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2019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21年6月10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
本作品收录于《中央决算决议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国务院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0年中央决算。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本模板所指的决定包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的修改或废止法律的决定。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