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减牧草税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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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减牧草税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8

调敛恶繁,差科在简,每思量人贱畜之政,轻徭薄赋之宜。厩马略配于诸军,课驹总留于畜牧,则应税之草,不假循前。今年所支,已减旧数,可于此数内。更三分减一。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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