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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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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版本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版本包括:
  1.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05年版)于2005年8月18日由公安部发布施行。公安部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第166号令,发布《公安机关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废止该规定。
  2.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23年版)经公安部党委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5月19日以公通字〔2023〕9号文印发,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