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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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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办市[2021]11号
2021年8月3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办市[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今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以下简称“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引导带动广大农村地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浓厚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好今年丰收节的重大意义

今年是党的百年华诞,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庆丰收、感党恩”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庆祝活动,不断深化实化节庆内容,充分展现三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责任担当,充分展现三农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稳健力量,充分展现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的时代价值,充分展现广大农民群众的时代风采,带动亿万农民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增添发展活力,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精心安排乡村特色节庆活动

(一)组织长江经济带11省市联动庆丰收。支持长江经济带11省市分别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重点节庆活动,呼应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江大保护战略,展现长江流域千年文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川德阳、湖南长沙、浙江嘉兴分别代表长江上中下游,承担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层面的三个主场活动。11省市要积极参加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最新成果及应用场景展示、“种业振兴”希望之种接力、金秋消费季展销、全国农民文化艺术展演、粮食安全与稻作文化论坛等主场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引导县乡村务实开展节庆活动。各地要坚持农民主体、城乡共庆,活动重心进一步下沉基层,每个县重点培育1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节庆活动。要充分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促进产销对接、打造农业品牌、活跃城乡市场、拉动乡村产业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要深入挖掘悠久厚重的农耕文明,保护丰收节俗多样性,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要吸引更多城乡居民参与乡村旅游、农事体验等节庆活动,构建丰收节公共文化空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三)发挥市场力量促进农村消费。组委会将发起丰收节金秋消费季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和市场力量,培育节日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实现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扩容良性循环。各地要用好节庆效应,为市场主体搭建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促消费活动,充分挖掘品牌农产品、传统民俗文化、优良生态环境等优质乡村资源,提升县域文旅服务水平,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繁荣县域商贸、提高流通效率、壮大乡村产业。

(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贯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各地要以“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为主题,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将其作为丰收节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有奖知识问答、乡村大讲堂等群众性普法活动。要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方式和平台,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让农民群众听得懂、学得进、用得上。

三、组织实施工作要求

(一)节俭务实办节。要严格遵循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关于庆典活动有关要求,做深做实丰收节庆,既节俭热烈,又务实丰富,力戒形式主义、奢靡之风,以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压实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筑牢疫情防线。要提高安全意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严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做好各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确保各项节庆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经验交流。各地要及时总结丰收节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推动丰收节越办越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丰收节活动总结(含文字、图片等)报送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联系电话:010-59191565

传  真:010-59192101

电子邮箱:nmfsj@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邮  编:100125

附件: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8月3日

附件:

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农办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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