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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DAS 2.0)”进行中韩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的公告(第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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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DAS 2.0)”进行中韩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的公告(第274号)
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74号
2018年7月10日
发布机关: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七四号

为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提高专利审查效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韩国特许厅开展合作,于2018年7月20日起开通基于DAS2.0的中韩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服务。申请人可按照DAS2.0申请指南的要求自愿选择利用本服务,也可以按照传统方式自行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关于DAS2.0申请指南的相关信息,可以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sipo.gov.cn/zhfwpt/zlsclcggfw/yxqwjdzjh/syzs/index.htm)。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7月10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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