复海内儒士徭役,无有所与。

世祖在潜邸已闻其贤,及即位,召见,又力言儒术有补治道,反复辩论,辞累千百。帝异其言,铸印授之,命凡免役儒户,皆从之给公文为左验。时淮、蜀士遭俘虏者,皆没为奴,智耀奏言:“以儒为驱,古无有也。陛下方以古道为治,宜除之,以风厉天下。”帝然之,即拜翰林学士,命循行郡县区别之,得数千人。贵臣或言其诡滥,帝诘之,对曰:“士,譬则金也,金色有浅深,谓之非金不可,才艺有浅深,谓之非士亦不可。”帝悦,更宠赉之。智耀又言:“国初庶政草创,纲纪未张,宜仿前代,置御史台以纠肃官常。”至元五年,立御史台,用其议也。

擢西夏中兴等路提刑按察使。会西北藩王遣使入朝,谓:“本朝旧俗与汉法异,今留汉地,建都邑城郭,仪文制度,遵用汉法,其故何如?”帝求报聘之使以析其问,智耀入见,请行,帝问所答,画一敷对,称旨,即日遣就道。至上京,病卒,帝为之震悼。后赠崇文赞治功臣、金紫光禄大夫、司徒、柱国,追封宁国公,谥文忠。子睿。

睿,资禀直亮,智耀之北使也,携之以行。及卒,帝问其子安在,近臣以睿见,时年十六。授符宝郎,出入禁闼,恭谨详雅。久之,授唐兀卫指挥副使,历翰林待制、礼部侍郎。

除嘉兴路总管。境内有宿盗,白昼掠民财,捕者积十数辈莫敢近。睿下令,不旬日,生擒之,一郡以宁。擢江东道提刑按察使。部内草窃陆梁,声言围宣城,郡将怯懦,城门不开,睿召责之曰:“寇势方炽,官先示弱,民何所凭!”即命密治兵卫,而洞开城门,听民出入贸易自便。既而寇以有备,不敢进,遂讨平之。除同佥行枢密院事,迁浙西道肃政廉访使。盐官州民,有连结党与,持郡邑短长,其目曰十老,吏莫敢问,睿悉按以法,阖境快之。拜江南行台侍御史,进御史中丞,除淮东道肃政廉访使。盗窃真州库钞三万缗,有司大索,追逮平民数百人,吏因为奸利,睿躬自详谳而得其情,即纵遣之。未几,果得真盗。复拜南台御史中丞,务持大体,有儒者之风焉。

延祐元年卒,年六十有六。累赠推忠佐理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宁国公,谥贞简。

子纳麟,官至太尉、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大夫。

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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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哥,姓伽乃氏,迦叶弥儿人。迦叶弥儿者,西域筑干国也。父斡脱赤与叔父那摩俱学浮屠氏。斡脱赤兄弟相谓曰:“世道扰攘,吾国将亡,东北有天子气,盍往归之?”乃偕入见,太宗礼遇之。定宗师事那摩,以斡脱赤佩金符,奉使省民瘼。宪宗尊那摩为国师,授玉印,总天下释教。斡脱赤亦贵用事,领迦叶弥儿万户,奏曰:“迦叶弥儿西陲小国,尚未臣服,请往谕之。”诏偕近侍以往。其国主不从,怒而杀之,帝为发兵诛国主。元贞元年,封代国公,谥忠遂。

斡脱赤之殁,铁哥甫四岁,性颖悟,不为嬉戏。从那摩入见,帝问谁氏子,对曰:“兄斡脱赤子也。”帝方食鸡,辍以赐铁哥,铁哥捧而不食,帝问之,对曰:“将以遗母。”帝奇之,加赐一鸡。世祖即位,幸香山永安寺,见书畏吾字于壁,问谁所书,僧对曰:“国师兄子铁哥书也。”帝召见,爱其容仪秀丽,语音清亮,命隶丞相孛罗备宿卫。

先是,世祖事宪宗甚亲爱,后以谗稍疏,国师导世祖宜加敬慎,遂友爱如初。至是,帝将用铁哥,曰:“吾以酬国师也。”于是铁哥年十七,诏择贵家女妻之,辞曰:“臣母汉人,每欲求汉人女为妇,臣不敢伤母心。”乃为娶冉氏女。久之,命掌饔膳汤药,日益亲密。

至元十六年,铁哥奏曰:“武臣佩符,古制也。今长民者亦佩符,请省之,以彰武职。”从之。十七年,进正议大夫、尚膳监。帝尝谕之曰:“朕闻父饮药,子先尝之,君饮药,臣先尝之。今卿典朕膳,凡饮食汤药,宜先尝之。”又曰:“朕以宿卫士隶卿,其可任使者,疏其才能,朕将用之。”诏赐第于大明宫之左,留守段圭言:“逼木局,不便。”帝曰:“俾居近禁闼,以便召使。木局稍隘,又何害焉?”

高州人言,州境多野兽害稼,愿捕以充贡。铁哥曰:“捕兽充贡,徒济其私耳,且扰民,不可听。”从之。十九年,迁同知宣徽院事,领尚膳监。有食尚食馀饼者,帝察知之,怒。铁哥曰:“失饼之罪在臣,食者何与焉?”内府食用圆米,铁哥奏曰:“计粳米一石,仅得圆米四斗,请自今非御用,止给常米。”帝皆善之。进中奉大夫、司农寺达鲁花赤。从猎百杳儿之地,猎人亦不剌金射兔,误中名驼,驼死,帝怒,命诛之。铁哥曰:“杀人偿畜,刑太重。”帝惊曰:“误耶!史官必书。”亟释之。庾人有盗凿秔米者,罪当死。铁哥谏曰:“臣鞫庾人,其母病,盗秔欲食母耳,请贷之。”牧人有盗割驼峯者,将诛之。铁哥曰:“生割驼峯,诚忍人也。然杀之,恐乖陛下仁恕心。”诏皆免死。

二十二年,进正奉大夫,奏:“司农寺宜升为大司农司,秩二品,使天下知朝廷重农之意。”制可。进资善大夫、司农。时司农供膳,有司多扰民,铁哥奏曰:“屯田则备诸物,立供膳司甚便。”从之。桓州饥民鬻子女以为食,铁哥奏以官帑赎之。

二十四年,从征乃颜,至撒儿都之地,叛王塔不台率兵奄至。铁哥奏曰:“昔李广一将耳,尚能以疑退敌,况陛下万乘之威乎?今彼众我寡,不得地利,当设疑以退之。”于是帝张曲盖,据胡床,铁哥从容进酒。塔不台按兵觇伺,惧有伏,遂引去。帝以金章宗玉带赐之。

二十九年,进荣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以病足,听舆轿入殿门。帝尝忆北征事,不能悉记,铁哥条举甚详,帝悦,以金束带赐之。初,诏遣宋新附民种蒲萄于野马川晃火儿不剌之地,既献其实,铁哥以北方多寒,奏岁赐衣服,从之。

成宗即位,以铁哥先朝旧臣,赐银一千两、钞十万贯。他日,又赐以玛瑙椀,谓铁哥曰:“此器先皇所用,朕今赐卿,以卿久侍先皇故也。”大德元年,加光禄大夫。三年,乞解机务,从之。仍授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时诸王朝见,未有知典故者,帝曰:“惟铁哥知之,俾专其事,凡廪饩金帛之数,皆遵世祖制诏,自今怀诸王之礼,悉命铁哥掌之。”

七年,复拜中书平章政事。平滦大水,铁哥奏曰:“散财聚民,古之道也。今平滦水灾,不加赈恤,民不聊生矣!”从之。十年,丁母忧,诏夺情起复。辽王脱脱入朝,从者执兵入大明宫,铁哥劾止之,王惧谢。从幸(晋)〔缙〕山,[6]饥民相望,铁哥辄发廪赈之,既乃陈疏自劾,帝称善不已。

武宗即位,赐金一百两,加金紫光禄大夫,遥授中书右丞相。有诉宁远王阔阔出有逆谋者,命诛之。铁哥知其诬,廷辨之,由是得释,徙高丽。二年,[7]领度支院。寻赐江州稻田五千亩。

仁宗皇庆元年,授开府仪同三司、太傅、录军国重事。乃进奏:“世祖子惟宁远王在,宜赐还。”从之。二年,奉命诣万安寺祀世祖,感疾归,皇太后令内臣问疾,铁哥附奏曰:“臣死无日,愿太后辅陛下布惟新之政,社稷之福也。”是年薨,赐赙礼加厚,敕有司治丧事,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秦国公,谥忠穆。加赠推诚守正佐理翊戴功臣,封延安王,改谥忠献。

子六人:忽察,淮东宣慰使;平安奴,太平路达鲁花赤;也识哥,同知山东宣慰司事;虎里台,同知真定总管府事;亦可麻,同知都护府事;重喜,隆禧院副使。孙八人,伯颜,中书平章政事,馀多居宿卫。

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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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丰(靖)〔净〕云内三州 见卷一校勘记[一四]。
  2. 云南〔诸〕路宣慰使 据本书卷一二二昔里钤部传附爱鲁传所见补。按元云南非路。
  3. 纳速〔剌〕丁 据前后文补。
  4. (三十二)〔二十三〕年 道光本与本书卷一四世祖纪至元二十三年四月壬子条合,从改正。按至元无三十二年。
  5. 大德九年 按后文尚有大德五年、八年,此误。道光本据类编改作“元年”。
  6. (晋)〔缙〕山 见卷四校勘记[一五]。
  7. 二年 按前文有“武宗即位”,后文有“仁宗皇庆”,此处指至大二年。蒙史云“旧脱至大二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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