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中、小学校复课闹革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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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中、小学校复课闹革命的通知
中发〔67〕316号
1967年10月14日
发布机关: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军管会,各大军区、省军区并转各群众组织:

(一)全国各地大学、中学、小学一律立即开学。

(二)各学校都必须认真执行毛主席关于斗私、批修的指示。

(三)一切大中小学校一边进行教学,一边进行改革。在教学的实践中,贯彻实行毛主席的教育革命思想,逐步提出教学制度和教学内容的革命方案。

(四)各学校应该遵照毛主席一九六七年三月七日的指示,要在革命的原则下,按照教学的班、级、系的系统,实现革命的大联合,建立革命三结合的领导班子。

(五)各学校的教师和干部,大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除了地、富、反、坏、右分子以外,有些人过去犯了错误,只要他们能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就应该让他们站出来工作。

(六)各大中小学校都要立即积极筹备招生的事宜。

(此件在各学校内张贴)

196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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