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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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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3年/第七号
(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增发2023年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及调整2023年中央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发2023年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及调整2023年中央预算的议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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