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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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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公告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
1996年12月21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37号

(1996年12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下列六十人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其中十一人为非中国籍或在外国有居留权的议员。

(以繁体字姓氏笔划为序)

王绍尔田北俊朱幼麟杜叶锡恩李家祥李国宝

李启明李鹏飞吴亮星吴清辉何世柱何承天

何钟泰范徐丽泰林贝聿嘉周梁淑怡胡经昌马逢国

袁武莫应帆夏佳理倪少杰唐英年陈财喜

陈婉娴陈荣灿陈鉴林黄宏发黄英豪黄宜弘

曹王敏贤许贤发梁振英梁智鸿梁刘柔芬张汉忠

叶国谦程介南冯检基曾钰成杨孝华杨钊

杨耀忠詹培忠蔡根培廖成利郑明训郑耀棠

邓兆棠刘江华刘坠发刘健仪刘汉铨霍震霆

简福怡颜锦全罗叔清罗祥国谭惠珠谭耀宗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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