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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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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2018年6月6日
发布机关: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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